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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十年甲A——从巅峰到谷底(1994-2003)四:甲A的覆灭(5)
当我们回顾甲A,经历过甲A、曾经为处在甲A的球队鼓舞呐喊的球迷们回忆到甲A时,可能会回想到甲A时期的万人空巷的火爆、四川全兴、陕西的球迷氛围、北京和上海的“京沪大战”、大连与上海的“连沪大战”、广州太阳神的“胡椒”组合、95年上海申花徐根宝的抢逼围战术、北京国安9:1上海申花、大连万达5年4冠、大连万达55场不败纪录、99年山东鲁能双冠王与“辽小虎”的奇迹、大连实德三连冠……可如果让没有经历过甲A时代的“新球迷”提起甲A,可能只会想到甲A时期假赌黑严重,或者只是听其他老球迷对甲A有些碎片化的印象,亦或者,只有“假A”。
就算对于许多老球迷来说,他们很多人更多的是怀念1994年到1999年的甲A,而2000年到2003年的甲A,却没有多少可回忆的事情。这其实可以从当时的联赛上座率就可以看出来,2001年国内足球环境不仅遭到“假赌黑”问题的困扰,还遇到取消升降级的事情发生,《球报》就有报道2001年的球市问题:“没有降级,甲A联赛的吸引力大打折扣,经历联赛初期的短暂辉煌后,全国球市迅速走入低潮,继联赛第18轮平均每场不到一万人后,联赛第24轮更是创造了每场7400人的新低。由于缺少降级的刺激,商家对足球的投资热情也大为降低,各俱乐部依靠市场的收益大幅减少。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八年以来,首次遭遇如此强大的生存危机,一年元气的耗散,恐怕需要很多年才能复原。”2002年,之前一直坚持直播甲A比赛的央视也与足协产生了矛盾,由于价格产生分歧,中央电视台仅与中国足协进行了首轮一次性签约,在第一轮比赛中对京沪的两场精彩赛事进行了直播,而从第2轮一直到第6轮比赛都没有直播,直到世界杯之后的第7轮比赛才重新恢复。而随着假赌黑问题越来越严重,联赛观赏度逐年下降,相比于甲A初期的上座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甲A末期的上座率是令人惋惜不已:
1999年甲A:场均1.99万
2000年甲A:场均1.99万
2001年甲A:场均1.83万
2002年甲A:场均1.41万
2003年甲A:场均1.50万
到了2003年末代甲A,上座率竟然都比不了甲A刚刚职业化的1994年。当时的人可能会认为,经历了十年,甲A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甲A推动了中国足球的发展。中国国字号足球能在90年代末20世纪00年代初能够达到顶峰、中国足球市场急速发展、中国球迷数量暴增、中国足球推广流行到社会各阶层……这些事情能够发生,甲A的肯定是功不可没的。如果没有甲A,可能现在中国球迷的人数、踢球的人数还会更加少。但是,甲A在飞速发展的最初阶段,没有解决许多从体制时代延续下来的问题,比如官僚足球、“城市名片”、默契球、关系球、官员腐败贿赂,导致了为了“城市荣誉”、领导政绩而出现的假球和黑哨,导致了贿赂官员、裁判、球队人员的事情连绵不绝,使得体育总局、足协内部腐败严重,致使后来的假球、赌球现象严重以后,从上至下一直都无法采取有效手段制止这些行为。当甲A进入职业时期使得资本大量涌入以及球市火爆之后,内部的腐败导致了假球、黑哨情况越来越严重,但球队、足协都因为内部问题无法根治这些现象,使得最后假球、黑哨现象成为了路人皆知,但却屡禁不止的难题。随着破坏规则的事件越来越多,违法违纪成为了中国足球的风气,又引入了赌球、黑社会、球员素质低下、暴力事件等一系列严重问题,最终导致整个中国足球的崩溃。2002年中国打入世界杯成为了甲A后期的遮羞布,但只靠国家队的成绩来撑场面的手段能够长久下去吗?
甲A的问题其实并不只有最严重的“假赌黑”现象,还存在着许多足协制定的规则不完善、企业球队急功近利、青训急功近利的问题。同时存留着许多体制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比如球队俱乐部依然与当地政府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比如自1992年以来,足协是“伪民间组织”,看似靠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实际上仍然由体育总局直接管辖,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简称为足管,始终掌控着足协,而实际上足管的领导与足协的领导都是同一批人,足协的存在只是用来欺骗国际足联的“各国政府不得干涉足球”的规定。中国政府干涉足球的事情,到10年代由于中超的纸醉金迷,连欧美的外国人都知道了,他们还在网上发出自己的疑问:“为什么中国足球被政府干涉得如此明显,怎么国际足联不处罚?”比如一直延续至今的国家队频繁集训、长期集训、练体能等等。有关体制时代的许多问题与矛盾,笔者将在下文通过长篇提出。
与此同时,部分球迷、媒体、社会舆论、足协的急功近利也是逼迫中国足球走向崩溃的一大原因。对于他们来说,既然甲A联赛办的红红火火,球员们拿着大钱,那么国家队就应该踢到他们期望的指标,一旦失败,则一切可以责备的人都要被他们痛骂。
1997年世界杯预选赛十强赛,中国队在自己的主场大连金州体育场总是发挥失常,最后被淘汰。在十强赛进行期间,就有人给当时国足主教练戚务生家里打电话,告诉他家90多岁的老母亲“戚务生走了”。组建甲A职业联赛的创始人、足协副主席王俊生出门带着妻儿逛街,上了出租车听到广播里球迷将他比作明朝奸臣严嵩、出租车司机说他不要脸还敢出门、商店女售货员骂他带着晦气……李承鹏就在《足球报》里有回忆到主场2:3输给卡塔尔后的场景:“那一天,王俊生和戚务生看起来像两个死人。任何人在这种时候都会以为自己是死人。因为他俩面前跪了近200号披麻戴孝的人,有老头、有壮汉还有妇女和小孩、白花花一片,高举“心���死、泪已干”一类的布条,哭,不是嚎啕大哭,而是呜呜的低咽地哭,合起来很像古代乐器“埙”发出的声音。从石灰石矿吹来的阴风打得两人头脑有些发木,他们想说什么,喉结上下咕噜了几下,但终于没说,王俊生想对球迷坚强地挥挥手,但做来的姿势就像凭空要在空气中抓点什么,有些莫名其妙,然后,他突然变成一把木工用的曲尺,90度折了下来向前方鞠了一躬。现在想来,因为在几月几日输给卡塔尔被淘汰出十强赛就有老幼妇孺披麻戴孝长跪不起,是一个时代的幽默。”而此时,一个痛心疾首的球迷老榕,在当时传播度还是不高的网络上写下了2000多字的著名网文《金州不相信眼泪》,这篇文章竟火遍全中国,成为新中国网络时代初期的代表作之一。
李承鹏在《足球报》还记载道:“更多的人像训练有素的民兵包围了东方宾馆,“打倒王俊生”、“打倒戚务生”,冲在最前面的肌肉最强壮,因为天气冷和肾腺素分泌,密密麻麻有一层激越的鸡皮疙瘩。…… 头一天大连城赶制了12万面国旗,但“让金州体育场成为红海洋”的计划却因2比3而夭折,球迷改放鞭炮,为中国队送丧。最暴力的人哭得却最凶,有个体重200斤以上的胶东大汉哭得休克了,他被拖出去1秒钟后,就有另一位更强壮的大汉填补了空缺。”而在2年后,1999年由霍顿率领的国奥队冲击奥运会,结果在九强赛再次失败。当时李承鹏记载:“中国队输球后,“八万人体育场”满座的六万七千名中国球迷很沉默,只看得见6万多颗头颅却听不见声音,比赛还有8分钟结束,姬宇阳旁边一个球迷痛苦地咬着自己的手指,5根指头轮流放到嘴里下意识地咬,像在吃一根油条。然后是围攻“东亚富豪大酒店”,与两年前一样,人也很多,一齐大骂中国足协和王俊生,一个球迷因冲得太前被警察铐起来了,铐在酒店大堂边的过道上,这个戴着眼镜大学生模样的球迷兀自大骂:“打倒王俊生”,而这时一脸沮丧的王俊生正好经过。他很仔细听了一会儿“眼镜”��绵不绝的骂声,对警察说“把他放了”,“眼镜”摸着红肿的手腕,直愣愣看着这个狗血淋头的人,脑子很昏乱的样子,然后突然鞠了一躬,像被一只弹弓发射出去般跑掉了……”
有时候,大家会怀念起1992年到2002年的那段时光,全国从来没有那么多人关注足球,哪怕是大街小巷,到处都有着足球的气氛。那些狂热的球迷的氛围,至今已经很难再看见了。而这种狂热的球迷氛围,就好像点燃的导火线,转瞬即逝。社会、球迷、媒体、足协、政府对成绩的极端看重,不仅导致了各类决策只实施几年就又以新决策覆盖,还导致了中国足球的发展极端的不平衡。如果没有这些重重压力的话,如果中国足球是脚踏实地地一步步走的话,甲A也不会这样被逼着走进“假赌黑”的深渊,中国足球也不会在到达顶峰之后迅速陨落。甲A就是如此,一边代表着中国足球的美好巅峰回忆,一边却又代表着中国足球堕落的开始。
《北京青年报》在回首甲A时曾经这样描述两个缔造职业联赛诞生的人物:王俊生—“将职业足球引进中国的人”。这是1995年亚足联某官员向国际足联官员介绍王俊生时作出的评价。1992年至2000年,王俊生身兼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和足协专职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励精图治,锐意改革,开创了中国职业足球的发展之路。1993年他领导制定的中国职业足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足球十年发展规划》;甲A联赛的他成功当选了亚足联第一副主席,保证了中国足球在亚洲说话的分量。性格豪爽的许放为人正直、清廉,早在职业化之初,主管纪律委员会的许放就对裁判们尖锐地指出:“你们掂量掂量,是一两万元红包的分量重,还是你们一生的前途分量重?”1996年9月30日晚,工作过于劳累的许放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49岁,中国足球痛失一位英才。值得一提的是,在许放逝世后,足协官员到他家里为他找最后的穿戴,竟找不到一双崭新的皮鞋。亚足联为表达对这位好人的敬意,曾自发捐款4万美元转交给许放的家人。
许放是那届足协的专职副主席之一,他和王俊生是在1992年红宝山会议上认识的。许放被认为是中国足球职业化不可或缺的一个人物。1994年足协遇到最艰难的境况,原来当时尽管已经确定了职业化,可中国足协得到的拨款只有区区的100万,同时远在巴西的健力宝少年队也急需一笔支援资金,这让足协陷入两难的局面。在许放的同意下,足协将这笔资金转给健力宝少年队以解燃眉之急。之后,许放、孙宝荣等人立刻飞赴日本,向日本足协讨教职业化的经验。新浪有新闻记载:“1994年开赛前几个月,足协掌门人王俊生急得彻夜难眠,足协有人提出:“找体委计划财务司先借,联赛完了再还。”王俊生紧皱眉头:“赛完了若还不上岂不拿纳税人的钱打水漂?万万不能这样!”王俊生突然想起维拉潘前不久曾经告诉他:“日本足协去年搞起职业联赛,他们投入了1200万美元。”他找足协副主席许放和孙宝荣商量,决定马上飞赴日本,取回邻国的火种。那一次考察使他们眼界大开,混沌的思路一下子清晰了。他们终于找到了IMG、ICL两大中介公司,在当时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国际知名的中介公司。一旦知道他们可以用中国的联赛“扎”来这么多钱时,有些人的农民意识又抬头:“这钱咱们来赚不好吗?何必让他们划走一大批。”王俊生、许放对此置之一笑,都快要饭了还在喋喋不休!谈判小组内有压力,外有困难,谈判进行得非常艰难,讨价还价、拍桌子瞪眼、声言破裂几度发生,熟谙外语的许放与对方进行了3个月的“礼尚往来”,许放也每天都向王俊生汇报。谈判接近尾声,王俊生发现许放眼内有红红的血丝,他关切地说:“老许,你昨天睡了几个小时?”许放打起精神说:“有两三个吧。”最终足协与IMG达成了协议,由IMG(国际管理集团)负责联赛赞助资金(每年120万美元,每年递增10%,合作期为五年)来包装首届甲A联赛。
如果没有许放的谈判,可能第一届职业化的甲A联赛都无法如约进行。因此,也难怪1996年许放不幸猝死的时候,不仅是中国足球的人士在惋惜,亚洲足协的许多重要人士也对他的离去感到难过。许放去世的开始几年,依据李承鹏的记载,人们是这样纪念许放的:”在许放去世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假如老许还活着”几乎成为每次中国足球受到黑哨欺负后,从足协官员到国脚,必然挂在嘴上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许放还活着,也许健力宝回国后不会���拆散;如果许放还活着,1997年十强赛中国队或许也不会被分进死亡之组。”再过好几年,到了甲A结束后中超头几年那段时间,又有人在惋惜许放的去世,说如果许放没有在1996年去世,可能他还能够阻止假赌黑从1997年开始逐渐蔓延。但是,即使许放还活着,当时他真的能够凭他一人力挽狂澜吗?有球迷非常后悔当初因为国家队失利谩骂王俊生,认为他相比于后面的阎世铎、郎效农、谢亚龙、南勇和杨一民等辈相比,至少是干了很多合理的实事的。话又说回来,就算这些人都会想办法要制止假赌黑,假赌黑就一定会被解决吗?也许会的,但更有可能的,应也只是螳臂当车。甲A的假赌黑泛滥到后期如此严重的地步,已经不是几个人的责任的问题了,而是整个社会对此“视而不见“。明明都知道有假赌黑的问题,明明都知道这些会危害足球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但大家还是趋之若鹜。就这样,甲A在很多球迷的心目中,其真正的名字,早已变成了“假A”。
于是,中国足球的发展,从1994年到2003年,十年间就好像坐过山车一样,嗖的一下就飞到了天顶,然后轰的一下,坠向比地面还深的地底。然后,就在接下来的几年间,这个过山车就再也没有往上开过了。直到中国足坛打黑反腐风波之前,中国足球陷入了有史以来最为黑暗的时期。
本文由羽角宫弘撰写,大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其余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足球研究院的成员的成果,有取自中国足球资料(旧网)或者中国足球研究院 - CFA足球大数据,也有取自研究院成员(如津门虎等人)的博客的。在此向中国足球研究院致敬。特此声明,本文未经笔者同意不得转发,当然就算你转了笔者也没办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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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土改背景下的地主富农问题
作者:杨奎松 2010-07-23
新中国的土地改革,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
很大程度上依靠财富、血缘关系建构起来的传统权力结构和统治秩序被彻底摧毁,中央政府第一次把数亿农民有效地组织在自己的 —— 而不是借助于农村富裕阶层和宗族势力网络的 —— 权力系统之中。
在这场天翻地覆的大改组、大变革中,无数无地少地的农民一度获得了宝贵的土地,他们成了新政权的拥护者,而原来处在农村社会中上层的地主、富农阶层则成为了这场社会大变革的牺牲品。
长期以来,研究土地改革及其受益者贫雇农土改前后状况的著述很多,研究土改背景下地主富农情况的学术成果还几乎没有。
无疑,这个问题的研究十分重要。要了解土地改革的利弊、意义与影响,非弄清楚这些问题不可:中国的地主、富农到底是怎样一种状况,他们缘何会成为革命性土改的对象,他们在这场土改运动中的实际境遇怎样,以及为何在失去了身为地主富农赖以存在的资本之后,他们依旧不能改变自身的成份,并因此长期被排斥在整个社会之外?
换言之,中共对他们的政策,经历了怎样一种变动的过程,为何从原本的区别对待,转向了“一刀切”;从三五年后即可恢复政治权利,转向了无限期地将这一几近占农村人口十分之一的人群视为危险的敌人?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有着怎样复杂的历史和现实的因素在起作用?
由于篇幅的关系,本文当然不可能全面解读如此复杂的历史问题,但仍想就中国地主富农的实际状况及其在建国前后土改运动中的命运问题,略做一点分析和说明,用以论证这个问题讨论的必要与价值。
1. 问题的提出
地主,古语中多指当地的主人或土地神,唐代以后虽也被用来指田地的主人,但向无贬义。
近代以来,随着阶级概念的引入,地主一词逐渐成为英文术语“Landholder”或“Landlord”的汉译政治名词,即特指那些依靠出租土地收取地租为生的人。[1]
依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创造一切,全部利润、利息、地租,都单纯是对劳动者的剥削”[2],靠收取地租为生的地主自然就被钉在了剥削者的耻辱柱上。
通过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运用暴力手段,剥夺地主的土地财产,以满足贫苦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来解决农村中生产资料占有和贫富不均的问题,发源于俄国的十月革命,并逐渐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共产党在革命中和革命胜利后共同效仿的做法。
不容否认的是,这种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的解决办法,对于根本改革农村社会具有神奇的效果,而且几乎都极大地便利了各国共产党人为迅速创立和发展本国现代工业攫取原始积累。
不过,经过几十年之后,特别是鉴于台湾土改的经验,和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意外地发现,在农村,当年那些地主、富农并不都是剥削成性、好逸恶劳;他们与农民的关系,也并不都像教科书里讲的那样紧张;他们的财产也并不都是凭藉权势盘剥欺诈而来;他们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经营生产上的能手。
台湾的不少地主,被迫转向工商业后大都取得了成功;即使是大陆那些因成份不好被剥夺了土地财产的家庭,如今改革开放,许多人,哪怕是他们的子女,都再度展现了他们的才能,重又成了农业生产经营的“大户”。[3]
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会促使许多研究者对当年的土改运动及其方法,展开深刻的反思。
土地改革的必要性,通常是以顺应工业发展的需要为前提的。
在欧洲,包括俄国,在走向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过程中,土地改革几乎都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但十分明显的是,相对于土地占有情况不同的国家,土地改革的目的和形式会各有不同。
最早成功地实行了土地改革的英国,就丝毫不曾考虑过解决土地占有不平等的问题。英国的土改不仅没有满足贫苦农民的土地需求,而且旨在提高土地集中程度,便利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它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却大大推动了英国资本主义整体的进程。
法国的土地改革着眼于实现“耕者有其田”,造就了大批小农,但却进一步巩固了传统的自然经济模式,制约了工业化的发展速度,导致法国的工业发展很长时间明显地落后于英国。
苏联的土地改革,首先通过暴力的手段剥夺了贵族大地主及其相当部分富农的土地财产,以满足普通农民的土地要求。当发现此举不能有效地获得农业剩余以发展工业之后,斯大林采取了集体化的措施,强行将农民纳入到国家计划经济的控制之下,以牺牲农业的办法促成了工业的飞速发展。
但同时,苏联的农业增长及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却因此长期停滞不前。
中共的土地改革及其集体化的措施照搬了苏联的模式,也因此在相当程度上步了苏联的后尘。
在城市居民生活长期保持低工资、低消费的同时,广大农村的农民则为保证工业和城市计划发展的需要,不仅得任由国家竭泽而鱼,而且在身份上沦为了二等公民。建国30年后,中国甚至还有几亿农民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在此基础上,中国取得了空前的工业增长速度。
但即使纯粹着眼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就是,这种空前的增长成绩,并非纯粹是从农业的积累中得来的。
与苏联的情况不同,中国当年工业基础的建立与生产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借助了外力,即苏联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和装备等各个方面的大力援助。一旦中苏关系破裂,建立在这种援助基础上的工业发展,就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很大的制约。[4]
由此可知,如果没有苏联援助,完全依照苏联当年的办法进行工业原始积累,即使牺牲了农民的利益,中国也很难迅速建立起自己的大规模的工业基础。
换言之,照搬苏联的土改办法,虽然在苏联的援助下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就其经济发展的效益而言,对中国也未必就是最合适的。
对中国来说,苏联做法之不尽可取,除了上述原因以外,最主要的还在于它并不真的适合中国的国情。
这种办法导致中国农村中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的精英,乃至他们的子孙,都成了政治运动的牺牲品。
为了加速工业的发展,实行土地改革,破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尤其是把大地主手中的土地国有化,或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然后推动其合作化,都是理当实行的改革步骤。
但是,忽视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小农经济和小土地所有制这一事实,简单地把中国看成与俄国一样,相信土地已经高度集中[5],必须彻底消灭地主阶级,才能把农民从地主土地占有制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却多少有些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国情。
有关近现代以来中国并不存在土地日趋集中的严重趋势的观点,近年来已经越来越多地得到了研究者的认同。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几乎所有认真比较考察了全国各地土地占有调查资料的研究者,都不能不同意,以往关于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大约70-80%的土地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郭德宏最早分析了中共建国前后各种百分比的统计数据,并得出结论:地主富农“在旧中国的几十年间”,“约占户数和人口的9.45%,占土地总数的54.37%.”[6]
这意味着,过去有关地主富农霸占着农村绝大部分土地的说法并不成立,地主富农所占土地全国平均只达到半数略多而已。
但是,这种比例数上的减少,仍旧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即中国的地主富农以极少的人口占据着半数以上大量的土地。这也正是为什么,郭德宏相信过去的说法虽有夸大,却坚信传统的观点和革命性土改运动根本上并无不妥。[7]
针对郭德宏的不彻底,高王凌和秦晖等显然认为有必要摈除关于富农的统计数据,单独计算地主的土地占有情况。
这样区分的好处是,既避免了把富农与地主混为一谈,并列为地主土地占有制的两大支柱,也避免了由于过去富农概念含混,计算不当而造成的统计数据的不实。
不过,依照这样一种办法统计出来的数据,各位学者的结论其实也相差无几,即:
郭德宏:地主占农村户数和人口约3.79%,占有土地约38.29.[8]
高王凌:地主户数约占农民总户数的3-4%,地主人口约为农民总人口的5%,占有土地在30-40%之间,简单平均为36%.[9]
由于只有两三个百分点差距的数据未必能够改变人们以往的看法,因此,高王凌进一步探讨了地主和农民的租佃关系,说明农民并非像传统书上讲的那样完全被动地处于受剥削的地位。
因为,农民租地交押金,地主就要为押金付息;押金交得多,田租就相应少,押金交得少,田租就相应多;一般情况下地租率为五五开,至多四六开,且只按实际田亩主粮一季产量统计,多数农村佃户在附带田边、旱地、山林、水塘所种植的其他作物,都不再加收地租。同时,因为佃户抗租欠租等种种原因,地主地租实收率通常只相当于规定租额的30%,如此等等。[10]
对此,当年曾亲身参与中共中南局领导土地改革运动的杜润生的观点很有代表性。
他很明确地表示同意占农民人口约5%的“地主占有的土地,还不到总量40%”这一新的研究数据,也不否认因天灾战祸频仍,有收租困难的情况,但他认为高对地主与农民租佃关系的看法,举的只是个别事例,不能因此得出“有地主无剥削”的结论。
即使相信地主占有土地不到总量的40%,在他看来,以往的结论也无可动摇。即:“地主占有制形成的大规模土地垄断,官僚军阀强权掠夺、无偿占有,到处可见。特别是民国以来,地主与高利贷者集于一身,官府横征暴敛,超经济掠夺,地主的土地负担大多数转嫁于农民,加之人口增加,生活艰难,地租率远远高于资本平均利率。大量地区,农村宗法社会遗留的人身依附,当时依然存在。这一切阻碍了社会资本向工业和农业资本主义经营的转移。……这个社会结构,除非用革命手段予以扫除,没有别的出路。”[11]
杜润生的看法并非毫无道理。
因为无论怎样改变地主农民占有土地的比例数,也无论怎样强调地主农民租佃关系中农民的主动地位,都不能改变基于劳动价值理论得出的地主不劳而获这样一种事实,甚至也很难扭转人们固有的“地主占有制形成的大规模土地垄断,官僚军阀强权掠夺、无偿占有,到处可见”这样一种认识。
这里的问题其实在于,能否简单地把“地主”这一概念和“土地集中”的概念等同起来?
也就是说,中国是否真的存在“地主占有制形成的大规模土地垄断”或土地集中的严重趋势?尤其是,占农村人口总户数将近4%的小地主有无可能普遍依仗权势,强权掠夺、横征暴敛、进行超经济剥削和任意将土地负担转稼于农民……?
实际上,简单地采用百分比的统计数据考察地主农民的土地占有关系,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它完全忽略了地主大小、占地多少及其由此带来的种种重要差别。
如同我们许多研究者至今仍旧习惯于把地主和富农混为一谈一样,这种思维方式的背后所显示的,是“天下乌鸦一般黑”的传统阶级观念。只要是地主,不管大小,不管穷富,不管为人善恶,不管对革命态度如何,也不管财产由何而来,统统都是不劳而获的封建剥削者,都应视为农民的敌人。因为,从阶级斗争的角度看问题,他们的阶级利益是一致的。
在这方面,唐致卿通过对山东农村经济的大量实证性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和思考角度。他认为:“实际上,农村中并没有固定的社会阶层,各阶层处于不停的分化与流动中”,即:
中国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地主经济也受小农经济规律的制约支配。
一方面是无数人因天灾人祸而破产,一方面是一部分人因农商工而致富。地主富农破产而成小农,小农致富而成富农。一个农民家庭可能因一个儿子跻身士林,谋得一官半职而成为地主,一个大地主也可能在几十年内分化出一批中农、贫农户。
地主经济只是小农经济的放大,其思想文化、经营方式、生产方式,都与小农并无根本差别。
在农村,讨饭二��十年而后成为富农,因赌博将房产地契一夜输光而成为贫雇农的人屡见不鲜。
这样的地主并没有特殊的地主经济范畴和独特的思想,这样的贫雇农也没有特殊的与地主富农有差别的农民思想。地主是有土地有家资的小农,小农每日都梦想成为地主富农,只是手中缺少土地钱财。地主富农与中农贫农周期地永无休止地对流易位。[12]
十分可惜的是,唐在同一本书的另一处又写道:“地主阶级根本不过问生产过程,以收取地租为惟一职能,成为农村中的寄生阶级。”“地主阶级不仅将土地作为直接的经济剥削手段,榨取农民的地租,而且依恃土地特权,对佃农进行超经济强制,使佃农被束缚于封建土地制度之下。”“地主占有土地,实行残酷的原始性剥削,在农业生产中造成了不利于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种种破坏性因素。”“地权同时是政治压迫的基础。在旧中国,正是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形成了落后的社会关系和国家政治法律军事制度的根本特征。”[13]
在这里显而易见的是,唐通过实证研究,看到了一个充斥着差别不大、周期性易位流动的小地主与小农关系的真实的农村社会;但他在观念上又不能完全跳出传统阶级分析的窠臼,因而不能不离开他所看到的情况,从理论上强调地主作为一个农村阶级整体上具有寄生性、落后性、压迫性和破坏性,结果就出现了上述明显矛盾的两种判断。
其实,如果我们承认中国近现代的农村依旧是小农经���占统治地位的话,我们就不能不注意到它以直接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为基础,以满足个体家庭消费为生产目的基本特征。
正是这种分散的、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和消费单位的小农经济,和适应于这一社会生产方式的土地买卖、诸子均分、科举取士、宗族伦理关系等传统与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以租佃关系为中心的中国地主土地占有制度的发展。
中国的地主制和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地主制之间最明显的一个区别,就是欧洲多数国家因为贵族世袭和限制土地买卖等种种原因,不可避免地充斥着大批大地主,那里几乎没有小地主生存的空间;而中国的小农经济体制却周期性地分解着大地主,并持续不断地在小农中间制造着小地主。
换言之,唐通过实证研究所观察到的情况并没有错。只是,在唐笔下那些时时受到小农经济规律支配和破产威胁,和小农划不清界限的所谓“地主”,需要具体说明是小地主。他们和那极少数大规模垄断着土地资源,有条件依仗权势,巧取豪夺,实行残酷的超经济剥削的大地主,并不能等量齐观。
只有了解到这一点,唐致卿的这一概括才是准确的和有意义的,即这些小地主不过是些“有土地有家资的小农”而已。
他们和多数农民之间本质上并无多少差别。除非出现奇迹,他们几乎没有成为大地主的机会,反倒是随时都有因分家、灾荒、战争及经营不善而破产,重新变成小农的可能。
因此,他们中许多人和极少数军阀官僚大地主,未必有着一致的阶级利益。
2. 小地主的中国
能否证明中国近代以来的地主阶层,仍是以小地主为主呢?
