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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還是空屋稅?政府打炒房措施,哪個才有效?
房價過高、居住不正義、年輕人買不起房,一直是台灣社會的重大熱門問題之一。每當房價議題端上檯面,總是討論地沸沸揚揚,許多政治人物、專家學者紛紛獻策,其中「囤房稅」與「空屋稅」,是近年來最常被提到的兩種打房措施,究竟囤房稅是否可行、空屋稅是否更有效?本文在此略為整理討論,以供讀者參考。
1. 政府為什麼要打炒房?台灣房地產市場現況如何?
(1)房價所得比與房貸負擔率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統計,2021年全國房價所得比(又稱購屋痛苦指數)為9.07倍,房貸負擔率為36.27%。其中,房價最貴的台北市,上述兩項數據分別為15.79倍、63.11%。這樣的數字到底是高還是低?
房價所得比 = 中位數住宅價格 ÷ 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代表平均需要不吃不喝多久時間,才買得起一間房子。
房貸負擔率 = 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 ÷ 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數字愈大、代表負擔能力愈低。
對於房價所得比,美國公共政策顧問機構Demographia認為5.1倍以上為嚴重不可負擔,世界銀行則認為3-6倍為合理負擔範圍,而台灣在6倍以下的只有嘉義縣市、基隆、屏東四縣市而已。至於房貸負擔率,內政部的標準是30%以下是合理負擔,50%以上是負擔能力過低,全國也僅有雲林、嘉義縣市、屏東、基隆、新竹市在30%以下。
若與國際相比,又是如何呢?根據全球資料庫網站Numbeo.com的最新統計,台北市在全球482個城市中,房價所得比是第12名,房貸負擔率則是第53名,都算名列前茅。由此觀之,台灣確實有房價過高的問題。
(2)租金指數
房子買不起,那用租的呢?台灣租金也是節節攀升的。同樣是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國內租金指數在2011到2021年間,指數上漲了8.41,即便出現了新冠肺炎的疫情,也阻止不了租金水準漲破歷史新高。
台灣租金指數變化圖/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房價飆漲,有人認為是投資客囤房炒作的關係,因此有了課徵囤房稅的呼聲。房租攀升,也有人認為是空屋率太高、租屋市場供給不足的結果,是以也有了課徵空屋稅的主張。那麼國內囤房、空屋的情況,又是如何呢?是否嚴重到影響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發展?
2. 什麼是囤房稅?台灣囤房的情況嚴重嗎?
「囤房稅」源自於財政部2015年推出的《房屋稅條例》修法,財政部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與「非自住」,並針對後者課徵較高稅額的房屋稅,俗稱為囤房稅,目的是希望可以藉此減少房地產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的情況。
另根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認定為自住用住宅:
房屋無出租使用。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之房屋。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非自住者、或在全台持有三戶以上之房屋,那麼第四戶起,即被歸類為非自住使用房屋,也就是所謂的「囤房」。
※《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1)國內囤房情形
根據財政部最新(2021)的「全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歸戶統計」資料,非自住房屋者較去年同期增加逾2萬人,自2015年囤房稅上路時的33萬6,264人,至今已來到50萬2,265人。其中,持有一至二戶的人數為成長最多,持有三戶以上的人數則逐年下降。
(2)國內「囤房稅」實施情形
由於我國房屋稅是屬於地方稅,因此稅率的高低,端看各地方政府所施行的《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臺北市:採累進稅制,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2.4%、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稅率3.6%。
桃園市:採差別稅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
新竹縣:採差別稅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
宜蘭縣:採累進稅制,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三戶至七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八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稅率3.6%。
