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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徹底打壓迫害
請承諾公正平等審理訴狀
案號:108年度裁字第743號亥股
被告:桃園地方法院
主文:所有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們負擔
一,請問哪個國家有明文規定被性侵所生下來的孩子不得享有人權、親權、法定財產繼承權,台灣真的慈悲為懷、真的有愛心嗎?侯東昇、沈應南、蘇嫊娟、高愈杰、蕭惠芳最高行政法官們,請你們承諾願意公正平等審理我長達十年多的冤案而非又輕易草率地駁回我長達十年多的冤案,若願意讓司法知錯能改,我絕對設法付錢,但現今的台灣司法已腐敗無能不堪任由王家財團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為非作歹���遮掩王家財團的侵占我第一順位財產繼承的權益,更任其剝奪我三代人倫親情視為理所當然踐踏人權的惡行惡狀,請問台灣司法就是為虎作倀的工具嗎?
二,實因高等行政法院繳納2次皆被迅速在次日即駁回擺明了,就是不准我與親娘釋證嚴師父相認團聚,而今最高行政法院也繳納了3次卻被偷偷摸摸地用舊案號駁回,這台灣司法沒有吃案嚴重瀆職嗎?如何服眾又如何讓弱勢人民有所倚靠和信賴?
三,三兄妹DNA確實互相矛盾明顯弊端衍生,釋證嚴師父位於第二關與我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若非是我親娘,為何在第一關與羅碧燕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時被集體造假DNA直接否決掉釋證嚴為我親生母親的事實,這是台灣司法該做的行為嗎?為何至今仍不願意公正公開透明化的重新鑑定DNA來釐清事實真相還我公道與清白和法定權益呢?
四,雖無法得知是三兄妹都被造假DNA還是以我為中心的造假才出現矛盾異常的造假象徵,但一個人的DNA一旦被造假那麼其祖宗八代與其子子孫孫都必須跟著被造假,否則絕對與5親生子女毫無血緣關係存在著,這也是我這弱勢所能提供DNA被造假的證據之一!
五,莫再靠攏財團昧著良心拆散我三代的人倫親情,更別教導了民眾做壞事是正確的行為,否則往後的治安相當堪憂!
六,現已是太空科技時代還需要持續的藉用公權力欺騙人民,掛羊頭賣狗肉嗎?不知道笑死多少外星人?請不要糟蹋地球,請珍惜這適合我們人類居住的地球,讓司法知錯、認錯、改錯,人民的生活才會有不被侵犯的互相尊重的生存權益!
要求賠償 :
一.要慈濟人以母親釋證嚴的名諱重新建蓋苗栗大湖義民爺靈骨塔廟,以報 祖母的養育之恩及靈界的援手相助之情,免遭地下組織的集體陷害,死得不明不白。
二.請用公權力救出我的孩子們,不再被此不良集團利用控制,讓我們母子相聚,孩子們的自主權只是這群智慧��又懂法律的組織遊走法律邊緣的手段,不知有多少的孩子們身陷其黑暗世界中,無法呼救,此風不可長!
三.親娘若還健在,請讓她老人家光榮退休,讓我們母女相處僅存未知無常又無情的歲月。
四.羅怡如身份證上的母親欄位要填上釋證嚴師父的俗名王錦雲之名諱。
五.新臺幣二百億元整(母若還健在),新臺幣五百億元整(母親已仙逝)。
絕不放棄我最基本人權且備受台灣司法全面性迫害的受害者
羅怡如撰狀2019.05.29
附上第一順位財產繼承權益被侵占與請莫再誤判和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覆議駁回文(來電說明:正在審理中的案件,我們不受理),台灣政府沒有欺凌我這無依無靠的雜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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