我们首先以陶直夫(钱俊瑞)1934年提供的数据来算一笔账。
陶是早年高度肯定中国土地集中化趋势严重的学者,他在1934年研究统计:当时全国地主约有240万户,占农民户数4%,总共据有7亿亩土地,占全国可耕地面积的一半(50%)。
如果此说无误,那么,陶显然没有注意到:这240万户地主,平均每户也只能占地约290��,充其量大家都只是中地主罢了,都算不上大地主。[14]
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全国各地确有少数军阀大地主存在,他们占有土地少则数千亩,多则以万数计。[15]
另外,我们也知道,当时全国还有近10%左右的公有土地存在。再加上列强各国,包括外国公司、教会等当时也占据着数量不少的土地。[16]
如此算下来,这240万户中90%的地主家庭平均占地充其量也就在百亩上下,人均也不过十几亩地。[17]
1937年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全国16个省163个县大约2000万亩土地上的129.5万农户土地占有情况也进行过一次调查。这次调查也多少可以得出以上的推论。
调查显示,户均占地120亩以下者,占被调查农户的98.66%,人均占地16亩以下者,占被调查各省农户的99.62%.
这足以说明中国仍旧是一个典型的小农经济和小土地占有制的国家。
如果按地主占户数约4%计算,则地主户应为占地面积超过50余亩,人均16亩以上者,他们总共占地约为总面积的33%.
人均6-16亩者达到总户数的4.44%,占地相当于总面积的24%;而人均有地16亩以上者,只占总户数的0.38%,占总面积的9.75%.
所谓大地主,由500亩以上计算,占地500-999亩者为0.07%,占地千亩以上者仅为0.02%.他们所占土地分别为总面积的2.30%和1.75%.[18]
上述统计数据,到1949年又有了某些变化。但变化的趋向,不是更加集中,反而是进一步分散了。
当年统计的地主户数240万,到1950年初竟变成了400万户。1930年代的统计因为依据的是地籍和赋税资料,受中央政府当时有效管辖范围所限,出现漏记少记不可避免,但少160万户,也不大可能。
1950年代初的统计,难免有在土改划成份时扩大化的情况存在,但考虑到这时的统计已经经历了两度大规模的土改反霸及镇反运动的冲击,各地因各种原因死亡的地主人数已超过数十万,因此��者相抵,应该也不会差得太远。
如此算下来,中国当时人口约5.4亿,农业人口姑且计为4.5亿,可耕地大约14亿亩,地主400万户,且地主占地36%,人数占农业人口5%,则等于地主共占耕地约5亿亩,地主总人口2250万左右。
结果是地主户均占地125亩,人均占地22亩。这还没有减去少数军阀大地主、公有地和外国人所占土地,如果减去这几项土地,哪怕我们只是计算400万户地主中1%,即4万户大地主人均占地上千亩,则99%的地主占地充其量也就在人均10亩上下。
要说明中国绝大多数的地主,都只是一些小地主,单纯依靠上述办法进行分析,是不够的。
因此,我们这里需要进一步利用各种研究成果和当年的调查数据,做更具体一点的说明。
首先来看毛泽东的一则调查分析。
毛1930年对江西寻乌农村调查后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地主全数为一百,则大地主(租五百石以上)占百分之一,中地主(租二百石以上的)占百分之十九,小地主占百分之八十。大地主人数很少,在全县不显特别作用。”[19]
赵冈利用明清政府各省地籍统计资料详尽说明了中国土地占有趋于分散的情况,并对比了清代与民国年间河北大地主的占地资料,论证了1930年代上半期河北各县境内土地集中程度,还不如清代。
他所举的数据显示,1930年代华北453个村落中三分之二找不到大地主,最大的地主户拥有的田产还不满200亩。在苏南4县11个村庄中,地权分散到地主户数竟大大多于佃户的户数,每户地主占地一两亩的情况已见怪不怪。
比较而言,“南方地主比华北的地主没落得更快,安徽及浙江的土地册档显示,各地的最大业主占田都在百亩以下。”[20]
史志宏利用1930年代和1950年代多次对河北清苑县11个村的调查,指出:这11个村地主户均占地98.6亩,约为当地总户均占地水平的5倍;而人均占地则仅为13.86亩,约为总人均占地水平的3.7倍。
作者指出:“考虑到当时低下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亩产粮食仅几十公斤),这样的占地规模差不多就是能够成为地主或富农的最低土地数量了。事实是,这11个村也确实没有什么大地主,家里有几百亩地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多数地主的土地都在200亩以下,不少人还不及百亩。”[21]
黄道炫对东南地区土地占有情况的研究也显示,“东南地区乃至长江三角洲集中占有巨大规模土地的大地主很少,占有数十亩土地的中小地主占绝大多数”。
如福建南平县地主占地最多,人均21.76亩;浙、皖、闽、苏南235个县略次,地主人均占地14.26亩;浙江76个县再次,地主人均占地7.96亩;福建66个县又次,地主人均占地7.47亩;浙江东阳区8个村,地主人均占地仅3.918亩;福建古田、福州鼓山、沙县3县,地主人均占地更只有2.1亩。[22]
从日本人当年在中国所做的一��农村调查资料当中,也不难了解到这种情况。
上述赵冈对华北453个村和苏南11个村的统计资料,就来自于满铁。满铁的调查机构还对河南彰德县在村地主和不在村地主有过一个详细的调查。该调查显示,作为袁世凯的老家,他一度确曾拥有过数千亩土地,但早已在冯玉祥占领河南时被没收充公。其他大地主因战乱也不复存在。
在彰德农村中,在村地主明显地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即一头是极少数拥有200亩以上土地的较大地主,一头是只有10亩左右土地的细小地主,大量的则是有着几十亩土地的小地主。
而不在村地主,除极少数外,绝大多数都住在彰德县城10里范围内。他们所有土地多者三四十亩,少者二三十亩,甚或一二十亩。因为土地较少,因此他们中一些人往往会与佃户一同租佃更多的土地共同经营。[23]
同样,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冀东地区农村实态调查班当年对密云、平谷、遵化、玉田、临榆、乐亭6县25个村的调查也显示,那里的土地往往非常分散,大土地所有者极少,自耕农往往超过农户的一半以上,几乎很少有纯粹的地主。因为土地过少,一些农户既出租土地,又不得不自耕。[24]
类似的调查统计在其他地方也很多。
在西南,吕平登曾在1930年代初期通过对四川省农村的深入研究,断定四川土地正日趋集中,军阀官僚正在形成一个拥有巨量土地的新兴的大地主阶级,旧的中小地主阶层及农民中间阶层之消失不可避免。[25]
但将近20年后的1950年底,中共西南局有关机构对3000余住蓉地主的调查却显示,虽然确有占地成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如刘文辉、刘文彩、刘湘、潘文华等,但占地500亩以上者其实只有120余户,能够占地上万亩者也只有20余户,最大量的还是中小地主。
而且,3000余住蓉地主中只有将近四分之一占地在百亩以上,半数以上的地主占地都在100亩以下,将近200名地主占地仅在10亩上下,最少的还有占地仅0.6亩者。[26]
上述资料可以得到四川省相当多县乡农村调查报告的佐证。
如川东江津区对7个县、一个区、285个村的调查,以250亩以上为大地主,85亩以上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做了一个统计,说明大地主所占地主户数比例为13%,中地主为31.3%,小地主为55.5%.
合川县找不到250亩以上的大地主,因此它把占田85亩以上都算为大地主,45亩以上算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来统计,结果10个乡这样的大地主才仅为16.83%,中地主为27.03%,小地主为56.14%.[27]
达县罗江乡几个村的调查,“解放前最大的地主占有田四十多亩,最小的地主占有田四亩多,一般的地主占有田地十多亩”。[28]
广汉县调查,有地在30亩以上的地主100多户,但超过80亩者仅18户。20户地主占地在20亩以下,有12户地主占地在20-30亩之间。[29]
整个温江县调查,本县地主29650户,每户平均占有土地仅5.23亩。[30]
考虑到四川地主大家庭多,因此必须要考虑多数地主人均占有土地的程度。
上述江津区7个县,特别是合川、达县、广汉和温江几个县平均每户地主占地的数字,如果进一步分解为人均数字,其结果可想而知。鉴于上述调查报告中没有地主人均占地情况,我们再看其他一些有此类数字的调查资料。
广汉连山乡的资料显示,那里的土地比较集中,地主人均占地达到24亩。
绵竹西南乡的情况就差很多,地主人均占地仅6亩。雅安大兴乡地主人均占地10.09亩。[31]灌县有25个乡地主人均占地41亩,另有5个乡地主人均占地仅8.7亩。[32]乐山县6个典型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三到四亩。[33]蓬溪县附西乡8个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2.4亩;南充县龙门乡第十二保地主人均占地7.1亩。华阳县中兴乡第十四、五保地主人均占地2.17亩。荣经县双江乡地主人均占地1.8亩;南部县三合乡黄连村统计,地主人均占地仅1.6亩。[34]
四川情况如此,其他不少地区也相差无几。
广西8个分区13个县26个典型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11.93亩。柳江县思贤乡思贤村地主人均占地12.1亩,百棚区百棚行政村地主人均占地5.9亩。[35]
广东龙川县莲塘乡地主人均占地5.33亩。鹤山县龙门乡地主人均占地3.029亩。[36]灵山县梓崇塘乡地主人均占地3.8亩。普宁县塘湖乡3个自然村地主人均占地1.41亩。[37]
湖北南益阳县黄家仑乡地主人均占地5.42亩。[38]鄂城、监利、京山、石首、潜江、襄阳6个典型乡地主人均占地不到9亩。另有荆州、宜昌、大冶、孝感、郧阳、黄冈等7个专区12个县16个区27个村地主人均占地7.38亩。[39]汉川县6个乡地主人均占地4亩左右。黄陂方梅区14个行政村和鄂城县6个乡统计,地主人均占地不足5亩。[40]
安徽“皖南小地主特多”,当涂3亩以下出租户占13.73%,5亩以下出租户占到30.22%.另据铜陵、芜湖等4县市6个典型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仅11.69亩。[41]
西北的情况比较特殊,除个别军阀大地主外,许多地方历来土地就极为分散,连小地主都不多。
众所周知,陕西关中地区甚少地主。如当时调查报告证实,渭南、咸阳、长安、三原等县,一般地主仅占人口1%,占土地4%,多数乡没有地主。
有地主的地区,如陕西渭南辛市区五乡4个行政村,地广人稀,地主人均占地也不过12.4亩。南郑县平川地区三个乡,地主人均占地仅5.3亩。
宁夏也是一样,平罗县6个区,14个乡,10549户,只有地主21户,3个区19个乡没有地主。有地主的乡,人均占地也只有十几亩。[42]
华北地区相对而言历来土地比较集中,存在占地上千亩的大地主不少,但相当多数的农村中也还是小地主居多。
除前述河南彰德与河北清苑的例子外,河北保定专区7个县1264个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也仅11.86亩。[43]通县专区4个县16615个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12.9亩。[44]顺义、通县、良乡三县8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16.8亩。唐山专区2个县89个村调查,地主人均占地8.89亩。[45]
河南襄县草寺乡,地主人均占地14.89亩。[46]
山东省莒南县3个区11个村,地主人均占地35.95亩,莒南、赣榆两县3区13个村,地主人均占地则为10.72亩。沭水、临沭两县3个区9个村,地主人均占地11.36亩。沂南县艾山乡13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地主人均占地15.34亩。[47]海阳、乳山两县62个村,地主人均占地将近11亩。招远、莱西两县3个村,地主人均占地不足9亩。惠民县流坡坞村、滨县盐坨村、烟台县大王庄,地主人均占地分别为4.9、6.7、2.48亩。[48]
另据中南区100个乡调查统计,河南地主人均占地最高21.29亩,最低6.31亩;湖北地主人均占地最高12.11亩,最低2.63亩;江西地主人均占地最高21.10亩,最低3.58亩;湖南地主人均占地最高10.06亩,最低3.74亩。广东地主人均大约5.7亩上下,广西地主人均大约7.5亩上下。55个乡统计,地主人均占地8.37亩。[49]
而在战争频发的环境下,许多地方地主数量减少或细小化的趋势也十分明显。
还在1930年代中期,一些过去相信土地集中化现象严重的调查者就多少注意到了这种情况。
像张闻天做山西兴县农村调查时,就注意到地主占有土地总量和每户占地面积都在减少。称“黑峪口战前59.6%,现在50.3%;碾子村过去60.6%,现在44.3%.其他各村,地主土地均占少数。”“土地占有有从集中到分散的趋势。”[50]
以江苏无锡为例,农村地主1929年人均收入分别为357.11元,1936年为305.83元,1948年下降到187.18元,降幅高达47.58%.[51]
一些调查者且得出结论称:江南“中等地主之能收支相抵不致沦入债丛者,亦已寥若晨星”。[52]
再以山东为例,莒南县3个区8个村自1941年以后,地主卖出土地很多,占到这几个村地主阶层所有土地的32.46%,而买进土地很少,只占到地主阶层所有土地的0.88%.
结果,在6个村中,抗战前原有地主49户,1951年统计只增加1户,减少了8户;地主占地面积较战前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43%.
又据上述3个区11个村的统计,抗战前原有地主169户,1945年只剩142户,除6户出村可不计外,因分家还多出39户,故地主户数实际减少达39户之多,土地总面积也减少了38.83%.
沭、临两县3个区9个村情况相同,自抗战爆发至1944年,地主户数实际减少25户,也减少土地54%之多。
据调查,这其中的原因,一是中国传统的诸子析产均分制,周期性的分家,必然会导致经济情况下降;一是因工资普遍增加而不得不减少雇工,自己参加劳动;一是因战争关系商业经营减少,营业收入因之减少;一是战争期间田赋税费负担过重,被迫出典土地;一是不少地区处在日本、国民党和中共三种势力争夺范围内,地主受冲击较多。[53]
上述资料显示,第一,中共建国前各地情况虽然千差万别,多数省份都会���极少数大地主,但小地主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在几乎所有地区都占据着地主阶层中的绝大多数。这从以上所举各地大批地主人均占地10亩上下,甚至更少的情况即可有所了解。
第二,所谓大小地主,单从每户占有土地数量上亦难做准确判断,必须要考虑到其家庭人口的多少。
如东北虽有许多大地主,但正如当年的调查者所说:“人口众多,二三十口、四五十口,以至七八十口、一百余口,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在东北农村中是到处都有。”[54]
不计算人均土地占有,只计算户均土地占有,或干脆只举出某某地主占地多少,很难说明问题。
第三,占地亩数与地主在当地的大小,也还要考虑到地区不同,水地旱地,平地山地,田多田少,种植方式和农作物品种单位产量不同、收益不同等种种情况,还要考虑到由此带来的耕畜、农具之类消耗的有无多少等等差异。
如安徽皖南不少地方每户地主有几亩水田,就可以靠地租维持简单生活;在东北和西北的一些地区,因地广产薄,小地主占地的亩数亦要比内地高得多。
张闻天调查中即发现,因为地质条件差,产量低,山西兴县小地主户均占地至少要有三五百亩(100垧)[55]上下的中梁地,才能维持其出租土地的生活。[56]
第四,仅从数据上看人均占地多的地方,并不意味着小地主就一定少,或没有。
实际上,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地广或山地、坡地等情况外,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当地有几家大中地主,因而把整个地主人均占地面积拉升起来了。
如前述山东莒南3个区11个村,共有169户地主,957口人,占地30000余亩。其中大店区4个村土地集中度最高,该区4个村地主共136户,957口人,就占有了土地31688.8亩,平均每户地主占地233亩,不可谓不高。
但实际上,这136户中,有28户占地300亩以上,总共占地18839.68亩。如果除去这28户及其土地,仅以余下的12849.12亩,平均到其余108户地主,每户则降为118.97亩了。以上述3个区地主169户,957人,平均算下来每户5.66人计,大店区108户地主人均占地仅21亩。其实,这108户地主中还会有一些地主占地较多,故绝大多数地主人均占地恐怕也就十几亩。[57]
再以北满的调查资料为例。
当地地广人稀,种植时间短,耕作粗放,故地主人均占地最少都得在二三十亩以上。[58]
在这种情况下,北安县第四区地主人均占地37.36亩;双城县永乐村地主人均占地52亩;密山县半截河区居仁屯地主人均占地51亩,均可判明当地是以小地主为主。明德屯地主人均占地84.3亩;拜泉县时中区地主人均占地86.5亩,亦可大致判断当地小地主众多。
但一些地方,按人均计,动辄一二百亩,甚至更多,是否小地主就很少了呢?也未必。
如吉林省榆树县五棵树区盟温站屯,地主人均占地达141.6亩,实际上该屯21户地主,大地主仅7户,平均每户占地就达到2575.7亩;中等地主2户,平均每户占地达到825亩;小地主12户,仍占多数,其户均占地只有237亩,人均只有30亩左右,也到了最低水平了。[59]
3. 富农问题的由来
由上所观,中国近代以来的所谓地主阶级,必须区分大地主和小地主,小地主占绝大多数,当属无疑。
而注意到中国特有的小农经济所造成的小土地占有制的特点,我们便不能不讨论到那些曾经有过流入小地主行列可能的富裕农民的问题。因为,由于“富农”概念的引进,这些在生产经营上颇有能力的农民,虽然仍在力农勤耕,却意外地被当成了不是地主的地主,在很长时间里受到了和地主一样的打击和对待。
这一部分人,同样数量众多。
“富农”一词完全是一个外来语,是中国人1920年代逐渐从俄国人那里引过来的专门术语。
富农之所以会被与地主相提并论,说起来也是“剥削”二字惹的祸。
这是因为,依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通过出租土地换取农民的劳动成果,是剥削行为,通过放贷或雇工获取利息或收益,同样也是剥削。
无论在中国,还是俄国,农民之间相互借贷或雇人帮工,原本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间的寻常之事,只是富裕农民在这方面的需求相对较为固定而已。
因此,就创造出кулак(富农)这一概念的俄国人,要把这样一批富裕农民从普通农民中间分割出来,也是极为困难的一件事情。
坚持要把富农等同于地主的联共(布)中央从来也没有找到一种统一的科学的标准来规范其所指。
这样的讨论断断续续持续了10年之久,到了1930年必须要全面推行集体化运动之后,联共(布)中央不得不放弃科学规范其标准的努力,各地实际上均自行其是。[60]
值得注意的是,联共(布)领导人坚持要把劳动农民中的这一部分人与地主联系在一起,是有其十分现实的考虑的。
那就是,第一,地主贵族被剥夺之后,这些富裕农民虽然也一度受到剥夺,但新的富裕农民增长很快,在占有耕地、拥有耕畜及新式农具等方面,逐渐在苏联农村经济中再度据有很强的地位;[61]
第二,凡是富裕农民都对当局出于工业化目的的近乎掠夺性的征粮政策,以及旨在消灭私有财产的集体化措施等做法,几乎本能地抱以抵触甚至是抵抗的态度。[62]
因此,在消灭了地主阶级之后,决心靠农业获益创造原始积累以全力推进工业化的联共(布)领导人,就非彻底消灭富裕农民在农村中的影响和力量不可。
用莫洛托夫的说法,此举就是要让农民,尤其是中农,“在我们面前毕恭毕敬”。[63]
1930年1月30日,联共(布)中央首次正式通过消灭富农的决议。
决议规定:在农民中划富农的户数应限制在全体农户比例的3-5%以内;并应将富农分为三类,区别对待。
“第一即反革命的富农活跃分子,对他们要立刻用关进集中营的办法即以消灭,对恐怖行为、反革命暴动及暴乱组织的策划者不惜使用镇压手段”;第二类即“富农活跃分子的其余部分,尤其是大富农和半地主”,“把他们驱逐到苏联边远的地方和该边疆区范围内的遥远的地方”;第三类即一般富农,“应该把他们移民到集体农庄范围以外的新拨给他们的地段上去”。[64]
这场运动导致全苏联110余万户农民被划为富农,其中38.1173万余户,180.3392万人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和远东等“没有人烟和很不适合居住的”边远地区的劳改营罚做苦役。[65]
其余没有被流放的富农被扫地出门后,只允许带上基本的生活用品和劳动工具,集中到“特别村”去单独居住与劳动。另外还有大批中农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
把苏联的这一作法搬到中国来,并非是因为中国也面临到了苏联一样的困境,即非要靠剥夺农民来创造实现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不可。
在这方面,中共中央当年之所以要照搬苏联的作法,纯粹是因为得到了共产国际的命令。
在1928年,由于联共(布)党内对富农的政策尚存争议,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对中国的富农虽仿照苏联舆论的口吻颇多谴责,但还力主要中立富农。[66]
一年后,莫斯科消灭富农的方针已定,共产国际马上宣布说:“中国富农在大多数情形之下,都是些小地主,他们时常用更野蛮更残酷的条件以剥夺农村中之大多数的基本群众”。[67]
中共中央不得不跟着改变了看法和做法,将“中国农民的上层分子(富农)”定性为“半地主半封建”,并提出了“坚决的反对富农”的方针。[68]
中共相信应该打击富农的根本性理由,当然是因为其有“剥削”行为。
但依照共产党人的看法,资本家也有“剥削”行为,而且远比富农的“剥削”行为大得多,何以中共始终注意采取联合和改造的政策,而不施以残酷打击呢?且富农通常也被共产党人称之为“农村资本家”(或“农村资产阶级”),两者待遇缘何如此不同?
依照上述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的相关指示,必须要消灭富农,是因为中国的富农都有很强的封建性,大都有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的行为。
但是,中国的小地主中也有很多主要靠雇工耕种而较少出租土地者,中国的资本家中也有不少在乡下购田置产,收取地租房租的,何以未见与富农同等对待呢?
实际上,在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根本就不存在苏联式的所谓“农村资产阶级”(富农)。苏联人所说的富农,指的是近代以来在俄国农民中出现的那些主要使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即使用雇佣劳动生产粮食作为商品到市场上出售获利的农户,而不是像传统地主那样靠地租谋利的农户。
无论苏联人对富农的标准存在��怎样不同的解释与矛盾,他们都不会忘记强调其剥削的这种资本主义形式。
换句话来说,是因为富农与劳动力市场→雇工→工资→劳动→商品这些明显具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商品生产密切相关,使他们坚信农村中有这样一个明显区别于地主的农民阶层。
而与苏联不同的是,在中国的农村,“无资充佃则力佣自活”,古已有之。[69]
所谓雇工耕种在中国并不是近代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后富裕农民才有的一种专利。恰恰相反,中国不少地方拥有田地的农民,大都有雇工的习惯。一般农民多雇短工、零工帮忙,在乡地主或富裕农民则往往会雇上一个或几个长工。这一点古今并无多大改变。
关于雇工与阶级分野无关,不属于富农专利,地主、一般农户,乃至贫农,都会雇工的情况,仅举几例。
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调研室1944年对山东省莒南县3个区9个村统计显示,很多农户都使用雇工。
48户地主,36户使用雇工,占地主总户数的75%.而出租土地者仅12户,不过四分之一。富农130户,113户使用雇工,占富农总户数的86%.中农490户,69户使用雇工,占中农总户数的14.08%.贫农909户,4户使用雇工,占贫农总户数的0.44%.[70]
沭水等3县3区9个村的调查除了贫农没有使用雇工以外,其他地主、富农和中农使用雇工的情况也基本类似。[71]
薛暮桥、刘瑞生1934年对广西农村经济情况的调查报告说明,广西农村中的雇佣劳动,相当普遍。年工(长工)通常工资30元左右,全年住在雇主家里,参加一切农田劳动。日工(零工)则工资较贵,通常是在农忙时期雇佣较多。一到插秧、秋收季节,广西各处都能见到这种零工市场。
一般地主、富农,都会到市场上去谈价寻工。受雇者并不都是雇农,反而多是贫农、中农。而一般贫农、中农,每年往往也会去雇几个日工帮忙。[72]
邓力群、康云1946年对北满榆树县五棵树区盟温站屯调查结果,21户地主41%雇年工,13.1%雇零工;63户富农56%雇年工,76%雇零工;29户富裕中农2.2%雇年工,10%雇零工;36户中农1.1%雇零工;27户贫农0.2%雇零工。
万发屯7户地主,3.5%雇零工;7户富农8.1%雇年工,14.95%雇零工;佃富农91.9%雇年工,65.5雇零工;10户富裕中农12.43%雇零工;中农7户,0.14%雇零工。
三道街屯4户地主33.3%雇年工,15.9%雇零工;5户富农40%雇年工,21.4%雇零工;11户佃富农26.7%雇年工,61%雇零工;富裕中农1.6%雇零工。[73]
曹幸穗的研究也告诉我们,江浙一带不少地方至少自明清以来就“没有租佃的习惯,地主阶级多数雇工经营”。山东、河北等地在乡地主也多以雇工经营为主,如满铁1930-1940年代调查之33个自然村中,40户经营地主,出租土地者仅15家,大多都是自耕或雇人耕种。[74]
在中国不仅雇工者未必是富农,就是所谓富农也未必雇工。
调查资料显示,中国不少地方的所谓富农或者并不雇工,或者很少雇工,其自耕以外的收入,往往都是像小地主一样出租土地而来。
据建国初的一项统计资料,靠出租土地谋利的富农在河南约占富农总户数的30%以上,出租土地达到他们所有土地的35%左右;湖北、湖南、江西3省50%,甚至高达66%的富农,出租了其40%左右的土地。[75]
另外,如前述安徽皖南3县1市6个典型村的统计,富农出租土地达所占土地的63.69%,超过半数还多。安庆专区3个乡调查,富农出租土地多数都超过40%.阜阳专区出租土地的富农达富农总户数的70-80%,出租面积达富农所有土地的24.84%.[76]
福建福州鼓山区调查,该区商品作物不发达村庄的富农,因为“雇工经营对他们没有什么好处,于是他们就拿自己家庭劳动力所能耕种之外的土地出租给人家”,故他们“出租的土地往往大于他们自己经营的面积”。即使是商品作物较发达的村庄,富农家庭一般也是采取包租的办法,把土地包给贫雇农耕种。古田、晋江等县的典型村调查也显示,因为雇工耕种的费用高于出租土地的收入,因此,富农基本上都不使用雇工,而是将大半土地出租获取地租。[77]
四川达县罗江乡二、四村调查,荥经县鹿鹤乡调查,富农也基本上都是出租取利,最多者出租土地占其所有土地的95%.[78]
由此可知,共产国际当年关于中国的富裕农民多半类似于中国的小地主的说法,并不为过。
问题是,这些既不雇工,也不经商,与资本主义经营几乎挂不上勾,纯粹类似于小地主的劳动农民,何以就成为“农村资产阶级”了呢?