連江縣:採累進稅制,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6%、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稅率2%。
除上列縣市政府外,其餘地方政府則依照原《房屋稅條例》訂定之稅率1.5%課稅。目前,台南市政府已規劃將非自用房屋稅稅率提高為五戶以下2.4%、六戶以上3.6%,但還有待議會通過。
※台北市議會於今年5月三讀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將實施新的「建商囤房稅」。未來建商取得使照後的次日算起,前18個月課徵2%房屋稅,之後則將恢復一般3.6%的房屋稅,目的是鼓勵建商釋出房屋。
(3)國外「囤房稅」實施案例
南韓囤房稅
於2018年針對「坐擁三棟房產以上」的屋主,將其房屋稅從0.6%~3.2%,調高到1.2%~6%。但實施3年下來,房價仍飆漲5成、租金也上漲2成,顯示政府打房無效,讓南韓總統文在寅的民調跌入谷底。
中國囤房稅
2011年以上海、重慶做為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的試點,上海市針對本地居民新購入第二間以上之房屋、以及非本地居民新購入之房屋,徵收0.6%或0.4%房產稅;而重慶市則針對獨棟高檔住宅、及非本地居民購入第二間以上之房屋,徵收0.5%~1.2%房產稅。但儘管中國政府推出打房措施,近五年來上海與重慶的新成屋價格依然大漲達56%和49%。
新加���囤房稅
於2013年推出房地產調控措施,新加坡公民購買第二間以上住宅,須繳交12%~15%額外買房印花稅,永久居民購買第二間以上須繳15%額外買房印花稅,若為外籍購屋者,則一律繳20%。除此之外,第二間房以上的貸款限制,也變得更加嚴格。
(4)各黨團/立法委員《房屋稅條例》修法版本
時代力量修法版本:
主張將「單一自住」降稅率至1%,第二、三戶維持現行1.2%,非自住住家採全國歸戶,最高為第十戶以上適用6%至10%稅率。
民眾黨修法版本:
針對單一自住採區間稅率0.6%至1.2%,同樣採全國歸戶,最高是持有第六戶以上非自住稅率為3.6%至4.8%。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與費鴻泰修法版本:
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自現行3.6%提高至5%,並新增條文,明訂各地方政府應以全國歸戶資料來訂定差別或累進稅率,持有四戶以上稅率不得低於5%;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則不變。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修法版本:
不再區分住家用、非住家用房屋,並直接全國歸戶,最高稅率是第十戶以上課徵8%。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修法版本:
針對非自住住家課徵1.8%至3.6%不等的稅率,持有十戶以上才以最高稅率3.6%來課徵。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修法版本:
自住住家稅率調降至1.0%,非自住住家稅率天花板則調高至4.8%。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與林楚茵修法版本:
調高非自住住家稅率天花板至4.8%,另也將非自住住家最低稅率自現行的1.5%提高到2%,促使地方政府調高非自住稅率。
3. 囤房稅在吵什麼?推與不推的原因是什麼?
(1)囤房稅能抑制房價嗎?
政府課徵囤房稅的用意,就是想透過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逼多屋族釋出手上的空屋,讓房市冷卻下來,但真的可行嗎?
內政部政��次長花敬群認為,囤房稅「只是旁支,不是主菜」,更不會是特效藥。處理高房價牽涉很廣,要討論的面向很多,政府也無法「一下子打趴」高房價,必須靠長期的供需結構調整來實現。
此外,按照增稅會抑制房價,減稅會提高房價的基本道理,如果一屋者減稅,表示75%房屋可能漲價,或最多只有25%房屋會跌價;反則多屋者加稅,就只有4.5%房屋的價格會被抑制。
而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則認為,台北市政府自施行囤房稅起,房價漲幅從14.29%下降至7.84%,減少了47.6%,長期來看確實可以抑制房價。
另一方面,學界及業界則認為,如果要利用囤房稅來抑制房價,需提高稅率且拉大「自住」與「非自住」房屋的差距,以下整理專家學者的建議: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張金鶚
應採累進稅率並擴大差距,降低非自住者的投資誘因。
擴大課稅範圍:持有第三戶即徵收囤房稅,影響力應可增至一成。
成大法律助理教授 封昌宏
房屋稅低且稅率差距小(僅1-2個百分點),加上調高與否的權責在地方政府,恐無法有效抑制房價。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 徐佳馨
囤房稅的稅率不高,只會對小投資客造成影響,抑制房價的效果恐有限。
即使小投資客釋出空屋,一般民眾仍買不起房,最後恐落入大投資客手中,造成財富愈來愈集中。
(2)囤房稅會造成房租漲價?