说到底,苏联式的所谓“富农”的标准,在中国并不适用。
在中国,所谓“富农”,其实不过是由劳动农民向小地主蚕变过程中的一个蛹化阶段而已,[79]它和中国农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前途并无多少联系。
有关这种情况,事实上中国的共产党人也非常明白。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早先开始接受这一概念时,就注意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从不特别强调其资本主义剥削的性质和特点。
如毛泽东1930年最早对富农这一概念的解释就是:“有余钱剩米放债的”。以他为书记的红四军前委与闽西特委随后发布的文件更明确规定:凡“自己耕种同时有多余土地出租的”;或“土地劳力两俱充足,每年有多余粮食出卖或出借的”,或“雇佣工人耕种的”农民,均可划为富农。[80]
但如此解释不可避免地会把所有稍有经营能力的农户统统列入到要打击的对象之中。
如两三个月后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就把农民中间一切有雇工、出租耕牛,包括做粉干蒸酒卖钱的农户,都归入富农之列。并且对有类似行为的部分中农及贫农,也明令要特别注意。
说是因为他们“虽然目前还未成为富农,但他们却含有或多或少的富农的剥削,因此脑子里也���富农的幻想与企图。”[81]
其实,雇工、出租、借贷、经营小买卖等等,原本只是农村生产经营和农民日常生活的不同手段而已。
无论雇与出雇,租与出租,借与出借,买与卖,都只是一种经济行为,依照的是通行的社会交易规则,并不能简单地定义谁剥削了谁。[82]
无论穷富,均可能发生。比如,因为自然条件等种种环境关系,一般农户也未必没有余粮剩米出卖或出借。若因为有余粮剩米出卖或出借,就定为剥削,自然会造成极大混乱,乱打乱划势不可免。[83]
因为标准太过混乱,为加以规范,1933年10月10日,中华苏维埃政府曾发布了一个特别着重针对划分富农成份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决定。
决定明文规定:“劳动是区别富农与地主的主要标准。”“富农自己劳动,地主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
所谓有劳动,是指“在普通情形下,全家有一人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主要的劳动”,每年劳动不满三分之一时间叫附带劳动。“从暴动时起,向上推算,在连续三年之内,除自己参加生产之外,还依靠剥削为其全家生活来源之一部或大部,其剥削分量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者,叫做富农。”[84]
不管是否雇工、是否经商,即是否有资本主义方式的剥削行为,只要有“剥削”,同时又有劳动,就算富农。
这样一种办法,明确是明确了许多,但不仅混淆了地主与富农的界限,且其以剥削收入超过全家年总收入15%的标准,把划富农的标准更随意化了。
因为,在何为“剥削”混乱不清的情况下,农民除农田耕种外的任何一种谋利行为,都可能被算成“剥削”。
而15%的份额,对于许多劳力不足需要帮工,有余粮剩谷需要出卖,为了家计必须经营小买卖的农民来说,动辄就会超过。
因此,乱打乱划富农,成为中共土改运动中的一种难以克服的顽症。
1947年前后,在中共解放区内展开的土改运动,不少地方把农村人口的四分之一统统划成了地主富农,然后仿照苏联当年的办法,剥夺财产,扫地出门,并且为分浮财、挖底财而乱斗、乱押、乱打、乱杀,致使在短短几个月里,就死了25万人之多。[85]
1947年土改乱划成份所导致的严重错误,促使中共中央在1948年初不能不迅速设法提高划富农的标准。
这就是,把富农家庭的“剥削”量标准,从15%提升到25%.
中共中央明确电告各中央局:“富农中农的界限定为剥削收入是否超过四分之一,这在计算上要增加一些麻烦……但比较合理。因自己劳动收入如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还要认为是剥削阶级是太勉强了。”[86]
只是,由于何谓“剥削”依旧没有一个科学标准,因此“剥削”量提高到25%,各级党委和基层仍旧无从准确掌握。
对此,毛泽东也别无良策。
他在1949年初提出的办法是:对于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各占人口多少,各有多少土地,定出一个比例数字,告诉土改的干部严格掌握。比如划为地主、富农成份者不得超过农村人口的8%,把地主富农的数量控制在这个比例数之内,他相信这样至少可减少发生扩大化的情况。[87]
基于建国之初统战政策的考量,毛泽东在1950年3月根据斯大林的提议,进一步提出了中立富农的策略。[88]
但是,这一意见却没有得到多数中共干部的赞同。从刘少奇到各中央局,都有不同的看法。
中共中南局书记邓子恢明确讲:江南各省并无土地集中的情况,许多地方地富连同公尝土地[89]加在一起,还不到50%,不少地方地富土地只占30%左右。如果不动富农土地,则贫雇农所得无几,土改将失去意义,农民发动不起来。而且富农见地主和公尝土地都分了,也不会相信共产党会不动他的地。结果势必两头不讨好,政治上将陷于不利。[90]
考虑到种种情况,毛泽东只好做出了让步。
在中共中央1950年6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两种不同意见的妥协折衷的结果。其中规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但对主要不是靠雇工经营,而是靠出租土地获利的所谓“半地主式富农”的出租土地部分,应予没收;对一般富农出租土地部分,同意“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91]
从《土地改革法》和1950年8月颁布的《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中均可看出,中共中央非常清楚中国存在着许多很特殊的情况。
比如,决定中对那些自己劳动的小地主,就刻意使用了“半地主式富农”的概念,把他们归入到了富农一类,剥夺政策上略有区别,[92]就说明了它对这类问题的确用心良苦。
但只要把地主、富农与剥削阶级划上等号,就势必会造成多数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具有这种身份的农户的敌对情绪,和必欲剥夺其财产、管制其人身的强烈冲动。
何况地主占有土地又极其有限,对富农的剥夺实际上已经成了满足贫苦农民获取财富愿望几乎是唯一的一种补充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富农“剥削”与否,以及“剥削”多少当罚,多少不当罚,在许多共产党人的眼里,根本就不是什么重要问题。[93]
既然中共中央在土改中最重视的,是如何才能发动群众,与地主富农撕破脸,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策略性地保护富农暂时不受严重冲击的设想或规定,也就注定了只会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
4. 成份问题的困扰
在中国,被划成富农,遭受到和小地主一样命运的富裕农民有多少?
据王传骥估计,中共建国前后富农应占农村人口的5%,即有2000多万人。[94]
���郭德宏估计,富农应占农村户数和人口的5.67%,也就是应当超过2500万人。[95]
加上前面按5%的农村人口计算的2250万地主分子,这两部分人口的数量,就达到了4500万上下,几乎接近于全国1949年农村人口的十分之一了。
这显然大大高于中共中央1947年关于地富人口3600万的估计,但与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占农村人口十分之一的估计,则相当接近。[96]
在中国明显的小农经济和小土地占有制的情况下,要把农村人口的10%划为阶级敌人,它所带来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除了树敌太多,会造成自身严重的不安全感以外,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大多数农户都是小土地占有者,都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所谓“剥削”行为,因而划起阶级来势必会难于区分,导致极大的主观随意性,造成土改运动中更大范围的伤害。
从各地基层土改的报告当中,足以看出,这一问题的发生确实具有普遍性和严重���。
中共中央当然了解中国小土地所有者过多,划分阶级太难这一特点。
但是,“划分阶级实际是划分权力”,[97]基于其阶级斗争的理念和重建农村权力结构的需要,它亦别无选择。
中共中央这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各种名头弄得尽量准确一点,再多搞一些政策性的区别。
考虑到地主有主要靠出租土地、主要靠雇工经营和主要靠经营工商运输等等区别;富农有雇工经营、出租土地、租佃土地以及新和老等区别;出租土地者有土地多少和家庭劳力多寡有无等区别;农户中有主要靠务农和主要靠出借房屋、耕畜、金钱等区别;划分地主与富农有区分主要劳动与附带劳动等区别;划分富农与中农有何者算剥削、何者不算剥削,剥削多少算是富农,多少算是中农等区别……,为尽可能减少划阶级的主观随意性,它针对中国农村的这种极为复杂的情况,制定出了各种多少有些区别的名头,如封建地主、经营地主、二地主、工商地主、破产地主、半地主式富农、佃富农、旧式富农、新式富农、小土地出租者、高利贷者等等。
但是,
第一,所有这些不同成份者的区分,在中国众多小土地所有者中间多半只能从个别量上精细把握,如同计算一农户有劳动无劳动,只能看家中有无人参加农业劳动且在一年里干够4个月否,到4个月即算富农,不到4个月只差几天即算地主;一年全家收入中雇工等非自己劳动收入超过25%即算富农,只有24.5%就可以划入中农之类,此种分寸把握之难,可想而知。
结果,许多地主、富农的划定,主要依据的其实不是这种份量上的精细计算 —— 因为这种精细计算几乎是做不到的,而是人缘。即多半要看被定成份者在村里的人缘如何。[98]
第二,头衔不同,政策待遇上虽有些微差别,但在干部和贫苦农民的眼里,照样会被视为不劳而获的剥削者,其实际的命运并不会两样。
更何况,通常情况下,贫苦农户“在划成份时,对有好房子好地的户,总想提高一级,要划成地富,否则就要失望。”特别是不少文化程度不高的干部���麻烦,主张“有剥削就该斗”,“村里谁日子好过,谁就是地主,斗就斗了,对农民有好处。”[99]
在定成份的问题上,虽然土改工作程序上有相当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强调群众参与,自报公议,三榜定案和允许不服者申诉。但实际上,如此复杂的划分办法,基本上还是要靠土改干部起作用。而实际上,即使是有些文化的土改干部,在划阶级的问题上也很难做到准确把握。
下面几例足以说明这种情况。
北京市政府检查,郊区土改中因为基层土改干部机械地以有无劳动和主要劳动必须是生产粮食的农业劳动为计算标准,结果导致大批村子把从事园艺生产的中农逼成了富农或地主,把很多富农划成了地主,并把不少居住在城区而在郊区有土地出租的非农业人口,也划成了地主。[100]
河北省委检查,新区土改几乎各村都有划错成份情况,有些还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不少地方是村干存有左倾情绪,而故意提高成份。但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村、区干部,甚至县干部对划阶级不熟悉所致。”香河县“大田村高洪山剥削量只占总收入的23.2%,亦宣布为富农,杨厂村孙殿元六口人六十二亩地,有一人参加主要劳动,雇半个活,忙时令其外甥帮忙,给划成地主。其本人不同意,工作组的同志强令其按手印。西王各庄刘凤祥是个瞎子,被划成地主后不同意,向工作组询问时竟被捆起来送区扣押。”[101]
四川铜梁重点东廓乡,因为土改干部“讨厌保甲长”,就将该乡10.6%的农户划为地主,按江津地委审查结果,其中34%,即107户均被错划。原因就是当地许多中农,甚至贫农当过保长、保代表之类,为旧政权服务过,有变相强制村民无偿劳动的情况。[102]广元大石乡第七保两农户即是如此。其中一农户5口人,有田地10.3亩,既无出租土地,也无雇工和放贷行为,只是因为当过几年保长和保代表,常有因为自己公差多而让村民帮工的事情发生,土改干部即把他们划为富农。[103]
陕西咸阳分区某县上报的划成份材料中显示,不少县一级领导人根本弄不清上面所定地主、富农或小土地出租者之间的区别和标准是怎么回事。对一名叫赵立杰的农户,县领导人甲批:“按小土地者,征收超过者”,又注:“应查他是否劳动者,若有是小土地出租者,若无是地主。”乙批:“若生活好可订半地主式的富农,若生活不好可订富农。”丙批:“破产地主,分时可照顾”。丁批:“材料不明”,但又将此四字勾了,又批“定为富农”。戊批:“定为地主”。[104]
由上不难看出,即使是有些文化的土改干部,在划阶级的问题上也很难做到准确把握。
因此,从中共中央的角度,真正能够控制在农村划定剥削阶级成分时不致严重扩大化的最重要的领导技术,其实并不在把握剥削形式和剥削量等等具体标准,而在严格控制8-10%的量化规定。
各上级主管部门严格要求下级部门照比例办事,比例少了,就是右倾,必须补划;比例超了,就是“左”倾,必须纠偏。
不少地主富农的帽子其实是由当地的比例数,而非由剥削不剥削或剥削量多或少来决定的。
被定为地主、富农或其他什么有“剥削”的成份,对土改期间的农户实在是命运攸关的大事情。
因为,一旦被视为地主,即使是这个时候还属于被保护之列的富农,哪怕只是被认为有“剥削”,或有劣迹,在减租退押反霸清匪,特别是���改、镇反运动期间,都可能遭遇难以想象的灾难性后果。
而最一般的遭遇就是,“一切会议无权参加,一切问题无权发言,一切组织无权参加,一切权利无权享受”,包括平时言论、行动、居住、活动及写信,均无自由权,且对其财产,“农民有随时追查的权利,如发现其浮财、牲口、粮食、车辆等,立刻没收。”[105]
严格地说,自1947年土改中乱打乱杀的错误发生后,中共中央曾再三检讨并三令五申反对乱打乱斗,甚至连分浮财、挖地财这些可能导致乱打乱斗的作法,都有所限制。[106]
在这方面执行得最为得力的,是中共华北局。
在建国前后先后展开的华北新区土改运动当中,对此有过相当具体的规定和指示。[107]
但即便如此,由于中共中央最关心的并不是分配土地财产,而是发动农民群众,斗倒斗臭农村旧势力,以树立新政权的领导权威,因此,它非常清楚激发贫苦农民对旧势力的仇恨的极端必要性。
既然要鼓励这种“阶级仇恨”,就不能不允许农民有所表现和发泄。
所以它一面强调“不允许由工作团或政府自己组织打人与采用肉刑”,一面又不得不反复说明:“由于真正群众自发的突发的激情,对其所痛恨的压迫者予以殴打时,共产党员应当站在群众方面,拥护群众的义愤,绝对不可对群众泼冷水。”[108]
正是这种态度使得中共中央反对乱打乱杀的规定很难有效地贯彻执行。尽管中共华北局在反对乱打乱杀问题上态度相当坚决,也因中央有此指示而无法有效制约多数土改干部对这种限制性规定的不满。
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强烈表示:对地主“不打不行”。不打,逼不出浮财;不动浮财,农民发动不起来。“不打不杀不发动群众,解决不了问题。”即使不能乱打,至少“有的地主不打不行”,而且只有“用这个办法发动群众快”。[109]
在这样一种情绪支配下,即使是在华北局直接指导下的新区土改中,乱打乱斗和剥夺富农的现象也还是屡禁不止。
如河北省顺义县1949年8月五区、十区7个村土改实验,4个村乱扣、乱打、乱斗。
有报告称:“干部进村,首先将地主、富农扣押起来,并封锁全村,不得自由出入与生产,然后强迫群众去斗,‘不斗则已,斗则扫地出门、净身出户。’”[110]
唐山专区芦龙县11月土改开始后也重复了过去乱打、乱扣、扫地出门和侵犯中农的种种作法,扣押农户达134人,14人被打,81个村450余户被查封财产,另“追浮财逼死二个妇女”,“造成社会人心恐慌”。[111]
魏县八区北台头、小仓口等六个村,将地主及旧式富农当年劳动所得的粮食,全部没收与征收。很多地方明知华北局有“不挖底财,不分浮财”的规定,却不仅照样没收地主的浮财,而且连旧式富农的浮财也一并没收。
临漳各区干部乱扣、乱打风气盛行,九区区长甚至亲自动手打人。对此种种违反政策的做法,邯郸地委曾严令禁止。结果,一些干部“不仅不觉悟,反而躺倒不干,要卷行李回家。”[112]
必须指出,华北新区土改是属于相当注意掌握政策界限的,斗争会虽多不胜数,声势浩大,打人、死人的情况总的却比较少,因而因恐惧、绝望而自杀者也很少。下面以保定专区新区土改县斗争扣押地富及自杀统计表为例,以见一斑。
(资料来源:据河北省档案馆藏档,855/1/13.另据3月河北省统计,保定专区打人数增至66人,扣人数为25人,另其他几个专区打人、死人的数字,亦与保定专区大体相近。)
中共中央有令,华北局有令,两级最高权力机关三令五申仍不能有效左右地方党政干部依令而行,足以见这种阶级划分的政策及其传统的习惯作法在中共干部中形成的思维惯性有多强。如果只是中央有令,中央局折扣执行,其情况出现某种失控��就不可避免了。
在这个问题上,中南局所属地区出现的偏差,最为明显。
有关中南局对土改的指导思想,我们通过前述中南局书记邓子恢给毛泽东的信,即可以看出其激进的倾向。
他们不仅在动不动富农问题上表现出很强的斗争性,而且还对华北局指导下的土改做法,委婉地,却分明是有所指地提出了批评。
邓子恢在信中写道:“平、津近郊土改,民主人士叫好,农村不乱是好的,但农民是否真正发动起来,也应检查。如果经过土改而农民没有发动,则土改成为形式,这不仅政治上不利,在将来生产上也有极大不利。”[113]
中南局的这种态度,当然会对其领导下的地区产生影响。
河南省是中南地区最早开始实践中南局土改主张的省份之一。
它从1950年春动手土改试点后,就接连上演了1947年暴力土改的某些情景。
新华社《内部参考》当时即有报道称:河南一些地方土改颇为极端,往往“采取四追:追亲戚、朋友、佃户、狗腿;五挖:挖夹墙、地洞、粪坑、竹园、稻垛的斗争方法。”
由于干部权力无边,因此常常为所欲为。对怀疑为地富者,动辄打骂斗争。仅一个多月,就打死、逼死人命30余条。
兰封县瓜营区在20天内即接连逼死7人。该区区长某日到村上开群众大会,有一中农在家装麦子被一区干部看到,怀疑是地主,在乘机偷偷隐藏麦子,遂将其拖到会场。区长当场打耳光,并挥枪威胁。七八个区干部见状动手乱打,有干部甚至用枪托乱捣,以致意外走火,当即打死了坐在台下的该村农会主任的母亲。
另考城城关区未营村佃户宋二尼一向表现积极,被人诬告是地主走狗,该区副区长不加调查就在群众大会上指名大骂。其子要求为父亲申辩,该副区长大发雷霆将其赶走,致使宋之子回家后即愤而自杀。[114]
不过,在1950年10月之前,这样过火的情况严格说来还是个别的。
5.“斗争土改”的冲击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的爆发,特别是10月间志愿军入朝作战,对中国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正如陶铸后来所说:如果说中共中央过去主张土改要温和一点,那是因为战争没有了,搞得太激烈了社会震动太大,不利于统战。现在抗美援朝战争打响了,战争的震动那样大,我们正好可以着手解决国内镇反和土改的问题了。
而且,经验也证明,“必须以革命的手段解决农民土地问题”。[115]
10月中下旬以后,毛泽东开始放手在全国推动镇压反革命运动。
11月,毛泽东又紧接着全力督促广东、广西、福建等省立即开展全面的土改斗争。
正是这一战争形势的到来,对南方等尚未开展土改和正在土改过程之中的省区,产生了重大影响。
中共华东局一向注意反对“左”倾偏向,这时也开始强调放手。[116]
结果原本受纪律束缚的江浙各地土改干部迅速开始出现乱捕、乱斗、乱打倾向。
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报告:从12月初华东局宣布放手后,运动马上蓬勃展开,但仅仅半个多月,不少地方就“出现了乱抓乱打的过左现象。如苏南奉贤、浙江嘉兴等地都有一些被吊打罚跪的情形,或者把大批地主不必要的看管起来。”[117]
无锡一县遭跪、冻、打的有872人,青浦县龙固区几天里就打死了17人。
奉贤县5个区被斗的245人中,被打的218人,被迫下跪的75人,被棒打的35人,被吊打的13人,被捆绑的18人,被剥光衣服的80人,每人一般受多种体罚。
宜兴县强迫斗争对象跪碗底,把猫放入斗争对象衣服里面,剪掉妇女的头发和眉毛,常熟县还发生了割掉被斗妇女乳头的事情。
苏南各县(市)土改期间召开村或联合村斗争会16841次,乡以上斗争会13609次,斗争人数达28234人。一个苏南区土改期间仅斗争会上就打死了数十人,并造成了293人自杀。[118]
西北局因为有1947年的教训,再加上西北地区不少地方没有地主,因此一直也比较谨慎。
但这时也不能不开始要求干部放手,自然也出现了几乎相同的情况。
如平利县四区双河乡对地主、富农、中农以及工商业者40余户进行了全面清算和罚没,连茶缸都不放过。[119]
长安乡王曲区斗争地主、富农“打、跪、拔胡子、脱衣服已成习惯”。
渭南县九个区一个市的统计,因土改干部乱施刑罚、疲劳审讯逼供逼死了7个地主,15个普通农民和富农、小商、干部及小土地经营者各一人,造成上吊、跳井、自刎81人。[120]
镇安县分了富农的土地,竹林管区征收了半地主式富农的自耕地。
石泉县7个乡斗了43名旧保甲人员,并把他们和地主集中起来强制劳动。
南郑58个乡,平均半数地主成份者被打,自杀了96人。
安康县惩治了地主661人,管制了357人,自杀了82人,紫阳县一度将地主几乎全部管制起来。[121]
和华东、西北相比,中南局明显走得更远。
它一上来就明确提出:此前的土改试点地区普遍因为“防‘左’纠‘左’太多”而存在着“和平土改”的偏向,造成了严重的“夹生饭”现象。
因此,必须让干部了解,土改不是单纯分田和得到经济果实,土改的根本目的是要“使土改后的农村真正成为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乡村。为此,不能束手束脚,”不要过早和过分地强调防‘左’“,不要让群众感觉规矩太多,对真正群众大动起来发生的过火行为,不应泼冷水。总之,要搞”斗争土改“,”放手发动群众,掀起一个大规模的农民反封建的革命运动“。[122]
中共中央这时对中南局的这一指示表示了赞赏,并马上转发给各中央局。
当然,对乱打、乱杀的后果依然心有余悸的刘少奇等,也注意到了中南局指示太过于偏重强调反右倾的倾向,因而特别提醒中南局:“应增加一些防止‘左’倾危险的指示”,指出扫地出门、乱打乱杀等错误不许再犯。
然而,这恰恰是中南局认为土改发动时不应去做的,因此它并未在这方面给予重视。[123]
由于公开强调要敢于放手,并尖锐地提出了反对“和平分田”的要求,中南各省党政部门层层贯彻,一些一直感到束手束脚的基层土改干部,尤其是军队和农民出身的土改干部,自然容易变得十分激进。
尽管,1950年6月28日中央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明令“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但不少地方的土改干部和贫苦农民全然不顾。
湖北潜江重点乡李家大台、紫月两村,共413户,工作队进驻后,硬是划了64户地主,69户富农,“地富合计占总户数32.2%”。他们还将所有所谓“地主”扫地出门,迫使这几十家农户(其中多户实为富农)全家外出讨饭求生。其他的“富农”(实为中农和贫农)亦多被剥夺,只是没有被逐出家门而已。[124]
汉川县土改工作团亦大张旗鼓地���地主、打恶霸,全县土改、镇反先后杀了数百地富及反革命分子。其做法之简单激烈,导致了普遍的恐慌情绪,许多并无多少劣迹的地主富农,甚至一般农民纷纷自杀。十一区3个多月有37人自杀身亡,三区亦在同样时间里自杀了31人。其中且多为女性。[125]
中原各地陆续开始土改之际,四川省尚处在退押反霸斗争中,双流县1951年初两个月就枪毙了497人,141人(73男,68女)因恐惧被斗被逼而自杀。
郫县头两个多月枪毙了562人,也造成222人以自杀相抗。
不少地主甚至“舍命不舍财”,宁愿全家自杀也决不肯拱手交出财产。据双流县报告,该县自杀的141人当中,“舍命不舍财”的地主就有63人之多。[126]
随着土改开始,一些干部更习惯性地把上级号召的“政治上打垮”理解为一个“打”字,“因而在斗争中产生放任暗示和组织打人的情况”。
据报,“有的还带上打手,以捆、吊、打人代替政治上的打倒地主,阳奉阴违,报喜不报忧,在赔罚、镇反、划成份等各个环节上交待政策,分别对待不够。有的地方经领导上具体指出来的问题,亦未实际的去做,因而在各个环节上死了一些人,结果大多报为畏罪自杀。”[127]
营山县30%的村子发生了吊打和肉刑的情况,全县被划地主多达3760户,其中自杀了261人(总共自杀301人)。[128]
荣昌县七区4个乡,54个村,共划地主663户,3376人,区领导自土改开始,便放手组织乱打、乱吊。14村共划中小地主15户,就打死了15人,平均每家一个。
土改干部林成云在斗争大会上甚至用刀割断了被斗地主的脖子,众目睽睽下当场将地主杀死。
由于地主成为受辱和死亡的代名词,一些农户得知被划为地主后,竟绝望自尽。
有地主生恐被斗,硬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即用头当场撞柱而死。
仅这几个乡地主富农就自杀了96人(男39,女57),当场斗死16人(男9,女7);斗争后几天里又病死、饿死了66人(男42,女24),加上关押致死的12人(男8,女4),总共死了190人(男98,女92)。[129]
广东东江惠阳县潼湖区欣乐乡土改伊始就乱打乱吊地主,不但打吊,而且乱挖底财,该区发明了20种吊打人的方法来逼底财。5月30日至6月5日6天中,就打死6人,逼死13人。
增城斗争地主中实行吊、打、绑、埋(埋至颈)、关5种办法,还动用火刑,强迫农民签名参加吊打,否则不分果实。[130]惠阳县因此自杀了199人。[131]
仅5-8月间,[132]北江地区就造成了614人自杀。[133]潮汕专区则造成了755人自杀。[134]兴梅专区仅5月20日至6月7日,就逼死了202人。[135]全省5-8月连打死带自杀,共死亡4000人左右。[136]
而全省1-8月份非正常残废的数字更加惊人。仅一个东江地区在1951年上半年土改开始的几个月时间里就斗争了5698人,其中地主成份者2567人,富农成份者1047人。镇压了其中的3642人,另有2690人因绝望和恐惧自行了断了生命。
但是,对于已经如此激烈的土改运动,中南局仍批评为“和平土改”,并经中共中央同意,派陶铸等来广东,撤换了“在农民问题上犯了右倾错误”[137]的华南分局领导人方方,并从各地补派了1000名土改干部。
新一轮土改从1952年春夏开始,几个月时间就造成了更大范围的伤害,大批过去多少受到保护的华侨被打成地主、富农,许多人被剥夺了财产。
惠阳潼湖区欣乐乡又捉地主100人,使用肉刑打、吊、焗烟、灌水,十村用木棍自胸碾至腹碾出大便。博罗有用小蛇、大蚂蚁装进地主裤裆,还有吊乳头、熏烟火、坐水牢、睡勒床、点天灯、假枪毙等刑讯方法。[138]
东莞290人自杀,230人是地主成份。[139]
仅恩平县在这一轮土改中因重划阶级就多划了地主1039户,按政策标准等于错划了将近三分之一。也因此错斗1173户,2179人;错捕了486户,553人;被吊打138户,278人;因错打、错捕、错斗、错管制,致死122户,236人;错戴帽子213户,401人,并导致830人自杀,其中地主达570人,富农108人,有的全家7口全部自杀。[140]
另据华南分局通报,从2月3日至3月6日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因为残酷吊打,一度竟造成了805人自杀的惨剧,全区这段时间先后自杀了1165人。[141]
在这一阶段土改运动期间,广东全省农村不算被镇压的,光是自杀就死了17000人之多。[142]
类似的情况在各地档案中有太多的记载,仅此即不难看出,1950年,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以后开始的南方和西北地区的土改运动中,过度的暴力现象,和对富农的严重伤害,绝不是偶发的和个别的。
它们在许多地方存在着,并且在一些地方造成了极为恐怖的后果。
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应当指出,和1947年的暴力���改风潮相比,它们还是局部性的,并且是与中共中央的三令五申相违背的。
即使是中南局,我们也可以找到它对这种乱打乱杀乱划成份和伤害富农等作法进行批评和纠正的相关文件。这也是中南各省土改过程中,这种过度暴力现象很不平衡,也还没有发展到普遍失控地步的原因所在。[143]
但是,在这里值得格外注意的是,针对地主富农的这种打击越多,中共基层党政部门所看到的来自地主富农分子的敌意、反抗��报复也就越加明显和激烈。
这种情况反过来也就越发促使中共多数地方领导人高度警觉,绝不相信地富丧失了财产和地位,就应该给其以一般人一样的待遇。
在这方面,习惯于从理论和策略高度考虑问题的中共中央态度固然有所不同,但上述所举中共中南局在富农问题以及在反对“和平土改”问题上坚持己见,促使中共中央改变政策的例子,可以说明,中共地方实际工作部门的意见是足以改变中共中央的看法的。
下面这个例子正好可以进一步说明各中央局对中央政策的这种影响作用。
1951年5月10日,中共中央鉴于各地土改走向尾声,开始从恢复经济和统战关系的角度考虑对多数已经接受了现状的地主适当采取羁糜政策,并据此发出了一个关于土改后安置地主就业的指示。
指示要求各级干部在土改完成的地区,劝说农民“主动地向那些表示服从的地主和缓一下”,“以便争取多数地主参加劳动,耕种自己所分得的土地,维持自己的生活。对于地主阶级中的知识分子或有其他技能,可能从事教书或其他职业者,应允许他们从事其他职业,或分配教书工作给他们。对于确实没有农业劳动力,而能作生意者,可以允许他们作生意。”要让他们了解,“他们的底财,可以允许他们挖出来,投资生产,不再没收。他们以后生产所得,不论多少,均不再没收。”只对于有劳动力,能从事农业劳动,又无其他职业者,应强制他们劳动,不允许他们游手好闲以讨饭为生。对于那些继续顽抗的地主,除应继续斗争外,“亦可把他们编成劳役队强迫他们劳动。”[144]
这一指示没有得到各地的拥护和响应。
相反,各中央局对向地主表示缓和的作法多不赞成。
他们深信遭到土改严酷打击的地主分子,绝不会安分守己,多半都会怀恨破坏或反攻倒算。
华东局因此提出了一个与上面的指示完全不同的管制和改造地主的文件。
内称:“在土地分配已经完成地区,为了防止地主反攻复辟、窃取农民的斗争果实,继续压迫农民,必须对他们提高警惕,并严格地进行管制,不能稍有麻痹懈怠。”“在对地主管制期间,应强迫他们参加劳动和经常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同时并进。乡人民政府和乡农民协会,应近期按期召集地主训话,检查其劳动改造及遵行管制规定的情形。”只有“对确实长期安分守法积极劳动并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别地主”,可以“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145]
对于华东局的这一文件,中共中央亦不能不表示赞同,并转发各地参考执行。
它只是表示,“在实际执行上为免于疲劳群众和流于形式主义”,最好将“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别地主”一句,改为“表现较好的地主分子”,在同条末尾“得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一句后加“或免予管制”几个字。
它说明,它之所以主张对地主要略给些希望,只是为了“更策略些”而已。[146]
然而,来自地方上的这种报告看多了,毛泽东、刘少奇等人的看法也很快就变过来了。
只过了将近一年半,中共中央就根本改变了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
它并且开始修正原定地主劳动满5年、富农不剥削满3年就可以给他们公民权的决定,[147]强调对地富恢复公民权利问题,“根据各地区不少地富的破坏活动及抗拒政府法令的行为看,目前似不宜做统一的明文规定”,只可个别试点。[148]
毛泽东后来甚至根本反对轻易给地富分子“摘帽子”。
他表示说:“过去规定摘地主帽子一般是三、五年,现在看来,恐怕要到三十到五十年。”刘少奇解释说:因为苏联过去是把地富都驱逐了,而我们没有这样做,还和地富在一起,因此如果界线划不清会很危险。[149]
6.“一刀切”政策的利弊
由上述情况可以清楚地注意到建国后中共土改对地主(实际上也包括对富农)简单一刀切的做法。
显然,这一政策并不纯粹来自于意识形态,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与中共的现实考虑相关联的。
中共早期的农村政策,只把矛头对准土豪劣绅和大地主阶级,并不主张反对小地主。
大家都清楚“小地主生活亦苦”,也受帝国主义、军阀和大地主的压迫,故相信从统一战线的角度应当联合小地主,共同反对土豪劣绅和大地主阶级。[150]
直到1927年明确提出土地革命的方针,宣布“无代价地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时,仍公开承诺“属于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151]
改变对小地主的这一政策,开始于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因为要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必须给农民以好处,而中国南方许多地方没有大地主,只能拿小地主开刀,因此再不提区别大小地主的事情了。[152]
抗战期间,中共因为放弃了土地革命的政策,改行减租减息和“三三制”,有了许多开明士绅的统战对象。
因此,当1946年中共中央不能不再行土改之初,自然又一次突出强调起区别的问题。
在《五四指示》中,它就明确提出了“对待中小地主的态度应与对待大地主、豪绅、恶霸的态度有所区别”的具体办法。[153]
1947年2月1日,毛泽东也重申了这一政策,要求“对于一般的富农和中小地主,在土地改革中和土地改革后,应有适当的出于群众愿意的照顾”。[154]
但这一政策因无法满足众多无地少地农民的愿望和需要,在1947年4月之后实际上被负责土改工作的刘少奇放弃了。
自此,从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都不再有区别的提法和政策。[155]
对于大中小地主应否在土改政策上加以区别的问题,郭德宏曾有过专门的讨论。
他的观点是:大地主一般占田多,且与官府、军队勾结,强取豪夺,民愤较大。中地主没有这样大的势力,“小地主往往只占田几十亩,生活比农民稍为富裕,一般作恶也不多。”因此,在土地改革中先不没收小地主的土地,对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是有利的”。[156]
但读毛泽东的《寻乌调查》,可以发现郭上述论点的前提似不够严整。
毛泽东在调查笔记中这样写道:“(寻乌)大地主人数很少,在全县不显特别作用。中地主是全县权力的中心。他们的子弟许多是进中学校的,县政权如财政局、教育局、保卫团等也是他们抓到的多,特别是祠堂蒸尝费用,几乎全部在他们掌握之中,小地主及富农是很难过问的。”[157]
作为外国留学生的日本人秋山良照,当年随中国的土改工作队亲身参加了广东地区的土改工作,其印象中广东一些地方的地主,也有类似的情况。在村地主中的实权派往往并不很大,但是十分蛮横霸道,和地方军政都有勾结。用他的话来说,“很像以前日本恶霸头子”,常常无恶不作。[158]
与此相反,一些大地主,因为身为军阀或属社会名流,长年住在城里,与佃户往往不直接发生关系,其对农民的直接压榨反而要少得多,民愤也小得多。[159]
上海一农民就回忆:“当时租种的土地是一个地主家的,这个地主家在大团,很有钱,所以收取的地租较少。每年每亩收棉花50斤,谷子90斤。地少的、没开店的地主则要收75斤棉或135斤谷。交完地租后就没有什么负担了。”[160]
还有一些大地主,确有直接欺压农民的种种事实,但因为历史上对中共帮助较大,其乡间的罪恶反成其次了。如陕西的李虎丞等即是。[161]
值得注意的是郭德宏所强调的小地主多数不富裕,这一点过去从来不讲,却是一个很重要的事实。
亲历过土改教育和斗争的黑龙江珠河县元宝村的贫苦农民,对村里地主的印象是:“韩老六,做过维持会会长,屋里没啥玩意儿,住得比他好的,那有的是。”“他那小房,那叫啥,搁现在还不如咱各家盖的小仓房呢!小草房,也就三间,就是有两洋窗户”。“老婆是个教学的,教音乐……她会做缝纫,放学回家没啥事儿,就蹬机器,噔噔的。给小学做个操衣啥的,穷不喽嗖的,挣两个钱,也维持不着啥生活。”“实际上他也只是个经营地主,土地不是他的。他是经营……珠河县地主的地,帮着收租,帮着往外租,从中间得好处……和书上写的不一样*.”