3年來積極打房的南韓政府,在去年祭出「囤房稅」加碼後,房價不減反增,反而導致租金飆漲,創下9年來新高,有鑑於此,台灣政府傾向暫緩推行「囤房稅」。
行政院政務委員 龔明鑫
政府最擔心囤房稅一年增加的幾千元稅金,會被屋主轉嫁給租屋者,殃及無辜。
行政院發言人 羅秉成
政府曾試算過,若針對持有逾4戶者徵收囤房稅,受影響的承租戶可能多達78萬戶。
以央行連三波的打房措施為例,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9月租金指數顯示,原本5月份因疫情而微幅下跌的租金指數,自8月份又開始回升,且連續創下歷史新高,造成諸多民怨。
難道沒有雙贏的辦法嗎?對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韓國打房效果不彰,是因為住宅供不應求,但台灣則是空屋太多,兩國的情況並不相同。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彭揚凱
囤房稅搭配出租減稅,以避稅為誘因讓空屋轉作出租,才能有效釋出市場空餘屋做有效利用,若租屋市場供給增加、租客需求量不變,房東就難以將房租轉嫁到房客身上。
(3)統一立法還是因地制宜?
另一個爭論點就是,中央認為「囤房稅」若要全國一體適用,須考量城鄉差距問題,且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地方政府可自行調整稅率,亦可動用「地方稅法通則」調高稅率上限(30%以內),不需再另外修法。
財政部長 蘇建榮
囤房稅要考量地方的情況,政府有政策考量台北市、新北市囤房問題較為嚴重,但不能將問題丟到全國若將單一自住房屋稅從現行百分之1.2%降至1%,但中南部縣市房屋多為單一自住,若調降稅率會導致稅收大減,影響地方政府財源。
但畢竟囤房稅算是一種「懲罰性稅捐」,若期待地方政府不怕得罪選民,「主動」提出增加稅負,且地方民意代表都舉雙手贊成,恐怕只是空想。而在實務上,目前確實只有少數縣市提高房屋稅率,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則是從低訂定徵收率。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張金鶚
囤房稅稅率應由中央統一立法實施,只拉高囤房稅最高稅率也可以,但預料在立法院、議會難闖關。
北大財稅系教授 黃耀輝
囤房稅稅率應由中央統一立法實施,把門檻拉高至2%以上、甚至是2.4%也可以。
台北市政府
應依「持有戶數」課徵房屋稅,取代原依「實際使用情形」課稅,並取消自住3戶優惠,不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並改以家戶持有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保障其中1戶稅率1.2%。
已建議中央修法,待法案通過後,市府將配合修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以適度提高持有多戶房屋者之持有成本,抑制房產炒作,落實居住正義。
而當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於「囤房稅」是要推、還是不推,爭論不休的同時,開徵「空屋稅」的聲音也再度浮出。如果不推囤房稅,那空屋稅會可行嗎?
4. 什麼是空屋稅?台灣的空屋很多嗎?
「空屋稅」就是針對低度利用的房子進行額外課稅,目的是希望持有多屋者能將閒置的房屋進行出租,提高租屋市場的供給,以量制價,讓更多人能以合理價格租到房子。
(1)國內空屋現況
根據內政部低度使用住宅(即空屋)統計,2020年下半年約88萬戶空屋,空屋率9.96%,乃自2009年統計以來,首次低於10%以下。內政部所謂低度使用住宅是利用房屋稅籍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平均用電度數低於60度的住宅,界定為低度使用住宅,也就是所謂的空屋。由下圖可知,台灣空屋率長年在10%以上,每十戶就有一戶是空屋,高居全球第一。
內政部低度使用住宅(空屋)統計/資料來源:內政部
由前述可知,台灣的房地產市場,不僅存在囤房嚴重,也存在空屋率過高的問題,市場供需不均衡,無怪乎輿論不時呼籲,政府應盡快課徵囤房稅、空屋稅,以健全房地產市場,穩定房價。
(2)國內實施情形
依照我國目前的《房屋稅條例》,是沒有「空屋稅」法源依據的,也就是不修法就無法課徵。目前僅台北市政府有針對空置房屋,明定其課徵稅率:
起造人(建商)持有待銷售之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者,稅率為2%。
持有本市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在2戶以下者每戶稅率均按2.4%課徵,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稅率均按3.6%。
(3)國外實施案例
加拿大(溫哥華)空屋稅
2017年開始課徵1%的「空置稅」,開徵後該市的空屋量在1年內減少了15%。加拿大聯邦住房機構指出,2019年,溫哥華的房東釋出5,000多戶公寓長期出租,部分原因就是新稅。
自2017年到2019年,空置稅稅收逾8,400萬加幣(6,700萬美元),超出原本預估的每年200萬加幣;這些資金則投入開發平價房屋和補貼租金。但即便如此,溫哥華租屋市場仍舊是供不應求,餘屋接近零,即便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溫哥華地區的公寓平均租金仍上漲了1.1%。
澳洲(墨爾本)空屋稅
為增加待售和出租房屋的庫存量,自2018年開始針對一年內空置6個月以上的房屋,按照房屋估值徵收1%的空屋稅。但成效卻不如預期,自開徵空屋稅後,有些屋主會僱人到屋內開燈,製造有人居住的假象。根據統計,截至2019年為止,原預測4年內可課徵8,000萬澳幣,實際卻不到2,000萬澳幣。
日本空屋稅
根據調查,2013年日本共有820萬戶空屋,占全國住宅總數的13.5%,等同每7間有1間是空屋。隨著少子化、高齡化加劇,高空屋率的情況持續惡化,因此日本政府於2016年2月底實施「空家等対策の推進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空屋對策特別措置法),針對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許多屋主因為負擔不起,紛紛廉價拋售老宅,甚至出現1日圓拋售的奇特現象。
5. 空屋稅可行性高嗎?推與不推的原因是什麼?
(1)「空屋」難認定,恐致稽徵困難?
台灣目前是以「平均用電度數<60度」的低度使用住宅,來推估空屋數量,而財政部擔心,若單純以水電使用量作為判定標準,恐怕不夠精準;但若要釐清實際狀況,需由第一線的稽徵人員來作認定,又會增加稽徵成本、也可能產生爭議。
財政部
若要課徵空屋稅,必須先釐清空置的原因:例如就學、就業、就醫、依親、出國等原因而無人居住之房屋,或位於偏鄉、生活機能差、老舊不堪使用等因素而無法出售或出租之房屋,如果對其加重課徵空屋稅,恐殃及無辜。
第一線的稽徵人員可否進入屋內確認實際使用情形,若由地方政府來作認定,將會耗費相當大的稽徵成本,且對地方財政收入增加有限,可能還會增加徵納雙方爭議及爭訟,不符稽徵成本。
若以水電使用量來判定是否為「空置房屋」,恐發生屋主為了規避課稅,刻意浪費水電等資源的現象。
房屋空置期間如何界定方屬合理,也有待商榷。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
顧及各地房屋供需的差異,可針對特定地區開徵,並詳列具體的定義和排除條款,既減去第一線稽徵人員認定上的困難,也能避免傷及無辜。
若全面實施空屋稅,或許是有技術層面的困難,但並非完全無法推行,政府可以參考他國的作法,像是加拿大、澳洲開放特定城市實施,讓地方政府自行認定,哪些空屋該被額外課稅;日本又是如何從846萬戶的空屋中,區分出哪些是屬於長期無人使用及預定拆除的住宅、哪些是打算用來出租、準備拿來出售的空屋、或為平時沒人住,但週末用來度假、加班回不了家時用來過夜的「次要住宅」。
6. 囤房稅與空屋稅,誰能有效打房?
(1)囤房稅能有效打房嗎?
從上述整理可知,「囤房稅」在國際上的案例較多,國內支持者也較多,現行法源也有,但最大的爭議就是地方政府基於種種考量,不願實施差別稅率。不少黨團、委員皆提案要在《房屋稅條例》中明訂差別稅率標準,或拉大稅率上下限。
在囤房稅方面,即便我國對囤房定義較國外寬鬆許多(四房以上vs.兩房以上),政府仍然反對修法加稅,主要原因是擔心屋主會將稅金轉嫁給租屋房客,但其實這方面可以靠配套措施加以避免。
10月7日,台南市政府擬定「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中,除將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的房屋稅,改採差別稅率(5戶以下每戶2.4%、6戶以上每戶按3.6%),並加入非自住房屋予包租代管即可排除的條款,意味囤房稅的修法在技術層面是可行的。但若出租即免額外課稅,便會降低囤房族拋售房屋的壓力,對房屋買賣市場,影響恐怕有限。也就是說,想靠囤屋稅打房、抑制房價,只怕不易。
(2)空屋稅能有效打房嗎?