其他像地主“李兴广、贾明其、刘锅子,就这些人家,家里养活大车,还有马,一大家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过年一口年猪都不杀啊,就为攒几个钱啊,……攒俩钱就买点儿地,攒两钱就买点儿地,都是这样的地主。”“那时的地主,一清早撅着棉裤撅着棉袄,腰里头扎个绳子,一弯腰冬天都露出腰来,露肉,他也没有什么衬衣。全都是拼补家增,一块豆腐切两半吃两顿。那时一块豆腐就一分钱。”
他们的看法是:那时的“地主啊,富农啊,比一般人能宽裕一点。至于说好得很,比一般人非常富裕,我所看到的不是那样。”“其实那时的所谓大户人家,他和现在的贫困人家距离都挺大,不能比,还不如现在这个生活不富裕的人。他不如。他也得去劳动,他吃的也都是一般粗粮。”[162]
类似的调查资料也不少。
如前引日本人在昌平县小汤山五里外的阿苏卫村所做的调查,即使是村里有田60亩的最富的地主(兼自耕),全年也只能靠吃高粱、玉米等粗粮度日,他家与其他农户在吃饭问题上的最大区别,就是逢年过节多少还能吃上一点白面,约占全家年消耗粮食总量的8%左右。
在衣着上他们也与一般农户的差别不大。夏天都赤膊以尽量节省布料,冬天鞋帽极少花钱上市场去买,多靠边角布料自己缝制。被服通常要穿上三四年才会更新,因布料质量较次,故往往一两年后就会破损,也都是补了又补坚持穿用。[163]
比阿苏卫村多一倍农户的密云县小营村,情况差异较大。
全村因出租土地或雇工耕种而可以称为地主者不下35户,其中5户占地100亩以上300亩以下,14户占地50亩以上100亩以下,16户占地6亩以上40亩以下。但占地最多者,也是家庭人数最多者。如占地300亩的王鸿逵,全家20口人,人均占地不过15亩。该村人均占地最多的一户,达到45亩。
但无论占地多少,能够区别贫富者,主要在住房。个别人均占地多的地主家庭,不仅有瓦房住,而且院内有自家的水井。
但即使这样的家庭,在衣食方面也与其他农户无甚差别。即一年四季以小米、玉米、高粱和甘薯为主食,夏季一日三餐,冬季一日两餐,极少能够吃上米面和肉类。被服亦同样粗布缝制,女人从不使用脂粉。[164]
杨懋春笔下的山东黄岛辛安台头村的富裕农户,除了招待客人和春节会稍精致些以外,平时的饮食与一般农户并没有显著的不同。
特别是在农忙时,还一定要提供给雇工较好的伙食。[165]
河北望都县志记载:农民“中上之户,饭皆粗粝,中下之户则皆搀粮和菜为食。”[166]至于食物衣物方面的消费,数量和质量也相差不多。
侯建新的统计,河北地富人家每人每年平均消费棉布8-20尺,贫农则为10-12尺。地主平均每人有被子2条,富农平均每人1.5条,,中农平均每人2条,贫农平均每人0.9条。[167]
建国初四川省遂溪县附西乡有过类似的经济调查。
据报,在农民眼里,多数地主和一般农户的主要差别体现在吃上。
在农民看来,一年四季80%的时间能吃上大米,就是地主的生活;60%的时间能吃上大米,就是富农的生活;中农一年有一半时间能吃上大米。贫农一年大约有四分之一的时间能吃上大米。而当地小地主居多,如第八村地主5户,生活状况与富农差不多。[168]
西康省土改委员会调查组建国初也曾对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做过经济调查,其中具体调查了各阶层的收入情况。
从占地比例数看各阶层差距很大。
如该村地主10户,53人,人均占有土地是本村中农的4.3倍,是贫农的11.7倍。但其每年人均实际收入约5.9石谷,只相当于本村中农年人均收入的1倍,是本村贫农年人均收入的将近3.5倍。
而中农和贫农的实际消费状况又如何呢?
可详见下表:
(注:本表引自《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关于土地改革前后土地占有情况与生活情况变化暨生产调查报告》,1951年9月29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康/1/587/50.)
由上表可知,一个中农一年的生活费,就是每天1.6斤黄米的口粮,每月将近半斤肉,一年能有两身土布新单衣。
这也就是说,该村人均占有土地11.7倍于贫农的地主,年收入一倍于中农的,也就是这些东西。
而因为小地主通常都要供养子女上学,再加上因土地面积多再多些农具、耕畜的花费,何况这些人家往往都还想着要攒钱买地,故一个5口之家的地主即使只想保持相当于中农的生活水平,想来也确实不易。[169]
正如费孝通所说:“有限的土地生产力和农民已经很低的生活水准是经不起地主阶层们的挥霍的。把中国一般中小地主描写成养尊处优、穷奢极侈的人物,我觉得是不太切当的。‘一粥一饭’式的家训即使不能算是实况的描写,地主阶层平均所占的土地面积也可以告诉我们,他们所能维持的也不能太过于小康的水准。”[170]
关于中国的小地主多半“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为攒几钱……买点儿地”的情况,在今天已经不是什么奇谈怪论了。
唐致卿的研究除了介绍到一些地富的财产是下力干活,“是自己治(置)的,是力农致富”外,[171]还依据山东惠民县成氏、沾化县许氏、高苑县和家店张氏世代购地的契约文书等各种原始资料,很清楚地说明了众多小地主或富农日积月累攒钱购地的经过:
成氏自嘉庆十三年(1808年)到民国三十年(1941年)前后133年间,历5代,分21次购得22块地,总共81.66亩。最大的一块8.07亩,最小的一块仅0.16亩。平均每年购地仅0.614亩弱。
许氏自光绪三年(1877年)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65年间,经三代,分8次买进8块土地,最大的一块6.3亩,最小的一块仅3分多地,总共买进15.1875亩,平均每年买0.234亩。
张氏则从乾隆八年(1743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04年间,历5代分26次买进26块地,最大的一块8.3亩,最小的只有不到2分半地,总共买进80.229亩,平均每年购进0.3932亩。[172]
因为无权无势,纯粹靠力农致富,因此不少小地主和富农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或生产能力。
这造成这些小地主或富农与佃户或雇工的关系会呈现出两极的情况,很难一概而论,说小地主一定作恶多,作恶少。
有些农户的印象,地主越小就越苛刻越扣门儿,像天不亮就用各种声音闹觉,赶着雇工出工;下了工回来还要被要求挑水、铡草、填栏、喂牲口之类的地主富农,并不少见。[173]
但雇主待雇工“亲如家人”,“平时主雇同坐共食,并无主仆名分”,“男人同伙计吃小米干粮,家中女人吃粗粮”,“掌柜和伙计都一块劳动,凑在一起谈���说地”的情况,同族接济,富也富不到哪儿去,穷也穷不到哪儿去的情况,也同样不少。[174]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也是郭德宏没有提到的很重要的一点,其实是中国小地主所具有的革命性问题。
换言之,中国的小地主(包括许多富农)因为多半力农致富,又有些文化,容易接受新思想,对来自军阀官僚政治和帝国主义的压迫相当敏感,因而往往会同情革命,甚至参加革命。
自己革命成功,转而把同样可能革命,甚至是已经投身革命的众多小地主一棍子打死,在这一点上,很难认为是适当的作法。
有关小地主革命性的问题,毛泽东有过相当深入的调查和说明。
他在调查江西寻乌的情况时,就发现:因为小地主占着绝对大多数,政治上却受中地主阶层的统治,“在经济上受资本主义侵蚀和政府机关(大中地主的)压榨(派款)”,因而他们“接受新文化比哪一个阶级(都)要快要普及”,“他们革命的要求在初期革命运动中也表现得很迫切,革命的活动亦很猛进”。因此他们中的激进者不少都成了共产党。“如死去了的斗争领导者潘丽(共产党县委书记)、刘维炉(三二五暴动时革委会主席)、刘维锷(共产党区委委员)等,现在的斗争领导者古柏(共产党县委书记)、钟锡漻(红军营长)、黄余贵(共产党区委书记)等等,以及没有参加合作社后头参加革命的,如梅汝黄(红军大队政治委员)等,都是这个阶层里头的人。”[175]
实际上,早期的中共党组织,包括苏维埃革命时期的中共党政军组织当中,出身或成份是地主、富农者投身革命的人相当多。
陈耀煌对鄂豫皖中共组织及苏区的研究,对此已有说明。[176]
另以赣西南根据地为例,瑞金早期的党员曾经“百分之八十是地主富农”,“上犹党员八十多人,地主富农占三十多人”。[177]
因而1930年反富农斗争开始后,被“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余人”。[178]
大批开除一年后,党员干部当中仍有数十名地主和富农成份者。[179]
也正是当年采取大批开除地主富农成份的党员出党的做法,促成了富田事变,造成了数以万计地方党员干部和红军指战员惨死的历史悲剧。
而事实上,正如戴向青所云,赣西南中共党组织和根据地,早期恰恰就是当地富有家庭的子弟利用他们在地方上的资源艰辛创立起来的,他们并非是不革命或反革命的。[180]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1940年代后半期,因为痛恨国民党的腐败统治,在国民党统治区内许多官僚、将领和地主、富农家庭出身,包括不少将领和较富有的地方人士,投身到中共组织的地下活动,乃至于武装斗争之中,帮助中共夺取和接管南方各省市,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这样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了。
然而,因为建国后在阶级问题上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南方各省的地下党组织及其所领导的外围组织和武装部队,几乎统统因其阶级成份“严重不纯”,而长期受到怀疑。
不少人还因此被打成“地主恶霸集团”或其他名目的“反革命组织”,遭遇开除党籍、判刑入狱,甚至是被杀的命运。[181]
7. 结语
分析中国农村阶级问题的复杂性,和建国初土改背景下地富成份者遭遇厄运的原因,并不意味着我们是在苛责当年的共产党人。
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样出身于地主、富农的多数中共中央领导人,未必不清楚作为个人的地主、富农有大小、善恶等种种区别,未必不了解中国的地主、富农很多也是苦出身。
对此,只要读过毛泽东和刘少奇等对自己父母发家史的回忆,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对此的同情与理解。[182]
他们这个时候之所以会用“一刀切”的办法来妖魔化所有地主和富农成份的人,显然不是因为他们缺少知识,而是因为一种现实的政治需要,即他们相信自己的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内外阶级斗争的经验,他们也确实利用这样的理论和经验,彻底改造了中国的农村社会,实现了国民党始终无法达成的目标,建立起了一个巩固的大一统的政权与国家。
而随着时光的流逝,当现实的需要发生了改变,共产党人自身的认识也终究还会渐回本真。
不信,让我们来读几则共产党人在当今新环境下所写的地富发家史。
由官方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的《毛泽东传》这样写毛家的发家史,说毛的祖父是个老实厚道的庄稼人,家境窘迫。
毛的父亲因负债被迫外出当兵,长了见识,也攒了点儿钱,因而赎回了家里出卖的土地,苦心经营,逐渐成了当地的“财东”。
毛父亲的发家史,证明了“在旧中国,靠自身奋斗摆脱贫困的农民,大多克勤克俭,精明刚强。父亲的这种性格,自然对从小目睹这一切的毛泽东产生了影响。”[183]
同样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的《刘少奇传》这样写刘家的发家史:
其曾祖父刘在洲当家时,还很穷。“除了在十几里外的茅田滩有祖上留下的一些薄地外,他们在炭子冲的家产只有三间茅草房,靠租人家的田地耕种度日,生活相当艰难。但刘在洲勤劳能干,带领一家人起草贪黑,辛苦劳作,除了种植粮食外,还种些烟叶等经济作物,使家庭境况逐渐好转,开始在炭子冲置办田产。”
“刘在洲的儿子刘得云经过多年经营,又把在炭子冲的田产增加了六十亩,还把原来的三间茅屋扩建成七间新房。”
刘得云两个儿子分家时,各得了一半田产。
刘少奇父亲刘寿生“管理家政有条有理,他把在炭子冲的三十亩地留给自家耕种,而把离家较远的茅田滩上的三十亩地租给别人,自己又在附近租种了别人的十五亩地……农忙时节,还需要雇几个零工才能应付。”[184]
身为邓小平女儿的毛毛是这样写自己父亲家的发家史的,说其曾祖父早年“十分穷困,田无几分,地无几亩。好在他为人俭朴,十分勤劳,又会纺线织布,于是他就一天天地省吃俭用,不辞劳苦地积攒家业。”
到生下邓小平的父亲时,已积攒起十几亩地了。
等到邓小平父亲接手家业时,因为田产足够养活一家人,便不再种田,而雇佣个把长工种地,因此成了个���小地主”。[185]
中共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也同样对身为小地主兼小商人的父亲充满了感情。
他写道,早年家只有几十亩地和一所三间四进的宅子,还开了一家烟店,父亲不仅“知书明理”,而且“为人和善、厚道”。支撑着一个有10个子女的大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却还利用家中大厅创办女塾,弄得负债累累,经济难以维持,最终完全是因为被人逼债悬梁自尽的。[186]
我们这里特别应当介绍的是张秀山对地主父亲的回忆。
张在1947年土改期间,是东北松江省委书记,他所领导的土改,曾对当地的地主富农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打击。
这是因为他当年公开主张:斗争地主不要受任何条文限制,打击得越激烈就越人道。[187]
然而,到了晚年,在回忆自己父亲的发家史时,他显然再不认为地主都是应该打杀的恶人了。
他写道,他父亲原本贫穷,12岁时还在给富人家揽工、放羊,连糠窝窝也不够吃。但因为好学,粗通文字,又吃苦能干,庄稼种得好,家境就逐渐好起来了。
又赶上光绪末年陕北大旱,许多人外出逃荒,有一家人交不起田赋,被迫出让河滩地,转让给了他父亲家,他父亲一家把石滩地改造成了水浇地,因而很快发了财,建起了六孔石窑,并置办下几百亩地,雇了一两个长工,还出租了一部分土地,“这样就成了小地主”。
据他说:“那时买地,一亩好地也就一块银圆,不好的地只值几毛钱。”
因此,父亲省吃俭用,常常跑几里路进城去忙活一天连花个铜板买个烧饼都舍不得,而是“有了钱就买地”。不仅如此,他父亲还十分同情革命,给了他很大帮助。[188]
用不着举更多的例证了。
通过前面的分析,和今天共产党人对地主富农发家史的描写,中国传统农村小农经济和小土地占有制的诸多特点当可一目了然。
我们由此也不难理解,孙中山早年为什么始终坚持这样一种观点,即“中国人通通是贫,并没有大富,只有大贫小贫的分别。”中国发展到今天,依旧是“小地主时代,大多数地方还是相安无事,没有人和地主为难。”[189]
显而易见,孙中山的这一看法与他较多生活和活动在地权更为分散的东南沿海省份,较多接触了解南方人和南方农村情况的经历有一定的关系。
但同时,它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了中国近代农村的某种现实。
这也是为什么,虽然国民党没有能力依照孙中山的办法,在大陆解决农民问题,以致失去了其立足之基,它却得已在台湾这样一个小岛上通过“和平”(其实也是强制性的)土改的办法实践了孙中山的主张,并因此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注释:
[1] 有关地主一词近代意义衍生的考据,可参见李博著,赵倩等译:《汉语中的马克思主义术语的起源与作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13-216页。有关这一概念的象征性意义的讨论,可参见张小军:《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与象征资料》,《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北京,商务出版社,2003年,第108-111页。
[2] 萨缪尔森著:《经济学》(下),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4年,第975页。另,有关“剥削”概念的现代含义,如地租、利息、利润乃至资本等等,是否可以简单地与“剥削”相提并论,包括价值与(体力)劳动、资本、地租、管理等等的关系,当今有很多不同看法,本文这里暂不做讨论。
[3] 黑龙江省尚志市元宝村党支部书记语:元宝村实行了土地承包责任制,当年那地主富农的后代,将同村人的土地或租或买,又将土地重新集中起来,形成了产粮大户。现在这些户干得最好,这些是最大的户。看来还是原先他们这些成份不好的人,干得是最好。剩下一般的户,比如中农啊,也有贫下中农,可是比较少。他们的思想啊,可能是被什么本分啊什么的这些约束住,都不如这些户。蒋樾、段锦川执导的纪录片:《暴风骤雨》(未公影)。
[4] 在中苏关系好的10年里,即1949-1959年,中国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平均达到22%以上,中国的基础工业也基本上都是在这个时期建立起来的。中苏关系破裂后,从1960-1976年,中国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平均只有大约6.2%.
[5]“相信土地已经高度集中”,即所谓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据着农村70-80%的土地。参见《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04页;《毛泽东选集》(合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250页;。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1950年6月14日,《刘少奇选集》(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2页。
[6] 见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青岛出版社,1993年,第7,42页。
[7] 郭德宏前引书,第45-47页。
[8] 郭德宏前引书,第42页。
[9] 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上海,上海书店,2005年,第9页。
[10] 高王凌前引书,第4-6章。
[11] 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8,22页。
[12] 唐致卿::《近代山东农村社会经济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48,614页。
[13] 唐致卿前引书,第253-256页。
[14] 陶直夫:《中国现阶段的土地问题》,转见《钱俊瑞选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25页。
[15] 参见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1912-1927),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13-18页。
[16] 参见朱玉湘:《试论近代中国的土地占有关系及其特点》,《文史哲》1997年第2期。
[17] 中国农业部编:《建国三十年全国农业统计资料》,1984年,第14页。
[18]《土地委员会关于全国土地分配状况的调查报告》,1937年1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七),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4页。
[19] 毛泽东:《寻乌调查》,1930年5月,《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27页。
[20] 赵冈:《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5年,第147-165页。
[21] 史志宏利用的调查资料还具体考察了地主所占土地质量的情况,否定了地主所占土地远比一般农户好的说法。见史志宏:《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平原农村土地分配及变化——以河北清苑县四村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
[22] 黄道炫:《1920-1940年代中国东南地区的土地占有》,《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23] 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彰德縣城附近に於る群小不在地主に就て》,昭和十五年一月,第1-37页。
[24] 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冀东地区农村实态调查班:《冀東地区二十五箇村農村實態調查報告》(上),昭和十一年,第8-9页。有关这样的例子,在章有义的书中也有记载。见章有义前引书,第306-308页。
[25] 参见吕平登:《四川农村经济》,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84-185页。
[26]《驻蓉地主统计》,1950年,见四川省档案馆藏档,74/1/1/2-8;121/2/15/1-157.
[27]《大中小地主人数比例表》,1951年12月18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东/1/39/56.
[28]《四川省达县罗江乡二、四村各阶级经济变化情况调查》,中共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农村经济变化典型调查》,1954年8月,四川省档案馆藏档,资料/F3/37/33.
[29]《南中兴乡廿亩田以下地主名单》;《南中兴乡廿亩田以上地主材料》,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北/1/431/16-32.
[30]《温江土地占有情况》,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西/1/1484/2.
[31] 中共西康区党委研究室:《雅安大兴乡调查工作总结报告》,1950年7月18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康/1/514/46.
[32] 中共川西区委:《灌县土改调查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西/1/1482/113;《灌县第二区及新民五乡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统计表》,1951年6月27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西/1/1482/102.
[33]《蓬溪县附西乡八村各阶层经济情况调查表》,1951年8月,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北/1/217/81.注:该表中有的乡算上了外籍地主的土地,如此地主占地要达到人均40-50亩,但此种算法因未考虑到外籍地主及其家庭的人数故这里未计入。
[34] 乐山专区公署:《乐山专区农村经济情况》,1952年11月,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南/1/334/57-63;中共南部县委会:《南部县三合乡黄连村各阶层经济变化情况调查报告》,1952年4月2日,同前引,建北/1/216/106;《荣经双江乡农村情况概括材料》,同前引,建康/1/513/129;19;中共南充地委:《关于南充、南部、营山、武胜、仪陇县农村情况调查材料》,1951-1952年,同前引,建北/1/216/2.
[35]《广西农村阶级关系土地占有及其土改分田研究》,中共广西省委政研室编:《广西农村调查——调查材料之一》,第4页,湖北省档案馆藏档,ZNA982.
[36] 广东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广东土改简报》,1951年5月,湖北省档案馆藏档,ZNB-188/39,47.
[37] 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编:《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资料选集(解放前部分)》,第176,219页。
[38]《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资料选集(生产部分)》,第92页。
[39]《湖北省七个专区十二个县十六个区二十七个村土改前后田亩产量比较表》,1952年,湖北省档案馆藏档,J530/1.
[40] 湖北省农委调研科:《湖北省三十六个乡土改复查对地主阶级在经济上打击程度统计表》,1952年11月,湖北省档案馆藏档,SZ18/1/24;《襄阳地委张廷发同志给李主席的土地实验村的情况报告》,1950年11月30日,同上引,SZB882/13/2;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编:《湖北省黄陂县方梅区农村情况调查》,1950年5月28日,同上引,SZH100/附表一;湖北汉川县十一区区委会:《河岭乡土改前各阶层占有田地统计表》,1952年,汉川县档案馆藏档,590/40.
[41] 陈翰笙、薛暮桥、冯和法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三辑,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年,第194-196页。
[42] 见陕西省档案馆藏档,123/24/10/10-30.
[43] 河北省档案馆编:《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716页。
[44]《河北省新区土改村庄土改前后各阶层土地变动统计表》,1950年3月26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855/1/17/37-40.
[45] 河北省委办公室:《京津新区土改意见》,1949年9月2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842/2/6/50,47.
[46] 前引《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资料选集(生产部分)》,第19页。
[47] 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山东省、华东各大中城市郊区农村调查》,1951年12月,第33,6,53,76页��
[48] 转见唐致卿前引书,第258,290-293页。唐致卿的结论是:山东省土地形态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土地占有相对分散,中小地主多,自耕农、半自耕农特别多,而大地主和无地雇农、赤贫户极少”。(第256页)
[49] 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统计表》,1953年2月,第20-25,344页。
[50] 张闻天:《神府县兴县农村调查》,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9页。
[51] 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无锡市(县)农村经济调查报告》,《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3辑,北京,展望出版社,1989年,第328页。
[52] 薛暮桥:《江南农村衰落的一个索引》,《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3辑,第166页。
[53]《山东省、华东各大中城市郊区农村调查》,第12-15,35,38-39,59-60,61页。唐致卿的书对这方面的情况介绍得十分详尽。
[54]《东北农村调查》,第48页。
[55] 西北一般为小垧,一垧相当于3或5亩。
[56] 张闻天前引书,第91页。
[57] 转见唐致卿前引书,第285页。
[58] 东北以垧计,为大致统一,便于了解,这里均以一垧等于15亩加以换算。
[59] 东北局宣传部编:《东北农村调查》,东北书店,1947年,第3,18A ,31,40A ,50,72,80页。
[60] 参见沈志华:《对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富农问题的历史考察》,《世界历史》1994年第5期,1995年第1期。
[61] 还在十月革命前列宁就很担心富裕农民在农村中的影响和作用。他指出,他们在有的省份占到了农户总数20%左右(占人口的30%),集中了一半以上的耕地,在有的省份只占农户7.1%的富裕农民有10头以上的耕畜和占据了全部耕地的36.5%.参见《列宁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99,54页。
[62] 见王茜:《论俄国资本主义时期的农民经济》,《西伯利亚研究》,2002年第6期。
[63]《弗鲁姆金关于农村状况给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的信》,1928年6月15日,《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4卷,第403页。
[64] 前引《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迁移被没收了财产的富农的决议》,1930年1月30日﹐《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5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00~601页。
[65] 转见吴恩远:《从档案材料看苏联30年代大清洗数字的夸大——兼答郑异凡先生》,《新华文摘》2004年第1期。另据《关于迁出富农数量的资料》(1931年12月)统计当时已放逐35.65余户,167.9万人,《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4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413-414页;《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迁移被没收了财产的富农的决议》,1930年1月30日,前引《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5卷,第600-601页。
[66] 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土地问题议决案》,1928年7月9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344页。
[67]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书》,1929年6月7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1927-1931)(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522页。
[68]《中央关于接受共产国际对于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1929年8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450,454页。
[69]《史记。陈涉世家》中即有这方面的记载,如“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一句,就谈到了秦代田主使用雇工耕地的情况。明清律例中更有专门的“雇工”条文。并参见张晋藩:《清朝法制史》,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57页。
[70]《山东省、华东各大中城市郊区农村调查》,第18-19,21页;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调查研究室:《山东莒南、赣榆县三个区的农村调查》,1944年4月,陈翰笙等前引书,第473-474页。
[71]《沭县、石河、临沭县蛟龙、大兴三个区农村经济情况调查》,《山东省、华东各大中城市郊区农村调查》,第65页。
[72] 薛暮桥、刘瑞生:《一九三四年广西农村经济概况调查报告》,1934年,陈翰笙等前引书,第616-617页。
[73] 邓力群、康云:《榆树县五棵树区阶级关系调查》,1946年,《东北农村调查》,第40A ,40B ,42B ,
[74] 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61-63页。
[75]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1949—1952年)》,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3–75页。
[76] 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皖南区农村土地情况》,1952年12月,第5,29,195页。
[77] 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福建省农村调查》,1952年12月,第36-37,79,95页。
[78]《四川省达县罗江乡二、四村各阶级经济变化情况调查》,1954年2月,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西南区农村经济变化典型调查》,1954年8月,湖北省档案馆藏档,F3/37/31;《荥经县鹿鹤乡调查材料》,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康/1/531.福建也有类似的情况,富农出租土地的比例,达到了富农户全部占有土地的90%以上。见《古田县七保村农村调查》,《福建省农村调查》,第72页。
[79] 按照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29、1936年和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58年对无锡11个村追踪调查的结果亦可看出,中农、富农向小地主转化和小地主因分家等原因回落到中农,甚至是贫农的相互易位流动的趋势。
[80]《富农问题——前委、闽西特委联席会议决议》,1930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97-398页。
[81]《反富农斗争决议案——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1930年9月,《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33页。
[82] 有关这方面问题的讨论可参见李良玉:《苏南土改与现代化传统问题》,《江苏大学学报》2006年5月号,等。
[83] 参见毛泽东:《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1933年,转见万大宏主编:《共匪祸国史料汇编》第二册,台北,中华民国开国文献编纂委员会发行,1973年,第245页。
[8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1933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第549-556页。
[85] 参见拙作:《1946-1948年中共中央土改政策变动的历史考察——有关中共土改史的一个争论问题》,《开卷有疑——中国现代史读书札记》,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90-344页
[86]《中共中央关于修改经营地主与富农界限的规定给东北局的指示》,1948年2月6日,《中国的土地改革》编辑部等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北京,解放军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463页。
[87]《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1949年3月13日;并转见《李井泉同志在兴县三区农民代表会上的讲话》,1948年2月28日,《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农业编),第469-475页。
[88]《毛泽东征求对富农策略的意见》,1950年3月12日,陕西省档案馆藏档,123/24/10/2-3.
[89] 宗族拥有的公共土地。
[90]《邓子恢四月二十五日致毛泽东电》,1950年4月25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27-628页。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28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43页。
[92]《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1950年8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九册,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78-189页。
[93] 有关这一点,亦可见1952年9月1日中南局传达的中共中央一则指示。中南局指出,中央虽不认同将占地相当于地主,但劳动主要为妇女的农户划为地主,“但按广东情况,此种现象在有些地区颇为普遍,如将这类户划为富农,则应没收土地将大为减少,势难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协商结果,中央同意这类农户土地面积达到或超过当地小地主平均土地数目二倍以上,参加劳动人数不及全家劳动力人员三分之一者,可划为地主。只是对待这种地主“应给以较宽待遇,以示区别对待”。转见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1950-1953)》,1999年,第683页。
[94] 王传骥:《中国革命中的富农问题》,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5页。
[95] 郭德宏前引书,第42页。
[96]《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决议》,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等编:《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82-283页。
[97] 张小军前引文,第112页。
[98] 政务院在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中也几度强调了人缘问题,再三说在“群众不加反对”的情况下,尺度可稍放宽。见《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九册,第181-183页。
[99]《中共河北通县地委致省委并华北局》,1950年1月4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798/1/470/29-30;《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检查新区土改工作问题及今后意见》,1949年11月11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10页。
[10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郊区土地改革的总结报告》,1950年11月8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81-687页。
[101]《中共河北省通县地委关于新区土改工作几个主要经验的报告》,1950年3月7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855/7/24/7-11;《中共通县地委关于香河县在结束土改中所发生几个错误问题的通报》,1951年2月2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900/11/11/25.
[102]《江津地委三期土改情况简报》,1952年3月9日,重庆档案馆资料D221/719/18-1/7.
[103] 见中共剑阁地委研究室:《广元大石乡第七保划分阶级成份中的问题与土地占有关系》,1950年12月25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北/1/16.
[104]《咸阳分区二期土改情况》,1950年12月,陕西省档案馆藏档,123/24/17/89-91
[105]《贫雇农路线》,东北书店,1948年,第66页。
[106] 前引《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决议》,1947年12月。
[107] 在华北新区土改过程中,薄一波曾明确主张除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和地面上之大量金银财宝和多余粮食外,其他浮财一律不动,底财一律不挖,“把一切可能发生的(导致乱打乱杀的)漏洞都在政策上堵死”。中共华北局并就此发布过专门的指示。见前引《中共河北省通县地委关于新区土改工作几个主要经验的报告》,1950年3月7日;《华北局关于大城市及中等城市郊区土地改革的指示》,1949年11月,河北省档案馆藏档,855/1/52/113.
[108] 前引《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决议》,1947年12月。
[109]《河北省委汇报会记录》,1949年11月8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855/1/18;《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检查新区土改工作问题及今后意见》,1949年11月11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09-610页……
[110]《华北局关于顺义县几个土改实验村中所犯左倾错误问题给河北省委的指示》,1949年10月,《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06-607页。
[111]《华北局关于重申正确执行土改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1949年12月,《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17-618页;《中共河北通县地委关于新区土改中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1949年12月10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798/1/7/34-35;《河北省新区土改中违犯政策事件统计表》,1950年3月,河北省档案馆藏档,855/1/13.
[112] 邯郸地委会:《结束土改检查会议上的几点意见》,1950年1月10日,河北省档案馆藏档,798/1/470/7-8.
[113] 前引《邓子恢四月二十五日致毛泽东电》,1950年4月25日。
[114]《河南土改运动中干部强迫命令作风严重一个多月即发生逼死人命案件三十余起》,《内部参考》1950年6月2日。
[115]《陶铸在��局扩大会议上的发言——关于土改和反地方主义问题》,1952年7月6日,《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第619页。刘少奇也有类似的说法。即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刘少奇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1年5月7日。
[116]《华东局关于华东第二次土改典型经验总结会议情况的报告》,1950年12月8日,转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二册,第604-605页。
[117]《中央政策研究室关于华东土改中几个主要问题的简报》,1950年12月27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703页。
[118] 中共苏南区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编:《苏南土地改革文献》,1952年,第801页等,转见莫宏伟:《苏南土地改革中的血腥斗争》,《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第4期。
[119]《陕西省委办公厅转发安康地委关于平利县四区双河乡土改中发生的混乱现象的通报》,1952年1月18日,陕西省档案馆藏123/24/40/6-7.
[120] 陕西省办公厅:《关于渭南县委对土改中乱刑乱法的检讨通报》,1951年8月8日,陕西省档案馆藏123/24/40/59-62;《渭南地委关于土改中地主伪人员及落后农民自杀问题报告》,1951年5月23日,陕西省档案馆藏123/24/40/48-50.
[121]《陕西省委转发对南郑地委关于土改中自杀死人的问题》,1951年12月12日,陕西省档案馆藏123/24/40/36;《陕西省土改组会议记录》,1951年9月,陕西省档案馆藏档,123/24/28/111,114-116,123.
[122]《中南土地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南各省土改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1950年11月26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690-692页;《中南局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彻底完成土改计划的指示》,1950年12月1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40-642页。
[123]《中央转发中南各省土改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1950年12月20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二册,第638-639页。
[124] 湖北省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土改通报》第五期,1951年2月17日。
[125]《汉川县第十一区土改运动自杀人事统计表》,1952年6月;《第三区自杀人数统计表》,1952年6月,湖北汉川县档案馆藏档,592/42.
[126]《成都市附近七县退押反霸情况》,1951年3月,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西/1/502/1-3;《双流县最近退押情况》,1951年4月,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西/1/502/1-2.
[127]《龚逢春同志在区党委扩大干部会议上关于川西第二期土改工作的检查报告》,1951年10月7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西/1/16/1-2.
[128]《中共川北区党委第五工作团关于营山县情况的报告》,1951年8月1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北/1/158/33-34.
[129]《江津地委关于荣昌县七区土改中违法政策及地主死亡情况的检查报告》,1952年5月24日,重庆市档案馆资料D221/719/18-1/9.注:这里所说的情况和喻权域称他所知道荣昌土改中地主“没有人被打伤、打残、打死”的情况相差甚远。见喻权域:《土改法何曾夭折——四川土地改革亲历记》,《中华魂》2007年第1期。
[130]《华南分局摘要通报古大存同志检查东江工作报告》,1951年6月23日,《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第314-315页。
[131] 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东江地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选编》,第19页,转见肖燕明:《对广东土改试点运动的再认识》,《广东党史》2002年第2期。
[132] 转见秋山良照:《中国土地改革体验记》,东京,中央公论社,1977年,第36,47页。
[133] 张根生:《关于北江专区农民运动情况的会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236/1/5/8.
[134] 王伟光:《关于潮汕专区农民运动情况的会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236/1/5/31.
[135] 梁嘉:《关于西江专区农民运动的会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236/1/5/50.
[136] 省土委:《半年土改工作报告》,广东省档案馆藏档,236/1/21/50.
[137]《陶铸在分局扩大会议上的发言——关于土改和反地方主义问题》,《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第615页。
[138] 省土委巡检组:《惠阳博罗第一阶段工作检查报告》,1951年7月16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236/1/23/39-40.
[139]《陶铸在海南区党委扩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土改、整队、反地方主义及镇反等问题》,1952年11月18日,《广东省土地改革史料汇编》,第772页。
[140] 张佩道:《恩平县胜利地全面结束土地改革运动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1953年5月2日,《(恩平)生产通讯》第1期,转见广东省恩平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员会编:《恩平文史专辑——恩平解放初三年评论集》,1995年,第76-79页。
[141]《华南分局关于粤西区发生严重自杀情况的通报》,1953年3月25日,转见杨立春:《古大存沉冤录》,香港,天地图书,2000年,第137页。
[142]《刘田夫同志在粤西区第三次土改干部扩大会上关于目前情况与工作任务的传达报告》,1952年11月8日,广东省档案馆藏,243/1/124/2-6.
[143] 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可以参见《日记(1944-1956)》,《郭小川全集》(8),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以及《柳城土改日记》,见阳翰笙主编:《柳江怒涛——柳城县土改回忆录》,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等。
[144]《中共中央对土地改革业已完成地区的地主参加劳动生产及就业问题的指示》,1951年5月10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58-260页。
[145]《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1951年6月18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第347-349页。
[146]《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1951年6月24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第345页。
[147] 参见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1948年1月12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第313页;《中共中央关于地主、旧富农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问题的指示》,1948年10月16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562-563页。
[148]《中央关于村选中改变地主成份与取得公民权问题复东北局电》,1952年11月12日,陕西省档案馆藏123/24/9/94-95.
[149]《毛泽东、刘少奇在各中央局汇报时的插话》,1960年12月27日。
[150] 彭湃:《海丰农民运动》,1926年,《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0页;毛泽东讲:《农民问题》(二),《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资料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94页。
[151]《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土地问题议决案》,1927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11-112,163-164页。
[152] 毛泽东最早提出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基于:“不没收小地主的土地,如此则有许多没有大地主的地方,农协则要停止工作。”《“八七”中央紧急会议记录》,1927年8月,《中央档案馆丛刊》,1987年第2期。
[153]《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6年5月4日,《刘少奇选集》上,第377-383页。
[154]《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1947年2月1日,《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214页。
[155]《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28日,《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第422,643页。(注:毛1948年4月又曾提到应当“分别地主的大中小”,但未见实行。《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48年4月1日,《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13页。
[156] 郭德宏前引书,第573页。
[157]《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127页。
[158] 秋山良照前引书,第91页;并见林济:《长江中游宗族社会及其变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92-294页。
[159] 参见黄道炫:《1920-1940年地主农民和共产党》,《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160] 李学昌主编:《20世纪南汇农村社会变迁访谈实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69页。
[161]《临潼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虎丞单行材料的报告》1951年3月;《陕西渭南地委致临潼县委并报陕西省委关于李虎丞问题电》,1951年3月22日;《中央复西北局电》,1951年4月18日,陕西省档案馆藏123/24/5/2,3-4,12-15.
指周立波以该村土改运动为蓝本撰写的土改小说《暴风骤雨》,其中韩老六是恶霸地主的典型化身。
[162] 见蒋樾、段锦川执导的纪录片:《暴风骤雨》。
[163] 前引《冀東地区二十五箇村農村實態調查報告》(上),第40,42-43页。
[164] 同上引,第64-75,89-91页。
[165] 杨懋春著,张雄等译:《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2001年,第36页。
[166] 民国《望都县志》,卷十二。
[167] 侯建新:《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并与英国乡村比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00页。
[168] 有报告认为,有田20亩以上的地主就能全年吃上大米,但不考虑人均占地面积的话,此种说法显然不准确。《遂溪县附西乡副业情况调查报告》;《附西乡第八村各阶层经济情况》,1951年8月,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北/217/97.
[169]《中国农村负担史》一书提供的例子显示,广西某农户5口人,有田25亩,年收获仅为6000斤谷子,而光是田赋军粮征借计谷就要收走2100斤,超过三分之一。即使忽略其他各项摊派不计,剩余的谷子也就够全家一年的口粮而已。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著:《中国农村负担史》第二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第486页。
[170] 费孝通:《地主阶层面临考验》,《乡土重建》,上海,观察社,1948年,第92页。
[171] 唐致卿前引书,第333-334页。
[172] 唐致卿前引书,第327-330页。
[173] 除有名的文学形象“周剥皮”以外,唐致卿也提供了一些类似的例子。见唐致卿前引书,第748-749页。
[174] 唐致卿前引书,第740-741748-749页;唐力行:《徽州宗族社会》,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52,375页;李世华:《共用的墓碑——一个中国人的家庭纪事》,香港,明镜出版社,2008年,第33-34页,等。
[175]《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127-129页。
[176] 参见陈耀煌:《共产党。地方菁英。农民——鄂豫皖苏区的共产革命(1922-1932)》,台北,政治大学历史学系,2002年。
[177]《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72页。
[178]《赣西南会议记录——关于组织问题》,1930年10月13日,江西省档案馆编:《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43页。
[179]《中共湘赣省委工作报告》,1931年10月26日,《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195页。
[180] 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1-83页。
[181] 参见前引《恩平文史专辑——恩平解放初三年评论集》;戴魁扬:《三十三年沉冤昭雪记》,《回忆录》,中共衡南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印,1997年。
[182] 毛泽东回忆了父亲从贫农到中农到富农的发家经过,认为主要是因为当过兵,眼界宽,用心节约再加上勤劳,才逐渐攒钱买地发家的。刘少奇也讲:“父亲虽然受过相当长时的教育,但他很勤劳,仍参加并指挥生产”。自己家能够富裕起来,完全是“由于父兄勤劳节省的结果,家庭经济逐年有很少的剩余。”转见《毛泽东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7页;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刘少奇传》(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页。
[183]《毛泽东传》(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2页。
[184]《刘少奇传》(上),第2-3页。
[185] 毛毛:《我的父亲邓小平》(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46-47页。
[186]《薛暮桥回忆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3,5页。_
[187] 转见《东北日报》,1947年7月2日。
[188] 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4页。
[189] 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1924年8月10日,《孙中山全集》第九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81-382页。
(注:杨奎松,中共党史研究专家,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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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热点新闻十年回顾
2008-2017,中国社会蓬勃发展的十年,也是中国互联网不断成长的十年。这十年,社会上大事不断,热点频现。盘点十年热点新闻,不只是为了回顾我们走过的足印,更重要的是为了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月光博客现在选出了十年间的热点新闻,就是一部曲折、前进的发展史。这十年,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十年,哪些事儿最受您的关注?让我们一起回首。 2017年社会热点大事 5月23日——谷歌AlphaGo战胜围棋世界冠军柯洁 2017年5月23至27日,最新版的AlphaGo Master和世界围棋第一棋手柯洁在乌镇进行了人机对战,据DeepMind介绍,新版的AlphaGo Master能让AlphaGo Lee(跟李世石对战的版本)三子。最终比赛结果是,AlphaGo在和柯洁的比赛中轻松取得三比零的胜利,之后和中国五位超一流棋手的团队战里,AlphaGo也中盘获胜,职业棋手们对AlphaGo不同于人类的独特棋风以及它深不可测的棋力印象深刻。 AlphaGo在没有人类对手后,AlphaGo之父杰米斯·哈萨比斯宣布AlphaGo退役。而从业余棋手的水平到世界第一,AlphaGo的棋力获取这样的进步,仅仅花了两年左右。 9月7日——苏享茂翟欣欣事件 2017年9月7日,中国软件开发者苏享茂在北京家中跳楼自杀,他在遗书中称,自己不堪女方翟欣欣威胁索要1000万元和房产,因资金链断裂而绝望自杀。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民热议,网民自发对翟欣欣进行人肉搜索,发现她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获得研究生学历,曾从事礼仪小姐等工作,并有多次闪婚闪离的经历,几年之内获利上亿元。 2016年社会热点大事 3月15日——谷歌AlphaGo战胜围棋世界冠军李世石 3月9日至3月15日,谷歌围棋人工智能AlphaGo与过去十年最佳围棋手韩国李世石在韩国首尔进行5场比赛。最终双方总比分为4:1,谷歌AlphaGo取得了人机围棋对决的胜利。在赛后发布会结束后,AlphaGo被韩国棋院授予了荣誉职业九段证书,还收获了世界第二的排名。 电脑围棋一直被视为最复杂的电脑游戏之一,也是人工智能始终未解的挑战,谷歌AlphaGo的胜利是计算机程序首次击败专业围棋超一流棋手。 4月12日——魏则西事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2级学生魏则西因患滑膜肉瘤(一种恶性软组织肿瘤),到百度搜索遇到莆田医院,并接受了未经审批且效果未经确认的治疗方法,导致耽误治疗,在付出大量医药费(超过人民币20万)和时间后,仍然没有效果,最终于2016年4月12日不治去世。 魏则西去世后,网友找出魏则西在2016年2月26日一则题为“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的回答,将百度搜索和百度推广推上风口浪尖。 5月9日,国家网信办联合调查组公布了魏则西事件的调查结果,调查组认为百度搜索相关关键词竞价排名结果,对魏则西选择就医产生了影响,要求百度公司整改,包括全面清理整顿医疗类等的商业推广服务。 百度公司随后落实整改要求,下线医疗广告。 2015年社会热点大事 4月6日——毕福剑视频事件 4月6日开始在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一席好友围坐在饭桌前,主角毕福剑唱起了经典样板戏《智取威虎山》选段。毕福剑每唱一句,都要加一句戏谑性的评论,其中还涉及到对毛泽东的调侃,该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引发网民热议。 4月8日央视发布声明称,“毕福剑作为央视主持人,在此次网络视频中的言论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我们认真调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知情人士透露,央视高层4月7日下午召开办公会议,决定从4月8日零点至12日零点,暂时停播毕福剑主特的央视所有节目。 4月9日晚上20时06分,毕福剑发微博为早前的视频和言论道歉,他在个人微博上写道:“我个人的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我感到非常自责和痛心。我诚恳向社会公众致以深深的歉意。我作为公众人物,一定吸取教训,严格要求,严于律己。” 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23点30分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中心货柜码头集装箱内易燃易爆品的连串爆炸,造成重大伤亡。 爆炸现场火光冲天,冲击波巨大,天津塘沽、滨海以及河北河间、肃宁、晋州、藁城等地有震感,北京地震台网检测显示,两次爆炸相当于24吨TNT炸药,现场出现蘑菇云。而美国最大的非核武器“炸弹之母”只有10吨TNT炸药的威力。 2014年社会热点大事 3月8日——马来西亚航班MH370失踪事件 3月8日凌晨2点40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称与一架载有239人的波音777-200飞机与管制中心失去联系的,该飞机航班号为MH370,原定由吉隆坡飞往北京。失去联络的客机上载有227名乘客(包括两名婴儿)和12名机组人员。其中有154名中国人。截至2014年12月,仍然没有发现任何残骸或任何有关该客机的讯息,而该班客机至今仍下落不明。 5月31日——谷歌所有服务被中国屏蔽 谷歌自5月31日开始被中国“完全屏蔽”,谷歌所有产品均无法从中国访问,网页版Gmail也被屏蔽,不过很多网民依旧可以使用IMAP和POP3协议来使用Gmail,12月26日,Gmail被中国“完全屏蔽”,Gmail的IMAP、POP3、SMTP等端口均无法访问,从12月27日以后Gmail在中国的流量趋于零。 2013年社会热点大事 6月——轮流发生性关系 2013年2月22日,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嫌轮奸被刑拘。有媒体在报道中描述,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子一道在五道口一酒吧内将一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该消息随即成为网上焦点,“轮流发生性关系”也成为微博吐槽造句的热词,众多网友质疑该措辞可能意味着该案将不以强奸定罪。 2013年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 6月——“棱镜计划”曝光 棱镜计划是一项由美国国家安全局(NSA)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级电子监听项目,该计划对美国互联网公司的外国用户进行广泛的窃听与监控,许可的监听对象包括任何在美国以外地区使用参与项目公司服务的客户,或是任何与国外人士通信的美国公民。2013年6月,该计划因美国防务承包商博思艾伦咨询公司的雇员爱德华.斯诺登向英国《卫报》提供绝密文件而曝光,随机引起世界各国一片哗然,斯诺登在披露出美国“棱镜”监控计划后,从香港逃往俄罗斯,并以临时避难身份进入俄罗斯境内。 8月——薄熙来案公审 8月22日至26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济南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直播。案件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薄熙来自辩时称:他扇王立军耳光是因为他发现了王立军与谷开来有不正常,王立军暗恋谷开来不能自拔,表白信件被发现后叛逃,薄熙来称其两人如胶似漆,王立军表白时曾自打八个耳光,薄熙来称他“烦透了”。此番言论引发网民热议。 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薄熙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社会热点大事 2月6日——王立军事件 2012年2月6日,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突然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滞留1天后离开,紧接着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微博宣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此事引起重大反响,被称为王立军事件。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立军案一审宣判,王立军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305万,共获刑15年。 4月10日——薄熙来被免职 2012年4月10日,原重庆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被停止中共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职务,接受中共中央纪委调查,并于同年9月28日被开除党籍、公职。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害英国商人尼尔·伍德已被移送司法机关。2012年8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8月26日——微笑局长 2012年8月26日凌晨,陕西延安境内发生重大车祸致36人死,2人重伤。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视察事故现场微笑的照片引轩然大波,民众对他进行了人肉搜索,从这位官员身上“搜”出了各种名表,被网友们称为“表哥”。 网络曝光后,陕西省纪委介入调查,调查发现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11年社会热点大事 6月20日——郭美美事件 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的女孩引起了众人瞩目。她在微博上经常展示自己的生活照,从中能看到,她���玛莎拉蒂跑车、在别墅开生日会,皮包、手机、手表都是昂贵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认证的身份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正是这一点,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就当上了总经理,并拥有名包豪车,财产来源是否和“红十字会”有关?一时之间,网友们展开了“人肉搜索”,各种与郭美美、红十字会有关的说法在网络上流传,并牵扯上“中国红十字会”而引起广泛关注及争议,引发中国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所获善款流向的质疑。 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抓获正在参与网络赌博的郭美美。8月20日,郭美美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此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美美开设赌场案,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7月23日——温州动车事件 7月23日晚,由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动车,因遭到雷击失去动力停车。晚上8时31分,后方开来的北京至福州D301次列车追尾D3115,造成D301列车第1至4位车厢脱轨,D3115列车第15和16位车厢脱轨。这起事故是中国高铁第一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官方公布的名单,此次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至少192人受伤。 鉴于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近一段时间以来铁路系统事故频发,网民对铁路部门长久以来积聚的不满情绪在这一刻集中爆发出来。事故发生后,搜救行动是否过早结束、恢复通车是否过急、��地的后车车头被迅速掩埋、官方控制媒体和司法系统以及越早签订赔偿协议得到更多赔偿等问题使中国铁道部遭到了中国社会各界的质疑。 7月24日晚上,铁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但对事故的情况说明及发言人的现场表达,却招致媒体和公众的批评和质疑。发言人王勇平在回答“车体为何掩埋”的提问时表示,埋车头盖土是为了便于抢险,“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更被作为“高铁体”而广被转发和套用,“高铁体”也在事件之后成为网络流行语。 2011年8月16日,王勇平被免去铁道部新闻发言人、铁道部宣传部部长职务。 2010年社会热点大事 3月23日——谷歌退出中国大陆 1月13日,谷歌宣布由于部分Gmail邮箱遭到网络攻击和监视,考虑退出中国市场。有网友不舍,到谷歌中国总部献花,事件引起广泛关注。3月23日,谷歌终于宣布搜索业务退出中国内地,并将搜索服务跳转到谷歌香港服务。谷歌的退出中国引发了大陆网友的热议,谷歌退出中国也导致了后谷歌时代中国互联网生态的巨变。 10月16日——“我爸是李刚”红遍网络 10月16日晚,河北传媒学院学生李启铭驾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到两名学生,肇事者没有下车关心伤者,反而继续开车去接女友,其中一名女生陈晓风不治身亡。在被学生和保安拦下后,李启铭嚣张地高喊:“我爸是李刚”,将身为保定城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父亲摆上了台,一时招来全国对“官二代”愤怒的批判。“官二代”、“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等词刺激着网友的神经,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爆的流行语。 2011年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11月3日——腾讯大战360,“一个艰难的决定” 9月27日,360公司发布“360隐私保护器”软件,指控腾讯QQ涉嫌窥探用户隐私,10月底,腾讯和360两家公司的争斗逐渐升级,360推出“扣扣保镖”工具,拦截QQ弹窗广告,过滤QQ聊天窗口的广告,禁用QQ相关软件插件等功能。11月3日,双方长久以来累积的矛盾终于达到了高潮,腾讯终于向360摊牌,腾讯在公开信中称:“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在360公司停止对QQ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我们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此举使得网民只能在两个常用软件中选择一个使用,一时间用户的电脑变成软件公司的战场,引发网友的热议,“一个艰难的决定”也引发了网络上的造句热潮。 11月21日,工信部通报批评360与腾讯,责令两公司停止互相攻击并公开向社会道歉,在工信部的干预下,腾讯与360恢复了兼容。 2009年社会热点大事 2月9日——火烧央视大裤衩 2月9日是中国传统节日元宵节,晚21时许,当许多人还在围着电视欣赏央视元宵节晚会时,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却突发大火。央视新址大楼配楼浓烟滚滚,火星四溅,大火在燃烧近6个小时后被扑灭,一名消防员因救火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调查发现火灾是因央视有关人员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造成。 5月10日——邓玉娇案 5月10日,湖北巴东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涉嫌对宾馆服务员邓玉娇进行骚扰挑衅,邓玉娇用刀刺向两人,致一人死亡。此案发生后迅速名震全国,争议甚广,邓玉娇也被许多民众称赞为“当代烈女”。巴东警方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立案,最终,此案最后以判邓玉娇“有罪免处”而告一段落。 10月24日——挟尸要价 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江汉商报》摄影记者张轶为此拍摄了一副新闻照片作品,发布后引起社会巨大反响。最后还夺得了2010年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 2008年社会热点大事 2008年的娱乐圈开门大事就是陈冠希“艳照门”特大丑闻,网络流出数百张陈冠希和阿娇、张柏芝等10多位女明星不雅照,很黄很暴力,引发极大反响和广泛流传。陈冠希难顶压力宣告退出香港娱乐圈,但“艳照门”带来的影响并未因此间断,猜疑、争议、讨论愈发激烈…… 8月8日——北京奥运会 2008年8月8日,第29届北京奥运会在中国国家体育场鸟巢隆重开幕。中国代表团在这次奥运会夺得51枚金牌,首次实现了金牌数名列第一的成绩。 9月11日——三鹿奶粉事件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9月11日晚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三鹿奶粉东窗事发,引爆中国食品安全的导火索。 评论《中国社会热点新闻十年回顾》的内容... 相关文章: * 中国2017社会热点大事记 * 2017年十大网络用语发布 * 中兴42岁程序员跳楼自杀,妻子讲述其跳楼始末 * 谷歌华裔女工程师赤裸浮尸旧金山 * 男子把共享单车扔下河:勾住衣服 摔骨折 微博:新浪微博 - 微信号:williamlong Created by William Long www.williamlong.info http://dlvr.it/Q8Rm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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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2017.8.23】付振川专访高智晟律师1:谈中共政权灭亡、郭文贵 ——采访者:付振川,被采访者:高智晟 首刊《动向》八月号
2017年6月27日至29日,笔者通过网络对目前仍被拘禁在陕西省榆林小石板桥村窑洞的高智晟律师连续三天进行秘密采访,话题范围涵盖大家目前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征求高律师同意后,整理出一万四千字,现予发表。
时间:2017年6月27日
付振川:您好!是高律师吗?
高智晟:您好,谢谢!是的,是真品,而非珍品。
付振川:您真乐观。能够听到您的声音太高兴了!您现在说话方便吗?
高智晟:谢谢,同样的很高兴。乐观是实在避之不能的结果。打着灯笼苦苦寻觅可以不乐观的理由,而总失败矣,终于非乐观不可了。说话很方便,这都娴熟的练了五十几年了(采访者注:指说话,也指目前居住的窑洞,高律师就是在小石板桥村窑洞出生的)。
付振川:外面有不少人关心着您,您的身体好吗?
高智晟:您是千里眼?连我外面这群24小时全天候“关心”我的人都能看见?(笑)抱歉,开个玩笑。感谢外面朋友们的关怀,身体很好,兵强马壮。这需要您保密,这是最伤“我党”自尊的事,使他们痛苦的事是我于心不忍的。
付振川:一直想联系您,联系到您很不容易。我是做了认真准备的,我特别想和您聊些目前大家都关心的话题。但又怕耽误您太多的时间,可我真的有许多问题想请教您。
高智晟:抱歉,要较长时间的聊恐怕得重约时间,否则我今天计划就打乱了。
付振川:不好意思高律师,我能联系到您真的很不容易,能不能今天就聊?谢谢您。
高智晟:惟能如此矣。
付振川:谢谢高律师。问题范围您有什么限制吗?
高智晟:不过一私下聊天耳,何来限制必要?您是自由的,可随意问,而回答与否的问题又是归了我的自由了。
付振川:很多人都关心您的“2017共产党会灭亡”的预言,实际上包括很多的共产党的人。现在2017年时间过去已经半年了,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有不少人说这是瞎说,您不担心预言会落空吗?
高智晟:我的信心满满,中共2017年必会败亡。这不是我的预言,是我于伟大上帝全能的见证,感恩上帝无与伦比的爱,这是我莫大的荣耀!即便至今年的最后一天,我对伟大上帝于今年拯救中国的信心不会有纤毫的动摇、怀疑,千真万确的就在今年。请朋友们留心,全球共产主义政权崩亡时间全在下半年发生的。 我的神对我日常的关爱常让我的灵魂震动不已,有时又诚惶诚恐,不是不信,总觉得自己不配。神的无限神圣、独一无二的至高尊贵,却全天候和我这样一个卑微生命在一起,真的是不配又不敢当!
付振川:这个问题是我没多想的,但是真的很奇妙,能让您这样个性刚烈的人如此地驯服,这肯定不是一个简单现象。对不起,您能不能举出些具体的神奇经历呢?
高智晟:奇妙的经历每天、每时每刻都有。上帝的伟大、可敬可爱在于,当你意识到努力净洁你的人性、心灵是赢得神爱的条件,并尽心尽力作着这样的努力的时候,你就极大而极奇妙地拉近了与神的距离,你的人性、灵魂越净洁,你与这位伟大造物主的关系就越亲密。我感觉上帝就像一位慈爱、永不生气而个性明显的老父亲,总在你身边怜爱地看着你、保护着你。凡遇危险或做不该做的事,百分之百会在我的右眼睑上就像用人的发梢般轻轻扫两下,我会立即明白。做对的事,做没有危险的事神从来不管你,只在大事上犹豫难决或心里信心有欠缺时,才会在你左眼睑上发生同样的过程。
付振川:可以举几个具体的例子吗?
高智晟:多不胜举。刚刚星期天我到村里枣树之地转悠,经过一条为草密覆的小路时我的右眼皮被轻扫了一下,我知道神有事提醒我,眼前定有危险,低头一留意,一条黑乌蛇因吞吃了野山鸡后无法爬行正伏在草道上,其状极其恐怖。前几天晚上从缸里舀水洗漱,盖缸盖儿时右眼皮被扫了一下,由于晚上怕蚊子进窑洞而不敢开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结果第二天起床才明白,缸盖儿没盖好。有些过程是出现在大事上。诸如,2012年5月26日,我借着监狱当局让我写“三书”之机,将当年3月12日得了的中共将在2017年可耻败亡的奇妙信息详尽写给最高当局,其中严重郑告中共大大小小的恶徒们停止作恶,给自己及亲人的将来留下些转圜余地。在写到胡、温暴虐必将会得到特别法庭具体审判,对此,我愿赌上我的项上之物时,我的左眼皮很夸张的跳了两下,增实着我的信心。前几天我准备为“六·四”二十八周年祭写篇系统揭露习近平罪恶的文字,当前期斟酌构思准备完毕,开始动手写的时候,刚刚写下习近平三个字时被我的神明确地阻止一一不要写。我不加思索地立即停笔。这样例子多不胜举。
付振川:的确是很神奇。可绝大部分人眼里看见的只是共产党很强大,有那么多军队和警察,感觉中国人永远推翻不了它的。
高智晟:那不是事实的全部,那是心灵和见识窄狭、蔽陋及僵化的必然结果。有这种认识状态者还大多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认识才更接近真理,一种可怕的至病态的固执己见,而这在中国却很普遍,即使是境外那群共产党的反对者中,你留意一下他们的文字、言论,中共的强大被描述的栩栩如生。他们总把中国共产主义的生灭规律放置在纵向的中国历史兴替现象里,忘了它是横向的世界共产主义生灭规律的一部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全球共产主义政权一律的擅长操控军队而长于对人民私权利的窒息性管控,而它们现在在那里!它们的一律的灭亡于一个看似偶发的非暴力事件中,一律的都在灭亡前掌控着一支强大的军队、及庞大而冷酷的警察机器,它们现在在那里!看看全球所有共产主义政权的灭亡过程,没有一个共产党政权是被人民用硬暴力打倒的,只是这种观点论者的观察及思想所不及而已。
付振川:是的,是这��的,谢谢您高律,我一下明白了一条认识出路,我明白了。高律师,现在我想和您讨论一下习近平可以吗?
高智晟:不大愿意在他身上浪费���思,惟愿能概略些。
付振川:好的。我倒是对您对他的态度非常感兴趣,为什么会这样?能谈谈吗?
高智晟:回答这个问题既很简单,又很复杂。从宗教角度论则很简单:习上台后的许多作法令人目瞪口呆,更有许多作法不仅倒行逆施,而且完全与时代及人类常识不发生联系,这是一种显明了的邪灵趋使现象。习同样是负有上天使命的,那就是灭亡中共,这点使命竟神奇地与我们这些人的使命同,惟途殊耳。人类群体里常有许多有趣现象。贼狂奔于前,警狂奔于后,他们奔向则同,而所以奔向同则大不同。习以一切丧失人类感情的保党手段将党带入坟墓是他无力回天的使命,迄今为止他的角色无有纤毫差离,这是我当下对他唯一的”肯定”。说它复杂,则在于对于历史趋向,尤其是重大历史节点的把脉,是一个涉及颇复杂的宗教、哲学、历史、现实等诸思想及见识的激荡、折冲的结果,囿于篇幅,于这里是无望述清了。从人伦感情角度论,我同情习,庆幸自己不是他,他是一个大悲剧的主角色,但不是不能改变。神永不阻止人弃罪就善,这是能绝对结论的。习先生目前已显明了的人性底色,定义着他正雷打不动的疯狂奔向悲剧的终点,悲剧总不是好事,我甚不愿见之!人各有志,既有了雷打不动的决绝的赴死态度,那情形就变得简单起来,大家各走一边。
付振川:现在有很多说法,很多人说许多坏事都不是他干的,都是别人抹黑他,不知道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高智晟:这种说法极其荒谬,与近五年来已显明了的事实逻辑谬悖何止千里?这对习本人也是一种莫大的侮辱。这种荒谬逻辑成立的唯一前提是:习是个于木偶无异的窝囊废,任恶人们恣意抟捏是他日常的全部事业,至少他是个慈善无比的孱主。不仅我看不大像,习本人也不会同意的。“竟无一人是男儿”这句讥笑苏共当年垮台过程中不向人民开枪的话,“党媒姓党”、“握紧司法刀把子”这些昏话,岂是别人逼他说出的!
付振川:您关于郭文贵的文章我全看了。您有没有兴趣再聊聊这个事件?
高智晟:没有太多新的看法,倒是有两点有必要指出。其一是,许多人对这一事件抱有远离常识及逻辑本来的期望,期望郭能终于摧毁强盗统治集团。郭于2017年兴起绝非偶然现象,是上帝手笔的一部分,他的历史作用有些,但会是技术意义的。摧毁中共邪恶统治是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本质上郭仍属做揭黑活,但由于彼此前与中共高层的特殊交住,提高了他揭黑价值的当量。他的揭黑,对于真正清楚中共强盗本质者意义不大,他揭穿的只是中共罪恶黑幕的九牛一毫。而明眼人悉可看清的是,郭迄今所有策略方向都未出乎保命、保钱、报仇的目标。他声言手里有核弹,却总迟迟不肯释手,目的是双方终能妥协双赢。如果竟不是手上没有东西的话。罪恶是它政权赖以苟活的全部基础。但对于那些认不清中共极权本质的人群而言意义很大,这是应当肯定的。其二是,郭对中共解决他期望解决的问题抱着幻想,虽情有可原,却显然不现实,构成了他施展拳脚最大的桎梏。郭智商条件不赖,也深谙伎略的绸缪,他不难识清,使中共依法治国,比孵化顽石更其的离谱。另一方面,他自己与中共强盗们的利害纠缠根本就不是个纯法律技术问题,怎么可能“依法”解决呢?
付振川:您对这一事件前景有什么期望吗?
高智晟:当然期望他能揭黑到底,因为这种态势的继续,便对各方有大牵涉,为大势的演绎蕴蓄和改变提供着土壤。
付振川:您有没有考虑过与郭合作的可能?
高智晟:合作是一种状态。大家都向共匪开炮,岂不是一种合作吗?但对于具体的合作,我是信神的人,神会指引我当行的。在郭的问题上,我在准备写第二篇关于这一事件的文字时,我的神给了我意外的启示。关于与郭的关系把握,神给了我一个画面启示:三盆人工养的花。这意味着:这种关系只能是一个使人悦目的过程,成就不了大用、长久不了、而得不了实际成果。这定义着我在这一事件中思与行的全部意义,感谢我的神!
付振川:对郭文贵的事情,您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高智晟:中国箴言有“不知其人,视其友”说法,最近他在国内外的支持者锐削,症结正缘于他身边个别长于撕斗者不堪的面孔,谁批评郭,谁就成了特务,之等于郭自戕其面而自断其径,他的前程短且日渐其窄,这是能结论的。
付振川:您如何看习近平他们反腐败?
高智晟:恕我直言不讳,认为中共能反腐败的人只是两类,一类是实在的糊涂者,另一类则是实在的骗子。腐败,是中共集团今天能苟活的全部原因和结果;腐败,是已尽丧灵性的腐败分子们全部的趋动力和凝聚力所在;腐败,成就着所有腐败分子的升迁,升迁成就着腐败灵魂们更大的腐败;腐败,还有一个大作用;腐败分子反腐败,不仅可窒息扼死异己腐败分子,更能为打倒异己腐败分子的、更其凶悍的腐败分子贏得喝彩,为腐败政权赢得苟存能量。请您稍等一下,我推荐几段文字给您,是2015年年底我公开发表的《人脸背后的鬼相》一一习共反腐漫谈文中的。
“今天的中共政权,贪官污吏是其政权构成的全部基础。彻底反腐等于颠覆其政权,这绝非习先生的本意。就保党命而言,习先生是个头脑清楚的人。首先,他的反腐是技术性的且唯能是技术性的。不仅不会去触及这必然滋生繁荣腐败的野蛮制度,而且对举世尽知的真正巨贪如江泽民,李鹏,贾庆林,吴官正,王乐泉等一干坏种礼敬有加。只弄掉了几个如周永康,徐才厚者几条无煊赫门阀背景的恶犬尔。而反腐的考量只是个自以为美的外衣尔。立威,剔除异己及展示不含糊的恶辣手段才是他从先前的其他党首那里继承来的本领。中共党史上,唯有赵紫阳,胡耀邦两位党首未杀同僚立威,结果大家都知道的。毛的凶残恶辣不需赘述。邓连拿下三任的在任党首。江阿斗,胡蔫儿也都有过拿下政治局委员的狠手段。”
“习今天的反腐从官方营造的氛围看好像很有人支持,这却与正当性及是否正确则是两码事的。毛的每一个祸国殃民的决定不也都有很多人支持吗?那疯狂的支持程度岂在今天习以下?邓的改革开放更是得到了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大家总以为中国从此会好起来。今天,有许多对中国抱有冷峻思想者已意识到,邓式改革与毛的‘文革'一样是一场遗患无边的灾难,区别在于它是在经济领域。权贵集团以改革开放的名义,将人民几十年血汗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变成了他们的私产,已造就不可逆转的,巨大的贫富差距。结构性地造成了对环境,道德,社会公正前景的全面性摧毁。邓的改革表面看来是否定了‘文革'的,却实质上带来官僚特权的全面性复活且疯长着的可怖的后果。今天中国官僚集团的特权与腐败的祸害超过历史任何时期。就历史的祸害而言,这场经济灾难造成祸患的深重不在毛的祸害以下。今天,邓的改革开放仍是被当成党的伟绩来彰扬的。”
“今天,腐败已成为仕途通达的唯一路经。腐败已到所有的位阶及所有的领域。而习的反腐,迄今都不曾在权力监督机制之建立这些关键环节上当有的制度设计。依习的智商,他很清楚中国腐败根源在那里。表面看来,他还好像个使霹雳手段的主儿,终于不过是些花哨手法尔。首先它不是制度性反腐,决定了这种反腐的不可长久及不可彻底性。便是技术性反腐,他的内心也还是有着红线的。他像我们一样清楚,中共顶级的腐败分子群体在中央。这些顶级的腐败分子就是过去及当下掌握过或正在掌握着权力的那群人,具体的说即��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就权力监督而言,到了政治局及常委这一层级是监督全无。那些去职及在职的政治局常委们的家族,那一家不是富可埒国。”
“习先生说要反腐,他终于拼死不改腐败必生且必普遍丛生的极权专制政治,终于拼死拒绝建立独立的反腐败司法体系,人们都说这是骗子伎俩。这却是他头脑清楚的证据。真的要把反腐进行到底的话,他和他的政权都会被关在监狱里去。”
付振川:谢谢高律,您在两年以前就把他们所谓的反腐败骗局给写的很清楚了,的确是这样的,这篇文章我没有看到过,回头认真拜读。
高智晟:谢谢。今天是否收住,明天再聊?
付振川:行,谢谢!
转载自博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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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十年甲A——从巅峰到谷底(1994-2003)四:甲A的覆灭(4)
到了甲A末年2003年联赛,假球、黑哨、赌球问题都上升到了10年甲A的最高峰,这一点从甲A末年的最后一轮就能非常清楚地看出来,好像所有一切都要在最后的最后画上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只可惜这个“完美”代表的完完全全是贬义的意思。
到了甲A最后几轮的时候,争冠以及保级的竞争都是非常激烈。争冠方面,上海国际和上海申花一直紧咬对手,上海申花仅仅保持着1分的积分优势,上海国际则紧随其后。而另外一边,由于足协早早宣布2004年将会改组中超联赛,所以足协也提早公布了2004年中超联赛准入资格以及所谓的“中超资格积分”。这个“中超资格积分”即是2002年甲A的排名x0.5+2003年的排名,最后资格积分以递增排列,积分前12的球队晋级2004年中超联赛,也就是资格积分越高,就越有可能无法参加2004年中超联赛。但是,这个中超资格积分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其最明显的漏洞就在于2002年排名x0.5这里。打个比方,A队和B队再2002年分别排名第1和第10,则两队分别为0.5和5分,这样一来,即使2002年A队和B队两队排名相差9名之多,2003年只要B队排名高于A队5名就可以超过A队。如此一来,2002年的排名成绩的权重就变得非常之低,只要2003年重要场次发挥的好,完全有可能让一些球队逆转局势,靠2003年的稍微高的排名比过其他球队。除此以外,只要是稍微了解足球联赛的球迷都知道,联赛里大部分球队的积分差距不会很大,所以在可能降级区域的地方经常容易出现好几支球队分差不大并且在为排名争得你死我活。因此,这些可能降级区的球队只要稍微赢下1场重要比赛,就可以拉开与其他球队的积分差距从而排名上升。
于是,“中超资格积分”的设置的不合理性,就更加促使球队为了在2003年赢下“那一场”比赛而不择手段。当然,这些规则漏洞还是比较明显,其最深的漏洞,就是球队可以为了使与自己相竞争的球队排名降低,而故意输球!比方说,A球队排名第11,B球队排名第9,C球队排名第10。A球队与B球队实力相近所以它们两个是竞争对手,而C球队可能另外一年的联赛排名非常高,所以已经保证可以晋级中超。那此时A球队对阵C球队,A球队故意输球,让C球队从而超过B球队,让B球队排名第10,以缩小A队和B队之间的差距。正由于“中超资格积分”计算两个赛季的排名,才使得“靠输球来获取晋级优势”的策略得以形成。
不合理的晋级规则还遇上了不合理的排名规则。2002年甲A结束后,北京国安和深圳平安同积52分、天津泰达和沈阳金德同积34分,而两队相互之间的比赛的净胜球也完全相同。结果第一次遇到此种情况的足协,只好出了一个抽扑克牌比大小的主意,最后深圳平安靠抽到梅花Q大过北京国安抽到的黑桃J而获得第二名,天津同样也是抽牌大过沈阳而排名高过沈阳。本来足协就没有合理地想到排名规则是否有疏漏,仅仅比较积分、互相比赛之间的净胜球这两项会不会太少的问题,再加上2004年中超资格积分又是包括2002年的排名,如此重要的大事结果就用抽扑克牌如此儿戏般的举动来决定一个俱乐部的一年甚至两年的努力。
到了2003年末代甲A的最后一轮时,争冠的上海申花55分第一,上海国际43分第二;争夺中超资格的剩下天津33分第11,重庆26分第13。而最后一轮的对阵是:深圳健力宝vs上海申花、上海国际vs天津康师傅、重庆力帆vs青岛贝莱特。
争冠的上海国际与争夺中超资格的天津队正好在最后一轮相遇,这是其中一个巧合,而另一个巧合就是重庆队与青岛队相遇。这时,“中超资格积分”设置的不合理性体现出来了,“靠输球来获取晋级优势”的策略这时可以发挥作用。原来,最后一轮之前三队的2003年积分排名是:天津33分第11,青岛32分第12,重庆26分第13。而三队2002年的排名是:重庆第6,青岛第8,天津第10。因此最后一轮之前三队的“中超资格积分”都是16分。而此时对于重庆队来言,如果重庆赢下青岛,由于积分的巨大差距,赢了排名也依然是第13,反而导致青岛队的排名也一定不会变化,从而导致重庆降级无缘第二年中超。而重庆与青岛打平,晋级也是理论上可能。相反,如果重庆输给青岛,青岛积分上升到35分,而另一边如果天津与上海国际打平,有较大可能重庆依然降级,但假如天津输给上海国际,则天津铁定降级。这样一来,就算重庆力帆不想用如此丢人的“输球晋级”的方法也不行了,因为现行规则下重庆力帆赢球反而会害了它自己!
这个“输球晋级”的规则漏洞,据《中国足球内幕》记载,是澳门庄家发现的。书中记载道:“当时媒体爆料,这是一名球迷发现的bug。实际上,普通球迷怎么会发现这个漏洞,正是对规则研究细到毫巅的澳门庄家,在日常计算降级概率时才发现了这一玄机,但庄家不好直接出面指明,只好借球迷之口来报料,目的是为了提醒中国足协。庄家为什么要提醒中国足协,是因为全世界的合法庄家都希望能有一个健康有序的赛制,这样才能保证博彩顺利进行。其实真正合法的庄家特别是像必赢这样的大庄家,根本不可能去操纵比赛,因为庄家赚的钱是水钱(佣金),它只是提供一个平台让两方去博���。消息扩散后,中国足协一开始根本不信,后经老郎仔细计算才发现这个严重问题,急忙发文件通知各队要注重体育道德,不要搞不正之风。但很多俱乐部却认为,首先是中国足协搞了不正之风,连规则都出了这么大漏洞,下属球队为什么不合理利用规则。比如重庆力帆俱乐部很感兴趣,求胜不容易,求败还难吗?当时担任俱乐部副总经理的吴政说:“我们会好好准备比赛,肯定不会做违背足协规则的事情。”而此时,中国足协除了尴尬地沉默,也实在想不出其他的补救措施了。”
重庆一方决定施行“输球晋级”的计划,于是,不只是重庆球迷开始为青岛“加油”,连记者都开始为重庆输球而出谋划策,比如制造点球、主动申请红牌之类。《中国足球内幕》记载比赛当天:“11月30日两队在大田湾的比赛打响,可以容纳2万名观众的体育馆座无虚席,让青岛队受宠若惊。他们完全享受的是主队待遇,“青岛必胜!”“姚夏雄起!”“李章洙看你的了!”重庆队派出了大部分主力,但在最关键的中后卫位置上,很少上场的赵爽首发。比赛刚一开始,青岛队便轻易地掌握了主动权,如潮水般向重庆腹地发起猛攻。前8分钟青岛队居然获取了6次射门机会,但非偏即高,只有一脚软绵绵地打门,打在了门框范围之内。对此,重庆队门将李健似乎还有一瞬间的“纠结”,他稍微迟疑了一下,将球扑出底线。满场球迷因此齐声叹息。主队为客队没有进球而如此扼腕,在那种环境中绝不幽默。”对于青岛来说,由于他们已经基本确定晋级中超,不论输赢都不会影响他们的晋级,所以青岛也很默契的接受重庆方面“送上门来”的胜利。
另一方面,上海申花、上海国际和天津方面为了确保能够保证自己的夺冠、晋级利益,进行着见不得人的交易。在李承鹏等记者所著的《中国足球内幕》中,估计上海申花、上海国际、天津队、深圳队四队之间为了最后一轮达成的交易总额至少1200万。书中并没有直白的把人名和俱乐部名字写出来,却提到一次“以足智多谋著称”的某人代表“某座城市来送钱的”,而该座城市“为了夺得末代甲A的冠军,这座城市下了死命令,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荣誉拿回来”。并提到此人带着200万前去见“某队”的主教练和四个球员,结果因为某些原因交易告吹。从后来的揭露以及打假扫黑风暴透露出的信息,可以知道“足智多谋”的某人就是当时上海申花总经理楼世芳,而“某座城市”就是上海市,而他拜访的应该就是上海国际队。这四支球队究竟经历了多少谈判、交易才最终达成什么样的目的,现在已经无法探究了。根据不同的知情人士透露,有人说上海申花的楼世芳与天津泰达的老总张义峰有交情,他们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让申花夺冠让天津保级;有人说楼世芳的操纵1200万的黑金联合天津泰达去买通上海国际的球员,甚至1200万的现金还是用火车运送;有人说天津泰达张义峰带着1200万直接找到上海国际的总经理王国林要求对面放水;有人声明上海国际老总徐泽宪以及主教练成耀东都非常想要末代甲A的冠军,根本不会接受贿赂答应放水,却也有人说天津方面早就和上海国际高层在赛前达成一致,要打假球做掉重庆;还有人说上海国际与深圳达成了协定,要让深圳阻击上海申花,好让上海国际夺冠。总之众说纷纭。
但不管后人如何猜测最后一轮之前这四队到底之间经历了什么样的交易,一个恐怖的传言在末代甲A的最后一轮前就已经几乎传遍了整个中国足球圈,即“足协或者政府已经内定上海申花是冠军,天津将会赢下上海国际保级,重庆会被做掉降级”。有新闻报道:作为上海台的解说员,唐蒙在现场解说了这场比赛,他在回忆起当年的情况时,也听到了不少流言。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流言就是,泰达俱乐部赛前做中远工作,要求放水,“泰达集团从来都不缺钱,这是一个财力非常雄厚的俱乐部。作为他们城市、俱乐部在国内的地位,无法接受球队降级、无缘中超的现实。”唐蒙表示,他在解说这场比赛前不想被这些传闻影响,“这些东西也没法在转播中提到。”无论如何,这些传言、流言绝非无中生有的。
于是到了最后一轮见分晓的时刻,重庆力帆已经几乎类似于“大张旗鼓”地明确表示出要采用“输球进中超”的策略,重庆的球迷不仅要保佑青岛能够帮他们一把,还要保佑上海国际赢下天津,而在另外两边,上海申花、上海国际、天津泰达的球迷也同样在期待着最后夺冠、晋级的愿望能够实现,但很可惜,无论如何总会有输家出现。重庆对青岛的比赛中,青岛一方“识趣”地拼命进攻球门,于是8分钟到12分钟短短5分钟内就取得了3:0的领先,这让全场重庆球迷喜笑颜开。而在另外一边,上海申花上半场就被深圳的李毅攻入一球,申花0:1落后,此时似乎场面都在向“国际夺冠,重庆保级”的结局发展。然而,42分钟天津进了上海国际一球,对于此球,《中国足球内幕》记载到:“然而,那天在8万人眼皮底下打进第一个球的是天津人张烁,那是第42分钟,没有队员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个进球发生的过程,除了国际队门将江津。“我看见两个中卫都倒地了,我很孤立,想去扑救却无能为力。”混战中失分,这是国际队员赛后唯一的总结。”之后,拥有夺冠水准的上海国际,却始终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尽管上海申花那边下半场被深圳又连进3球0:4落后,都无法改变上海国际0:1落后却怎么样都无法挽回局势的现实。之后80分钟天津再进1球,这球直接一锤定音,判定了重庆和上海国际梦想破灭的死刑。最终重庆1:3青岛,深圳1:4上海申花,上海国际1:2天津。比赛结束后必然是一边天堂一边地狱,《中国足球内幕》记载重庆那边的反应是:重庆大田湾体育场,一个球迷隔着警察冲着场地中的记者们,声嘶力竭地喊叫:“都是假的!都他妈不要脸!国际队不要脸!中国足协更不要脸!这都是中国足协做好的套,让申花队拿冠军,让国际队放天津,不让力帆队上中超,不是足协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几个警察迅速冲上去摁住他,但他的声音依旧在风中传送,最后变成哭号。“送战友”骤然在体育场上空响起,掩盖了一切声音,或者,还有真相。
直到差不多十年后,末代甲A的部分故事才在中国足坛打假反腐风暴中被揭露出来。首先,上海国际队内肯定有球员收了贿赂打了假球,而这几个球员分别是:祁宏、江津、申思、李明(小)。这四个球员几乎就是整支球队的中流砥柱,如果他们收了贿赂决心要让比赛有利于天津,那么上海国际怎么样都赢不了比赛就是一个挺正常的事情了。到了2012年祁宏、江津、申思、李明被判刑时,新华网是这么报道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原系上海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球员。2003年11月30日,四名被告人在中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上海国际队同天津泰达队比赛前,接受王勇(另案处理)提出的给付四名被告人800万元人民币,帮助天津泰达队获取比赛胜利的请托。次日,四名被告人作为上海国际队主力队员参加了全场比赛,最终,天津泰达队以2比1的比分取得比赛胜利。当晚,四名被告人先后到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282号香港广场公寓式酒店一房间内,分别收受王勇给付的200万元人民币。”此王勇是谁?早在判决出来之前,就已经有媒体猜到他是谁了。四川在线天府早报报道:“王勇、沈世芳、沈义峰等被关押在沈阳市东陵区看守所,他们都涉嫌末代甲A的黑金。”当知情人对记者说出这些“陌生”的名字时,记者不禁纳闷,这些人都是谁?知情人接着对记者说,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看守管理人员为他们改了名字——王勇,其实就是大家熟悉的南勇,沈世芳就是楼世芳!沈义峰就是张义峰。
其实,早在当时许多球迷就已经或多或少地猜到,足协肯定知晓末代甲A的全部真相。毕竟假如真的有涉及多达1200万的贿赂费用,这么大的交易足协难道一点风声都打听不到吗?如果足协知道真相却不揭露,那就肯定是因为足协也有官员接受了贿赂收到了好处。这也就是问什么球迷们不需要去寻找证据却十分相信“足协内定了末代甲A的冠军”的说法。李承鹏的采访上讲:据李承鹏介绍,当时足协确实知道这里面的内情,但没人真正站出来主持正义。他曾和南勇说过这次联赛的混乱,结果南勇当时的回答是:“那关我什么事?我现在主管的是国字号。”2005年荷兰世青赛前,李承鹏同杨一民乘坐同一架飞机前往阿姆斯特丹,他在飞机上向杨一民重新提及这件事时,杨一民也只是哼哼哈哈,没有做直接回应,“他们都是知情的,但究竟在里面做了什么,我也不清楚。”
足协知情,其实更意味着这起假球不是一场普普通通的,由俱乐部企业贿赂球员就结束的事情。为什么上海申花不惜花1200万都要获得末代甲A的冠军呢?许多球迷、记者分析这是上海市政府追求政绩导致的。李承鹏的采访上讲:“可能跟上海市的某些领导,还是有直接关系的。那么大的背景和动静,有关领导不可能不知情。有些俱乐部的领导,也是奉旨行事。但凡假赌黑,必然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背后一定是权力。”……不少媒体赛后指出,上海两支球队打的都是假球,他们其中很多人从中受益。“这不是简单的一个经济受贿,而是权力的斗争。当时是三场比赛、六支队伍,甚至有可能更多,每支球队背后都代表着相应的城市、国营单位和私营单位。”……李承鹏至今都搞不明白的是,申花当年为什么那么想夺得这个末代甲A的冠军,“可能跟上海市的某些领导,还是有直接关系的。那么大的背景和动静,有关领导不可能不知情。有些俱乐部的领导,也是奉旨行事。但凡假赌黑,必然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背后一定是权力。”……李承鹏说,申花、泰达都有国有企业背景,而中远(上海国际)则是纯粹的民营企业,“在中国足球圈里,民营企业的球队和国营企业的球队有很多区别。在假赌黑方面,大型国有企业的就叫运作,另外一个(民营企业)就叫假球。”
末代甲A的最后一轮比赛就这样结束,许多中国球迷一代人的记忆中的十年甲A就这么结束了。最后,重庆力帆虽然在“中超资格积分”上被淘汰降级,但是趁云南红塔准备退出足坛,据报道重庆花费3800万收购了云南红塔的2004年中超资格以及它的青训队伍,结果重庆依然屹立在2004年的中超联赛上。多年后的足坛打黑风暴中,2012年判定了末代甲A的许多结果,上海申花因为与陕西国力比赛中贿赂对手,被判决剥夺2003年甲A联赛的冠军;天津泰达与上海申花还因此被罚款100万元并在2013年中超联赛直接处罚扣掉6分;上海国际的徐宪泽对足球心灰意冷,到了2005年初也正式退出了足坛,上海国际几年后来变成人和集团的玩物,在陕西、贵州、北京流浪。回顾末代甲A最后一轮的闹剧,从重庆与青岛的“欢迎客队赢球”,到上海国际与天津的假赛,再到上海申花与深圳的“输球夺冠“,竟然没有一场符合现代体育所倡导的“体育精神”或“奥林匹克精神”。但总的说来,重庆选择输球也是合理利用规则,至少没有触犯底线,而上海申花、天津泰达一方,则是被证实为了谋取利益而使用了非法的手��。结果到最后,2003年的甲A在历史上,没有留下任何冠军,只留下令人印象深刻的最后一轮的疯狂,以及当时盛行的假赌黑的种种现状。
本文由羽角宫弘撰写,大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其余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足球研究院的成员的成果,有取自中国足球资料(旧网)或者中国足球研究院 - CFA足球大数据,也有取自研究院成员(如津门虎等人)的博客的。在此向中国足球研究院致敬。特此声明,本文未经笔者同意不得转发,当然就算你转了笔者也没办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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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十年甲A——从巅峰到谷底(1994-2003)四:甲A的覆灭(3)
而就在中国足坛在陷入儿戏般的“打假扫黑”事件的同时,赌球已经慢慢地渗入到了中国足球的各个角落。1998年世界杯后、2001年中国队进入世界杯、2002年中国队参与世界杯,中国社会的足球气氛是越来越浓厚,当国家队的表现越来越好之时,当国家队能够代表祖国在国际层面上争光之时,无数平时不看球、不了解足球的普通人也开始去了解足球,去了解中国足球。再加上自从1994年甲A成立以后不断积累的球迷基数,到了2000年至2003年这段时间,中国球迷的人数差不多达到了历史巅峰。同时,自甲A成立以来,地下赌庄开始为甲A开盘,到1998年以澳彩为主的合法博彩业开始为足球比赛开盘,再到1997与1999年香港、澳门相继回归,赌球之风是愈演愈烈。
随着越来越多人开始赌球,越来越多的地下赌庄都开始参与赌球,使得大量球迷、赌迷的资金流向非法赌庄、国外赌庄的手上。2003年南方体育报道:“根据一些行内人士预测,中国内地热衷于参与赌球的人数大约为200多万,每年数以10亿计的资金主要流向两处,一处是境内外的博彩公司,另一处则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地下赌庄,两股势力为了一块肥肉明争暗斗,目前看来,作为合法势力存在的博彩公司占据了上风。”看着中国内地市场有如此之大的蛋糕可以分享,以澳彩为首的境内外的博彩公司纷纷开始对国内足球比赛开盘。2002年年底及次年年初,澳彩正式宣布对中国甲A联赛开盘。
面对势不可当的赌球,只能采取两种方法组织,一种就是靠司法机关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最为有效的打压,这是主要手段。另一种就是体育界足球界的各个机构以及单位进行严格排查、规章以及审查有无人士涉及赌球,再加上社会各界对反赌的宣传,这是次要手段。可问题是,如果次要手段没有有效地实施,那司法机关如何对赌球进行有效打压?2001年,中国体彩在全国十二个省市发行足球彩票,试图用政府合法的足彩来阻止地下赌球的蔓延,然而此举在历史面前表明是失败的。江南时报2004年报道写道:“体彩发行至今这10年多的时间,历经了一个很大的发展,到2002年,年销售额突破200个亿,但去年彩市出现下滑,体彩只卖出150亿,作为体彩彩种之一的足彩,其销量也呈逐期下滑的趋势。2002彩季,广东一个省过亿元的销量,居然是现如今全国的销量总额。足彩的下滑除去市场因素,还有玩儿法单一、规则不尽合理等硬伤制约,今年2月18日起开始发行的进球彩可谓丰富了玩儿法,但仍然不见有很大起色,说明这个市场确实有饱和之嫌。……靠足彩遏制赌球,只能是多种选择当中的其中一种,意大利的足彩搞了那么多年,在世界上几乎是最成功的,赌球不还是常见的事?”
2002年澳彩为甲A开盘后,足协却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中国足球内幕》写道:“2002年年底及次年年初,当澳门博彩公司宣布正式对中国甲A联赛开盘时,中国足协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怎么建立良好机制面对它,而是忙不迭地向博彩公司索要版权费,“太不像话了,怎么可以开我们的盘却不跟我们相关部门打招呼呢,怎么不交钱呢”。中国足协的小农意识在此足以影响未来10年的大事件下作祟,经过之前8年职业化,脑子里全是钱、钱、钱。那段时间,郎效农整天坐在电脑前想着怎么打报告给总局,向澳门索要版权费,他忧心忡忡,当有人提出更重要的是“立刻建立合理机制面对开盘”时,他并非没有反应,也不是没想到过开盘后对中国联赛的影响。但可以证明的是,他和整个中国足协骨子里想的还是版权费,对于怎样应对球员��能涉假,最恶搞的一个建议居然是安测谎仪。”
赌球之风之盛,不仅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破坏了足球界的风气,更是开始严重影响比赛的公正性。这也是缺乏管束下,赌球必然导致的事情。因为如果庄家想要盈利,尤其是外围庄家或者地下庄家,就必须确保自己能够稳赚不赔。新华网2014年的文章这样分析:“赌球规则看似公平,其实背后大有玄机。庄家设置的每一个盘口,制定的每一个赔率,都建立在赌博集团超强的资讯能力、庞大的精算师和数学家团队的缜密分析之上,以确保庄家“稳赚不赔”。……以6月30日哥斯达黎加对希腊的比赛为例,某赌球网站6月27日开出的该盘赔率为1.7:2.2。也就是说,假设两边投注额分别为100万元,如“上盘”哥队胜,庄家需向赌客支付100万的1.7倍即170万元;如“下盘”希腊队胜,庄家则需支付100万的2.2倍即220万。这就意味着,在上下盘投注量相等的情况下,哥队胜庄家则盈余30万,希腊队胜庄家则亏损20万。这个看似公平的算法有一个漏洞,即当上下盘资金到达一定比例时,不论比赛结果如何,庄家都能稳赚不赔。为了控制资金流向,庄家会随着投注情况不断调整赔率诱导赌客。还是同一家网站,还是哥斯达黎加对希腊的比赛,6月30日当天,上下盘赔率已调至2.075:1.825,庄家“诱盘”成功。不仅如此,庄家还会就一场比赛开出五花八门的投注项目以分散风险,除了通常的让球盘和大小球外,还有角球数、黄牌数、单队进球数等各种赌法。民警透露,与合法的体育彩票相比,赌球网站设置的赔率极高,甚至能拿到几十倍的返还,迎合了部分人“一夜暴富”的心理。因此,尽管赌客们明知赌球存在极高风险,依然不惜铤而走险,幻想自己能够成为规则的“例外”。”而如果所谓的超强的资讯能力,就意味着俱乐部中、球员中、教练中、比赛监督或者裁判中、地方官员中、足协官员、记者中有人为了钱财或者其他理由为庄家们通风报信呢?当外围、地下庄家们发现中国足球联赛的管理如此松懈之时,怎么不会想到利用这些人,让他们影响比赛进程,从而左右比赛的数据,保证自己的资讯或者信息永远都是“正确”的呢?
《中国足球内幕》记载:2002年大连队主场对八一,赛前,大连外围的地下赌球庄家对开出的主流盘口是:大连实德队让一球(即买大连队赢,大连赢球且净胜2球或以上才可赢钱,若只净胜1球则不赚不赔)。以当时两队的实力比较和实德夺冠的战略目的来看,让一球略显“保守”。远在南方的一些地下庄家开出实德让一球半(即买大连队赢,大连赢球且净胜2球或以上才可赢钱,赢了只净胜1球依然算输钱),追捧实德的买家仍然不可胜数。不过,在大连,比赛之前很多庄家都像得到了消息——这直接从大手笔下注者的趋势都能看出,盘口从一球直接降到了半一(即买大连队赢,大连赢球且净胜2球或以上才赢钱,若只净胜1球则只赢一半钱)。也就是说,不太看好实德赢球。结果是,八一队孙新波与黄勇为本队各进一球,而实德队直到全场补时阶段才凭借外援尼古拉斯的一粒进球,爆出了八一2:1大连的冷门。该年联赛中,实德队屡屡在和一些弱队比赛时失手。据悉,每一次都有大量大连拥趸者中招。在比赛中球员并没有太过离谱的个人表现,但仍然引来了一些猜测:“为什么盘口总能预知最后的结果?”
同年,戚务生率领的云南红塔队在主场对战青岛海牛队,赛前大戚信心十足,很少夸下海口的他赛前聊天时说“拿下了”。此时的云南红塔在休赛期前排名第一,有主场之利,赛前红塔让半一(即买云南队赢,云南赢球且净胜2球或以上才赢钱,若只净胜1球则只赢一半钱)的盘口似乎也验证大戚的说法十有八九可以实现。然而比赛开始后,云南红塔似乎比对手更有高原反应,迟钝成为红塔队后防线最显著的表现。比赛不到20分钟,青岛队曲波便利用一次机会射入区楚良把守的大门,但是这个场面对于当年实力并不差且在高原成绩相当好的主队来说,没有人怀疑红塔会输掉这场球。不过,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在丢失了第一个球之后,门将区楚良脱掉了手套,然后愤然摔在地上,准备离场。这个镜头让观众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果然,红塔不仅没有获胜,连扳平都没做到,甚至还丢了第二个球,比赛结果是0比2,从盘口上解释,青岛倒可以让红塔半一。戚务生因此勃然大怒,关机,离场,并提出辞职。2001年他逮到了几名主力球员“卖球”的铁证,想废掉其中的一名红塔老臣,但集团负责人并不相信,大戚随即拨通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一位朋友的电话。最终,这位球员2002年初被挂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比赛让红塔集团也失去了信心,第二年联赛结束后,红塔退出了足坛。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庄家只要先摆出一个看似合理盘口,引诱赌迷花巨额下单,接着再根据上盘和下盘之间的差额来修改赔率或者盘口,使得庄家永远能够盈利,让部分赌迷亏得血本无归。而调整盘口的时机又非常巧妙,提前调整容易打草惊蛇,所以比赛中途调整盘口,就更容易得手。而被赌博牵扯进去的足球人士,就会在比赛中途,为了盘口而打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比分或者做出奇怪的表现。久而久之,比赛就不是为球迷观众服务,不是为球队俱乐部服务,不是为中国足球服务,而仅仅只是为赌博服务。赌球的危害,不仅仅是那些热爱足球的人感受得到,更是让那些正规合法的足球博彩公司心烦不已。相对于正规合法的博彩公司,地下赌庄或者外围庄家急功近利,更喜欢采用非法手段在短时间笼获大笔财产。因此,据2003年南方体育报道:“在澳门网站投注最小可以下10元港币,小赌怡情倒也无伤大雅,但地下赌球由于一般下注都在1000元以上,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非小数目,长赌必输,一个周末一千一注输掉上万块的大有人在。很多赌客会因此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他们会增加下注的场数,或者增加下注额,结果越陷越深,最后无钱还账,有些因此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另据南方体育报道:“其实在中国内地,真正通过网络投注的赌客占很少一部分,大多数还是通过电话投注来参与赌球的。一方面由于澳门彩票不收人民币,除两广以外的地区交易很不方便;另一方面是由于很多赌客根本不会用电脑,也没有信用卡,对他们来说,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地下赌庄才是更方便的赌球方式,一个电话就可以搞掂。一般情况下,外围赌庄都是分层设置,一般下注者,即散户,投注给小庄,小庄上面有稍大一点的庄,这样层层递进,最后汇集到各地的少数大庄。据了解,南方一些发达城市的大庄,一个比赛日经手的赌资通常都在几千万以上,有时数以亿计。赛前,这些大庄依据欧洲和东南亚大庄开出的赛前盘口层层下达给底层的小庄,来接受投注(俗称“接飞”)。大庄的主要盈利手段和博彩公司类似,就是在基本平衡上下盘投注的情况下,通过扣除赢盘方的佣金(俗称“水钱”)来赚钱。因此大庄必须在临开赛前一小时以内,根据接到手中的注码比例,将投注上下盘不能��衡的差额部分投向更大一级的庄家———澳彩或东南亚大庄,这样来规避风险并保证盈利。一般庄家要求赌客在一个小时以前报盘下注,双方以报盘时的赔率和水位为准,赌客不需要事先预付钱款,根据事后的输赢第二天和庄家结账,双方主要讲究的是信用,一旦发生拖欠的事情,不但合作立即中止,欠债者还会招来不测之祸。……目前,很多城市都有大量的地下盘口,而且胃口相当大,可以接上百万的下注(澳彩每次最多可以下50万港币),赌客的大多数资金都流向了这些庄家,而且这些庄家大部分都非常讲信用,赖账的已经不太多见,有点成规模经营的样子,这大大地减少了澳门彩票的收入。“
为了解决外围、地下庄家的大胆举动,南方体育报道:“为了从这些地下庄家手里夺回市场,澳彩一开始采用的是暴力手段,不定期到一些地方去“灭庄”,就是把一些地下盘口消灭了,这些人都是黑社会,大多是著名的“大圈帮”。但现在在赌球泛滥的情况下,澳门感觉用武力已不能解决问题,于是想出了一些更为稳妥也更有效的手段。一种是故意停盘不接地下庄家为分担资金压力而进行的投注,7月中旬在某南方城市进行的一轮甲A赛事就由于澳彩的停盘让国内手握数千万主队注码的大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输掉几千万的资金,一场赛事就给予本地大庄沉重的打击。另一种方法就是进行接管,澳彩到上海这样的赌球重要城市开分支机构,这些机构大多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注册,主要目的是拉拢地下庄家做下线,增加自己的收益。”但很明显,多如鸿毛的地下、外围庄家遍地都是,别说澳彩和其他合法博彩公司无法制止这些庄家的行为,就连公安机关都难以打击。
当足协、俱乐部、教练,甚至是博彩公司都无法监督、保持联赛的公正性之时,这个联赛其实就已经堕落成死水潭。《中国足球内幕》写道:“2003年3月13日晚9时左右,澳门彩票公司在其网页上历史性地为甲A联赛开出了盘口。……但在开盘4轮共10场甲A比赛后,澳彩公司一位主管即表示:“从目前来看,内地的地下庄家对我们冲击很大。我们从有关方面得知,现在内地的非法庄家不少,他们私下接注大面积分流了澳彩的生意,最后回笼到澳彩的投注总额有可能不到真实投注额度的1/20。”这位主管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忧心忡忡,不断提醒,散户们在黑庄那里下注是非常危险的。但内地的庄家们可管不了那么多,他们正利用澳彩给甲A开盘形成的热度肆意出手操纵比赛。问题比想象中严重得多,从第17轮联赛开始,澳彩再也不敢给陕西的比赛开盘了,国庆节过后,第18轮甲A联赛开战,澳彩的甲A盘先是开盘时间延后,周五的晚上还未出现周日比赛的盘口,再就是开盘的比赛大幅缩水,仅对其中4场比赛开盘,四川对大连、云南对陕西以及重庆对八一的比赛都由于流言较多而被迫放弃。在当年联赛最后一轮,澳彩仅对上海申花对上海国际的这场德比大战开盘,澳彩在一轮比赛中仅对一场比赛开盘在本赛季还是从未有过的事,这应该是甲A联赛已经无法控制的信号。
有试图操纵联赛来盈利的庄家,自然也有试图操纵比赛来盈利的球员、教练、裁判、俱乐部或足协高层。这其中,就以2003年陕西国力的新任俱乐部总经理王珀最为突出,因为王珀以非常高调的姿态,带领陕西国力频繁打出“可疑”的比赛,让无数球迷、足球人士都看出来,王珀就是想利用陕西国力打假球,来赢得高额赌金。王珀这种角色,被《中国足球内幕》称作为“操盘手”。单单是王珀刚刚上台的2003年,就有以下被球迷怀疑为了赌球而打的假球,2009年华商报记载了这些比赛:
2003年9月21日,四川冠城5∶1陕西国力。据《中国足球内幕》记载,王珀为了能够获得球队的全权掌控权,直接在电视台记者面前声称主教练卡洛斯“生病了”,而实际上卡洛斯则被王珀以人身威胁,被迫呆在酒店里。王珀的这种举动恐怕不是第一次了,7月14日,陕西国力的巴西外援马科斯的妻子伊莲娜在酒店被刺,凶手至今尚未归案,据《中国足球内幕》透露,此举有可能就是王珀为了让马科斯“听话”而下的手。而在总经理王珀“指挥”下,陕西国力1:5惨败四川冠城。比赛的盘口从最开始的四川队让半球,跳到让两球至两球半。据记录显示,因为比赛前有许多人逐渐知道四川冠城必将大胜陕西国力,从而下注四川队,为了让上盘和下盘的赌金平衡,也不让自己亏得太惨,澳彩在比赛中途连续调高盘口,可依然没有用。这场比赛澳彩输了多少已经查不出来,但可以知道澳彩在此场比赛后就一度封闭了陕西国力的盘口。王珀的“第一仗”打怕了澳彩。
2003年9月23日,就在陕西国力对阵辽宁队的前一天,王珀和主教练卡洛斯的矛盾已经公开化。大批支持陕西国力支持卡洛斯的陕西球迷,此时早已看清王珀的嘴脸。现代金报记载:国力踩场时,在王珀亮相后,球迷们原本躁动的情绪更为激动,都高喊,“王珀滚回去!”就在王珀愕然之际,一名叫胡建文的球迷突然从看台上跳进场地,快速奔到国力队训练的角落,指着王珀怒骂:“王珀滚蛋!”看到王珀并没有什么反应,胡建文疾步跑到王珀面前,令人惊愕地“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不停地作揖,口中念道:“王珀,求求你滚吧!看你把国力祸害成啥了?”王珀慌忙之间赶快往后退,而胡建文紧追不舍,又跪在地上重复同样的动作和相同的咒骂。之后,胡建文被工作人员拉走。面临陕西球迷如此的排斥与辱骂,王珀却毫不为之所动。反而,面对球迷的指责,他高调声称,如果赢不下辽宁,自己就下课且终生不碰足球。然而结果是,9月24日 陕西国力4∶3辽宁中顺。《中国足球内幕》指出,有人分析认为这是王珀一方派人买通辽宁队的一些关键球员,并且买通球员的钱和从庄家手里赢的钱相比完全不值一提。辽宁队怀疑有队员放水,声明严查,但是没有后文。此战后不久,卡洛斯黯然离开陕西队,王珀彻底控制陕西国力。
(陕西球迷胡建文跪倒在陕西国力俱乐部总经理王珀面前)
之后,还有一长串的王珀2003年在末代甲A的杰作:
2003年10月5日 云南红塔0∶0陕西国力
2003年10月12日 陕西国力1∶2天津
2003年10月15日 青岛贝莱特2∶0陕西国力
2003年10月19日 陕西国力0∶2重庆力帆
2003年10月25日 上海国际1∶0陕西国力
2003年11月26日 上海申花2∶0陕西国力
2003年11月30日 陕西国力1∶2沈阳金德
这其中,很多人爆料或者分析,都是王珀与其他俱乐部进行“交易”,使得“操盘”能够成功,甚至还有几次失败甚至被其他不知名的势力操盘。而在王珀极力操盘的同时,他又对外自诩为“打假扫黑的斗士”,比如0:2负重庆力帆的比赛赛前,重庆某报称客队以300万搞定了国力,王珀极力辟谣,结果国力还是以0∶2败北,遭遇三连败。此战后,王珀以揪内鬼为由,在国力实施整风,但有内部人士表示,王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球员个人卖球,一切都要让他自己亲自操作。而这些可疑的比赛中,其中有一场是在日后的足坛反腐打黑风暴中明确公示,即国力客场0:2上海申花的比赛。这场赛前有人以国力客场逼平领头羊云南红塔为例“敲诈”。传言称国力0∶2完败后收获了100万。也就是这场比赛使得上海申花丢掉(被剥夺)了2003年的甲A末代冠军。而靠着王珀的这些种种杰作,本来就财政紧张,球队成绩一般的陕西国力队,就这样被王珀“玩”到了联赛倒数第一,铁定降级到2004年中甲联赛。对于球队和陕西球迷来说,他们遭遇了巨大的损失,而对于王珀一方的赌球操盘手来说,他们却是捞尽油水,赌球不知赚了多少钱。
本文由羽角宫弘撰写,大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其余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足球研究院的成员的成果,有取自中国足球资料(旧网)或者中国足球研究院 - CFA足球大数据,也有取自研究院成员(如津门虎等人)的博客的。在此向中国足球研究院致敬。特此声明,本文未经笔者同意不得转发,当然就算你转了笔者也没办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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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十年甲A——从巅峰到谷底(1994-2003)三:问题重重
1996年甲A联赛达到顶峰之后,在资本与舆论的双重刺激下,“球队赢球”变成了非常重要的事。这里并不是说“赢球”不重要,而是说当时俱乐部或者政府开始为了球队赢球不择手段。一开始对待裁判还是像职业化前,尽量招待好,能吹点关系哨。但之后俱乐部、球员、政府与裁判的关系开始变得畸形。新华社报道:根据前北京国安俱乐部总经理杨祖武的回忆,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职业足坛已开始受到各种丑恶现象的渗透。而最初的变化就是从裁判开始的,“原来各地比赛时,裁判的要求还仅仅是吃、住好一点,但慢慢的就有一些俱乐部开始给裁判送钱,这一下就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贪婪和欲望的魔鬼将中国足坛整得乌烟瘴气。之后各种传闻越��越烈,甚至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1999年的渝沈之战,以及2001年的甲B五鼠事件,就是这些丑恶现象肆无忌惮的丑陋表演。”
根据一些知道内幕人爆出的有关消息:1997年后,裁判的“价格”开始增加,某些重要场次,主裁和边裁的打点费用已达到十万元。裁判在收取俱乐部的贿赂后,斗胆操纵比赛的现象开始出现。
1997年,所谓的“问题哨”开始不断出现走入球迷的视线。当然,实际上从1994年起问题哨就层出不穷了。“问题哨”,就是从了解足球规则的旁观者眼中,察觉到裁判的判罚有不公正、奇怪、错误的地方。“问题哨”到了今天的中超也是非常常见,问题哨是很难处理的,因为很多时候都会以“裁判水平不当或者犯了错误”来了事。如果说97年甲A和甲B的问题哨没有一个是收了贿赂吹的哨,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如今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再追究97年,甚至是甲A大部分疑似假球的案件了。如果当时足协就采取动作开始追查,这些假球还可以被世人证明,但这也仅仅是如果。有球迷回忆:“ 97年,无论是甲A还是甲B,裁判执法问题都成为焦点话题,多场比赛出现问题哨,而假球也开始泛滥,四川全兴在联赛最后一场放水太阳神,引来全场球迷高唱当年最流行的歌曲“心太软”,场下的广州替补球员则有节奏地跟着一起打拍子,成为当年联赛的一个笑话。”
除了甲A以外,相对来说关注度较低,而且“管理更加松懈”的甲B,在97年也有件令人耐人寻味的事情。当时时任广州松日主教练的徐根宝带领球队冲击甲A资格,但在最后一轮前,广州松日的晋级之路并不顺利,甚至有可能失败。在与广州松日竞争晋级名额的头号对手河南建业的比赛失利后,在徐根宝的自传《风雨六载》中记载:“我一身轻松地到了新闻发布会会场。对着台下黑压压的记者我说:“今天输了这场球,我们松日队冲甲A已经基本上无望。到时候我会实现我的诺言,冲不上甲A,从此以后不当教练。我就讲这些。”就这样来到了最后两轮,广州松日的对手都是两支降级球队,而河南建业面对两支上海的球队。 此时积分榜上河南建业还是河南建业32分,广州松日28分。倒数第二轮河南建业主场对上海浦东的比赛中,主裁刘庆伟出现了多次争议判罚,不仅将河南建业核心尤里安罚下,还同时给了波尔乌和安德雷库茨各一张黄牌,导致后两人下轮累积黄牌停赛。而广州松日这边则是获胜。
到了最后一轮比赛之前,《风雨六载》这么记录:“就在这时,我接到了上海市体委副主任李毓毅的电话。自我离开上海去广州松日,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通电话了。他在电话里向我转达了上海市领导的三点意见:一、根宝为上海足球作出过贡献,我们不会忘记;二、根宝在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帮助他;三、根宝如果输了,可以回上海工作,上海足球有很多事情要他做。听完这个电话,我的心里感慨万千。已经离开上海了,但是上海却没有忘记我,一直惦念着我。 在宁波赢了火车头队后,我让队伍先回广州,自己直接从宁波飞回上海。在上海,我与李毓毅副主任和当时的上海市足协秘书长胡康健碰了头。说实话,我真的不愿意放弃这个机会,既为我,也为松日队。我对他们说,感谢上海领导对我的支持和关心。既然上海领导这么关心,我希望市体委做好豫园队的工作,最后一场不要放水,要认真打。 当天下午,他们两个把豫园队主教练奚志康叫来了,希望他在队里做好工作。最后他们一致说,根宝你放心,我们最后一场一定会去认真打的。临别时,我紧紧地握住他们的手,我把我的命运托付给了家乡父老。”结果这场电话后,最后一轮广州松日轻松4:1天津万科,河南建业0:0被上海豫园逼平。河南建业和广州松日同积34分,但广州松日凭靠净胜球优势晋级甲A。比赛后,在层层记者的包围下,徐根宝说出了一句话:“谢天谢地谢人!”这句话引起许多球迷的各种想象。这几场比赛只是有上海球队的“照顾”,还是涉及比如黑哨、贿赂的问题,已经无法知晓。不过肯定的是,当联赛的“默契球”、“关系球”能够这么明显的出现时,反而就说明一些更黑暗的问题正隐藏在阴影当中。
96、97年甲A尚处于巅峰期,也是中国球市最火爆的时期之一,97年虽然疑似假球和问题哨开始出现,但是很大程度被当时的火热的足球环境遮住了,而且97年国内足球最大的事件是最强国家队在1998年世界杯预选赛失利。相比于国家队失利来说,国内联赛出现的“疑似”问题并不是非常凸出。但一切从1998年开始就不同了。
1998年的国内联赛,首先受到了去年世界杯预选赛失利的影响,球迷对国家队的失望情绪带到了联赛上,上座率有所下降。而且,假球、赌球、黑哨的现象比1997年更加严重,1997年尚且只能说是“疑似”,但1998年“假球”、“黑哨”的问题却开始逐渐成为一个浮现在表面的事实。
《中国足球内幕》记载:1998年的延边敖东队曾在联赛中连续遭到裁判的不公正判罚,一次是门将被误判被红牌罚下,一次是补时阶段被判禁区内手球被罚点球,延边球迷难以接受裁判的判罚,先后两次游戏,集结于自治州政府门前,向中国足协“讨回公道”,毁坏了公共财物,最后,中国足协当时的的专职副主席王俊生发了一封道歉信了却此事。此外,新浪网回忆其中一场比赛写道:1998年8月9日,前卫寰岛主场对垒延边敖东,延边敖东在先入一球的情况之下遭遇了难言的“特殊照顾”,最终前卫寰岛队依靠一个有争议的点球2:1反败为胜。重庆大田湾球场记录了延边人面对中国足球复杂环境的无奈与悲情,敖东中场领军人物高仲勋也终于在走向更衣室的通道内向着电视机镜头爆出了惊人之语。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会看到这个吉林汉子在愤懑中绝望的呼喊出那句话——“中国足球没戏了!”
同年,甲B联赛8月22日踢了一场普通的比赛,云南红塔3:2战胜了陕西国力。但是这在陕西国力的主教练贾秀全眼里,这场比赛一点都不普通:因为在这场比赛前,队内的巴西外援向球队反应,有人打电话想要花钱买通球员打假赛,让他们输给云南红塔,外援们把这通电话录音下来给贾秀全听,这让贾秀全本来就对球队会不会有队员打假赛产生了怀疑。当天比赛,后卫隋波发挥失常,球队的3个失球中有2个和隋波的发挥有非常大的关系,而且隋波本来就和云南红塔的队员就有些关系,这让贾秀全笃定隋波就是收了贿赂打假赛!比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一开始贾秀全只是气愤地说球队里某些个别球员表现奇怪,当时拥有极大影响力的央视5台节目《足球之夜》的主持人刘建宏���问贾秀全具体是哪个球员,贾秀全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出了:“三号隋波!”
隋波,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公开质疑打假球的球员,打假球,这件事第一次被公开摆在了世人面前。但是这件事情最后不了了之,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隋波有收贿赂打假球,隋波本人也极力否认,至今如此。当时记者与社会都要求足协公布录音带的内容,但都被足协找借口打压下去了,足协宣称隋波没有打假球,却没有公布任何实际的证明,当时存在的各种疑点没有被破解,隋波究竟是打没打假球,因为足协的息事宁人的态度,导致此事至今都无法得到解释。
同年,甲B第21轮,也就是倒数第二轮,重庆红岩0:4负于云南红塔,辽宁天润2:4负于成都五牛,明显拙劣的比赛过程激起一片公愤。因为从过往比赛的实力来看,重庆红岩和辽宁天润怎么都不该输给云南和成都两支保级球队这么大的比分,这明摆着就是要让另一个保级对手河南建业降级。《中国足球内幕》写道:这个故事真正的动人之处在于,当时整个行业的潜规则都认定,河南建业在前一个赛季的搅局,把自己放在了所有球队的对立面,而故事的发展过程却演变为,以重庆红岩、成都五牛和云南红塔为主的“烟草商”,最后联手干掉了河南建业这个“房地产商”。在本质上,这与3年前成都万人空巷等待“保卫成都”,其实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仅仅在于,人们对足球的看法已经开始产生了价值观的巨大变化。3年前,人们给一场假球,赋予保卫城市的悲壮色彩;而短短的3年后,人们却要把陈亦明和他的重庆红岩队送上道德审判的法庭。这一年的重庆看台上出现了“假踢”的标语牌,西安的球场边树起了“假B”的横幅。这个微妙的演变就像中国人曾经无比狂热地追捧国产牛奶品牌,也曾经无比愤怒地因为三聚氰铵而抵制所有国产奶粉。
21轮比赛后,中国足协在完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猝然作出对陈亦明、王洪礼两名主教练吊销高级教练员证书的严厉处罚。云南红塔主教练陈亦明对此表示非常不服,他公开宣言要进京“申冤”,而且他还答应了央视5台《足球之夜》主持人张斌约他做直播的要求,陈亦明甚至宣言:“我能说出中国足球到底有多黑!”据《中国足球内幕》记载:“这个消息经央视隆重预告,便有了一档足球节目8000万人守看的盛况。”全国的球迷都在等待着陈亦明在央视直播上爆出惊天猛料。
然而,到了直播之时,面对主持人张斌的提问,陈亦明却突然一改之前的狂妄,总是避开张斌的提问,张斌不断提问试图让陈亦明在节目中说出真相,但陈亦明却始终没有正面回答过张斌的问题,他在镜头前留给观众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之后,内幕人爆料,陈亦明在直播前就接到了足协高层的电话,高层警告他不要爆出足球联赛得到丑闻,面对高层的压力,最终陈亦明还是选择了妥协。而因为“疑似”假球的最大失利人,也就是河南建业在甲B最终降级,河南球迷与河南建业队员因为假球造成的降级,情绪激动,言辞激烈,但都挽回不了降级的事实。
同年,甲A联赛赛季结束后,已经降级的广州太阳神爆出消息,球员董国智、谭恩德、温俊武、彭锦波被球队开除。原来自从联赛广州太阳神1:2输给八一队后,俱乐部就开始怀疑当时有球员打假球,就开始调查这些球员,最后是公安部门正式调查这几人,怀疑他们涉嫌参与赌博集团控制的赌球。董国智最后只承认赌球但没有承认打假球,而另一个被开除的球员温俊武此后坠入深渊,最后因赌债杀人,连捅对方三十多刀,迅速被抓,被判死缓。
也就是同年,9月27日,在甲A联赛成立后5年内夺得4年联赛冠军的国内霸主大连万达队,在足协杯半决赛第二回合,对阵辽宁天润。这场比赛,裁判俞元聪出现了多次争议判罚,明显偏向于辽宁队,不仅大连队多次点球机会没有判罚,还将一粒点球判越位吹掉,这些判罚让大连万达俱乐部上下和球迷都非常气愤。最后,在平局的结果下,大连万达在点球大战上输给了辽宁队。这场比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主教练徐根宝发言结束准备离场,但没料到此时大连万达的老板王健林突然走了进来,王健林是这么说的:“我本来不应该参加新闻发布会,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搞了5年,虽然有进步,但比赛场上黑暗面很多。因此,我郑重提出两点:一点,万达队足球俱乐部将对本场比赛的执法全力申诉;二,基于目前的现状,搞足球还不行,因此我正式宣布,今年联赛后万达将永远退出中国足坛,以示抗议。”
王健林是认真的,这也吓坏了足协,足协很快停止了俞元聪的一年执法资格,并向万达赔礼道歉,但是没有作用,这年结束后万达集团逐渐退出了大连足球队,1999年实德集团加入,2000年,大连万达彻底变身为大连实德,大连万达成为历史。自然,王健林不可能只是简简单单因为这一场球的判罚而要退出足坛,在综合多个足坛人士的分析与内幕人的爆料,可以得出,当时万达集团与大连市政府、足协因为各种关系产生了种种矛盾,国内赛事各种层出不穷的黑幕也让王健林对足球彻底死心。假如放到今天,夺得8次联赛冠军的广州恒大,突然因为一场比赛的争议判罚而突然宣布退出足坛,这会被看作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同样的事,在1998年就这样上演了。
《文摘报》有文章回忆:王健林之所以愿意接手大连足球,除了出于本人对这项体育运动的热爱之外,也是因为当时大连市政府急于通过足球打造改革形象。任举一回忆,当时每逢焦点赛事或是阶段性的总结会,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都要到现场作动员,并经常去训练基地看望球员。1996年,大连队去天津进行客场比赛,市里的五大班子都要到机场送行。王健林的足球事业得到了市里的大力支持。据知情人表示,1997年,为了解决郝海东的转会问题,市里的领导出面,通过和部队的关系,成功让万达足球俱乐部将部队编制的郝海东招进队伍。1996年新年到来时,因为万达足球队在此前一年的甲A比赛中没有夺冠,任举一收到了时任市长薄某某(大连市长)手写的贺年卡:“你要带领全队从零做起,把丢掉的冠军从上海申花手里夺回来。”然而,重视同时也意味着控制。多位熟悉王健林的人士向记者证实,王健林与薄某某在球队的管理上爆发过多次冲突。有一次,王健林希望政府能够拿出100万元奖金奖励球队。“我记得薄某某就有点发火了,说你这个盖房子我跟你优惠不是钱吗,你发的那奖金就算是政府发的了,别得寸进尺。”任举一说。
可以见得,当时足球的许多问题,并不全是足协方面放任的,而是因为各地政府的“老虎”将爪子捞进了足球圈里,导致俱乐部的利益已经不是被单单一个企业掌控或者多个企业掌控那么简单,而是牵扯了许多更加复杂的事情。
如果说1998年的假球只是摆到了众人眼前,但没有被官方承人,那么1999年的假球,则是直接将中国足球推到了风口浪尖。
1999年甲A联赛还剩最后倒数3轮的时候,有7支球队有降级的可能,这其中降级可能最大的球队是沈阳海狮。因为最后三轮的对手分别是:吉林敖东、鲁能泰山、重庆隆鑫。三支全是联赛中上游的球队,实力明显强过沈阳海狮。于是,沈阳海狮的俱乐部高层为了不让球队降级,找到了足协副主席南勇,让其帮忙沈阳保级。于是倒数第三轮,沈阳海狮3:0大胜吉林敖东,吉林敖��的三个失球全是低级失误,这场比赛收到了广泛的质疑,而在十多年后的足坛打黑风波中也证实这场比赛确实为假球。
随后倒数第二轮,鲁能泰山因为是要争冠,无法被沈阳海狮买通,沈阳海狮用尽盘外招,最后也只拼得1:1的比分。这场比赛过后,沈阳海狮积25分排名倒数第二,因为武汉红桃K已经提前锁定了降级名额,所以沈阳海狮只剩下最后一轮有保级的可能。当时,沈阳海狮的一个保级竞争对手,是广州松日,积27分。为了能供成功保级,沈阳海狮花钱两头买通,先是找到重庆隆鑫的主教练李章洙,想要贿赂他但是被拒绝,但李章洙肯定没有想到他没有接受贿赂但是他手下的球员会。而另一边,沈阳海狮通过足协买通了陆俊,陆俊又作为中间人买通了广州松日的高层。结果,在1999年甲A最后一轮比赛前,最终降级的名额就已经提前注定了,沈阳海狮肯定会赢下重庆,广州松日肯定会输给对手天津泰达,沈阳海狮保级,广州松日降级。
12月5日在重庆主场,重庆隆鑫上半场1:0领先沈阳海狮,然而中场休息后风云突变,先是比赛延迟了6分钟,这6分钟就是为了拖延比赛结束的时间好确保最后比赛结果,然后下半场重庆隆鑫球员明显未尽全力,主场观众大声呼喊“假球”,沈阳海狮连进2球逆转重庆。而在另一边,广州松日2:3输给天津泰达,广州松日降级。当时相对于重庆与沈阳的比赛,广州松日这边的假球并不是很明显,但重庆与沈阳的比赛太过明显,引起了全国激愤,此次事件被称为“渝沈之战”。
比赛后球迷和记者都称“渝沈之战”是假球,但足协不认为。足协经过调查后得出结论,这场比赛只是消极比赛,并对两队罚款,于是“渝沈之战”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中国足球内幕》记载当时足协的调查过程非常地敷衍:
12月17日,距离渝沈之战仅仅12天时间,足协终于还是硬着头皮组织了专案调查组,并指定央视、《中国体育报》和《足球》3家媒体的9名记者,随团报道。当时,专案组的成员手里已经拿着一大堆材料,无非是12天时间内对各路相关人员的例牌询问。比如说,问李章洙,为什么上下半场重庆队的表现判若两队?李章洙回答,当队员听到四川那边已经进球时,情绪发生了变化。这简直像是一个冷笑话,在成绩上早已无欲无求的重庆队,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比分会对他们产生刺激?又比如说,问程鹏辉,为什么重庆队显得缺乏斗志?程鹏辉差点没笑出来,他很想调侃一下无聊的提问者,但一想,这毕竟是个严肃的话题,于是想了想回答,我们俱乐部也对球员的表现很不满意,已经专门召开全队会议,让队员们进行深刻的反省总结。提问者的目的,其实往往就是提过了问题,并且记录了答案。事实上,以新闻办主任冯剑明和监察部主任秦小宝为首的特别调查小组,在出发前便已经明白了,自己究竟能有多大作为,他们一段时间来一直勤于记录,甚至不放过每一个时间点上的每一个细节。调查组肩负重要使命,但与其说他们的真正使命在于查出真相,还不如说,他们必须为此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为足协将来处理此事时,提供最为详尽的书面材料,以表示足协的确一直在“作为”。
12月21日,调查组及随团记者一行,降落在沈阳桃仙机场。海狮集团董事长助理章健和俱乐部总经理许晓敏等人,以一种对待中央工作组的虔诚态度,进行了热烈欢迎,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调查。次日早上,“积极”的海狮俱乐部果然叫来了一大堆球员。没人知道,他们是不是头天晚上连夜背好了台词,但是,把他们逐一回答调查组的说法,稍加润色,便是一篇反映海狮队奋斗不屈、以弱胜强的优秀通讯。
调查组还调查过沈阳海狮的坊间盛传的180万贿赂金,但当然在财政处依然一无所得。调查组很快返回北京,随后足协公布结果的时间也不断后延,直到2000年3月17日,103天之后,处罚结果终于出来。对两个俱乐部各罚款40万,同时警告了比赛监督王有民,罪名大概是任由海狮队的球员在开场前花了7分钟来检查装备。足协似乎从来都在回避一个逻辑,如果他们有问题,那就绝不是罚款这么简单,如果他们没问题,那么又有什么理由来罚他们的款呢?而避开这个逻辑的最好办法,就是通通以“消极比赛”论处,连假球都不是,因为假球是行为上出了问题,而消极比赛不过是态度上出了问题。……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尾。3天后,两家俱乐部各将40万打入足协指定的账号,相关财务人员为两家填好了回执,上面写着3个字:已收讫。
直到十多年后得到现在,经过足坛打黑球迷才明白,足协在这场假球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这其实也可以解释很多当时甲A球迷想解释但无法得到解释的问题:为什么足协制止不了、调查不出假球呢?原来是因为足协就涉入其中,而且还是足协高层涉入。
如果说,球队或球员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非比赛手段来获取胜利已经令人唾弃,那么,赌球之风盛行足坛则更是令所有足球人士不寒而栗。赌球,在1997-1999年假球黑哨开始盛行之初时,还没有露出它的锋芒。其原因可以从这几方面探讨:一,假球黑哨相对来说,更容易被球迷们“观测”到,球员比赛中的反常表现,或者裁判的奇怪举动,都会被球迷看在眼里。然而赌球不一样,如果一场比赛中有人下注赌输赢,但是比赛中的球员、教练、裁判没有涉及赌博,那么真正在这场比赛涉及赌博的只有隐藏在社会各处的赌民,而如果想要接触中国足球赌球的黑暗面的话,也至少要接触这些赌民才可以。更不用说假如比赛上有人涉赌,裁判或球员用微小的变动来改变比赛的走向,有时要么无法被人发现,有时要么最多被怀疑是假球、黑哨。二,此时,中国足球的“赌博业”还尚处在刚刚成长的阶段,所以相对来说在当时还不是非常受足球界的重视。
那么,中国足球的“赌博业”,到底是从何时开始的呢?首先,对于内地来说,在改革开放以前,赌博业已经几乎无迹可寻,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水平不断上升,中国的地下赌博、地下赌场赌庄就屡禁不止,这是一个无法否认的现实。其实中国社会的赌博历史并不短暂,很多历史学者都对赌博史有所研究。但不管怎么说,赌博在历史上有它的传统,这个传统不是一个能够短期迅速解决的事。而在港、台、澳,赌博业更是猖獗,尤其是澳门,赌博业是被官方认定的合法行业,澳门在亚洲乃至全世界都是数一数二的著名赌城。而离港、澳最近的两广地区,就必然或多或少有受港澳的赌博业影响。而在亚洲的东南亚地区、港澳地区,赌球已经成为一个相对成熟的行业,而被之后中国赌球届所熟知的“盘口”,或者称其为“亚洲盘”,也就是从这些地区里不断成熟的赌球业中出现的。
据某记者报道的某个曾经涉赌的足球人士回忆,早在1994年甲A出现之前,内地两广地区,尤其是广深地区,就已经有许多人参与港澳地区的赌球活动,但那时由于港澳还没有回归,想要参与赌球必须经由中间人,而且最后钱到了港澳还能不能给回来还是个问题。港澳成熟的赌球业也影响了广深地区,到1994年甲A联赛成立之时,据该人士讲,国内多数地区还没有多少赌球的赌庄、还尚不知赌球为何物的时候,广州已经有地下庄(又称黑庄)为甲A联赛开出盘口。之后,随着甲A联赛在中国越办越火,加之中国球迷数量不断增多,赌球业开始遍布全国,源自港澳、东南亚地区的盘口也随之“火爆”全国地下赌庄。而随着甲A的地下赌球开始逐渐增多,内地市场的大肥肉也开始被那些真正拥有大型“赌庄”的庄家们注意到,也就是外围博彩公司。所谓的外围博彩,其实就是大规模的非法赌庄。该人士说:“到了1998年前后,当时每一轮的甲A和甲B联赛,都已经有了自己让球比例和盘口,但由于庄家并不统一,所以每个地方庄家开出来的盘口比例并不相同,比如,同样某轮一场甲A联赛上海vs北京,广东地区的盘口是上海让半球,北京地区则可能是上海让平半,而上海则可能是主队让一球,更重要的是,这些盘口都只在很小的范围内有效,如果没有门道和相熟朋友牵线,即使你很有钱,但是并没有下注的地方,也没有受你钱的庄家。”
到了1998年,世界赌球业的发展带动了中国内地的赌球业,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被人怀念又质疑的1998年世界杯。1998年法国世界杯对于中国球迷来说有非常多怀念的情节:星光璀璨的世界杯,史上最强中国队失之交臂的世界杯,以及一些“可疑”,或者说被人怀疑的比赛,如决赛法国3:0巴西。总体来说,1998年世界杯在中国的关注度,胜于1994年及1990年世界杯,再加上国内联赛的风生水起,国内的足球的气氛可谓达到极盛。但是足球气氛的极盛并不是都是代表好的一面,短时间的大量球迷数量的激增,代表了许多以前没有足球基础或者阅历的人刚刚成为球迷,而这部分球迷与许多资深球迷一样,都容易踏入赌球的陷阱,一开始只是小赌怡情,之后就是无法自拔,最后就是赌得家破人亡。而加速赌球在内地的迅猛发展的,就是澳彩的横空出世。澳彩,即澳门彩票有限公司,是隶属于澳门“赌王”何鸿燊的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早在1989年就正式成立。澳彩在1998年世界杯前,在澳门政府的同意下取得了足球搏彩彩票的专营权。 澳彩靠1998年世界杯,向亚洲乃至于全世界赌民推广了兴起于东南亚和港澳地区的“亚洲盘”,也趁势让澳彩成为数一数二的足球博彩公司。
《中国足球内幕》写道:“澳彩将亚洲盘几乎成为亚洲市场乃至全球市场最被认可的体育博彩游戏。”随着中国地下赌庄逐渐涉及赌球,足球博彩业开始在内地发展,中国足球行业逐渐抵达巅峰状态,赌球开始慢慢地向中国足球的方方面面渗透。可惜的是,在赌球刚刚兴起的同时,足协、体育总局、各俱乐部都没能采取最为严厉、果断的行动去断绝赌球对足球比赛的影响。虽然明面上足球人士都反对赌球,虽然足球界不是法律机构无法去直接打击赌博或者赌球的发展,但从之后的历史足以看出,足球界对赌球的掉以轻心,甚至是摸棱两可的态度,绝对是日后赌球发展越来越迅速,影响越来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7年到1999年,短短三年时间,国内足球气氛迅速陨落,这么严重的问题是谁造成的?除了足协,其他人难道一点责任也不负吗?���政府官员,到媒体记者,到球队高层,到教练,到球员,到裁判,到球迷,到赌球的人,一条条关系链,一条条利益链,把中国足球慢慢推向“假赌黑”的深渊。
到了2011年,《足球之夜》主持人刘建宏在反思足坛打黑反腐风波之前的中国足球,这样说道:“可以说“渝沈之战”是最关键的一次机会,因为那一次可以说是中国足协的某些人在公然挑战着法律的底线,道德的底线,但是“渝沈之战”不了了之,于是人们看到,既然这样的事情都可以被默认、被纵容,那么中国足球就有更多的人前赴后继,于是便进入了一种失控状态,我们看看现在公布的案情,百分之九十都是发生在“渝沈之战”之后,为什么呢?这恐怕是个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本文由羽角宫弘撰写,大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其余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足球研究院的成员的成果,有取自中国足球资料(旧网)或者中国足球研究院 - CFA足球大数据,也有取自研究院成员(如津门虎等人)的博客的。在此向中国足球研究院致敬。特此声明,本文未经笔者同意不得转发,当然就算你转了笔者也没办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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