至於「空屋稅」,目前在國外則較少案例,支持者也相對較少,更無現行法源依據。此外,日本是以治安、景觀為考量而課稅,而危老房屋應該不是台灣想抑制房價的主要標的。墨爾本的例子是失敗的,溫哥華是相對成功的,但溫哥華推動空屋稅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打房,而是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由此觀之,想靠空屋稅打房,只怕也是不易?
(3)囤房稅與空屋稅兩者併行?
前台南縣縣長蘇煥智認為,目前全國空屋率超過10%以上。如何降低空屋率、增加持有成本?更有效的方法應該是課徵空屋稅、空地稅(但因人口外移導致的空屋、空地,應不能課空屋稅或空地稅);並提高囤房稅(增加持有累進稅率)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認為,財政部應就房屋稅務進行本質上釐清。例如:到底是財產稅、奢侈稅或者使用稅。他說,汽車使用牌照稅,是這種繳了不使用沒關係的類型,還是針對房屋數量多寡進行課稅,類似一種富人稅的類型,要能釐清才能針對「囤房」(數量多寡),還是就「空房」(空著不用)對症下藥,才有���策效果,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鍾佳濱強調,如果財政部目前若無法區分房屋有沒有使用,也代表不能就「空置」來討論。
7. 政府打炒房,有更好的做法嗎?
囤房稅與空屋稅基本上都是調整房屋稅的稅率,而包含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以及不少學者專家,都指出真正該改革的,是房屋稅的稅基,而非稅率: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
房市的稅制改革,重點在於稅基,而不是在稅率。
財政部長蘇建榮
台灣的「囤房稅」稅率最高達3.6%,比起國外房屋稅稅率大多1%、2%已高出不少,大多國家相對都更重視稅基的評定;但國內甚至有地方政府至今還在用10幾、20幾年前的稅基在課房屋稅,未因地制宜反映真實房價情形。
台北市議員邱威傑
囤房稅不是萬靈丹,只是解決高房價、實現居住正義多管齊下的「其中一管」,比起去提高稅率,囤房稅稅基才是問題的根本。
由於囤房稅的計算方式是「房屋評定現值×課稅稅率」,而許多地方政府已多年未調整稅基(即房屋現值),與市場上實際的成交價存在著巨大落差。如果只仰賴中央調高稅率、但地方稅基不動,也無法增加房地產持有成本。
房屋評定現值,其計算係依照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綜合評定而來。房屋評定現值是由各縣市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進行評定,不少縣市的房屋評定現值都遠低於市場交易價格,甚至幾十年都未調漲。
根據立法院預算報告,「房屋課稅現值不及實際工程費單價的1/5,而後者更低於實際交易價格。」房屋持有成本過低,使得囤房負擔不高,也使得空屋代價也還好,只要房價漲幅始終高過房屋評定現值調漲幅度,投資者仍舊有賺無賠。
只是稅基改革,仍卡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基於政治考量不願調整,其他人也無可奈何。財政部為加強稅基合理化,未來擬要求地方政府評定房屋現值後,成果報財政部核備,定期公開、訂定努力程度指標,但該措施若強制力不足,最終實施成果如何,只怕還有待時間觀察。
本文引用來自:囤房稅還是空屋稅?政府打炒房措施,哪個才有效? 房價過高、居住不正義、年輕人買不起房,一直是台灣社會的重大熱門問題之一。每當房價議題端上檯面,總是討論地沸沸揚揚,許多政治人物、專家學者紛紛獻策,其中「囤房稅」與「空屋稅」,是近年來最常被提到的兩種打房措施,究竟囤房稅是否可行、空屋稅是否更有效?本文在此略為整理討論,以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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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TVB50周年台慶,為了今年台慶,TVB也是提前了好久策劃,找了不少離巢花旦回巢拍戲,蔡少芬、佘詩曼、宣萱……
▲跨入2017的五十周年大慶,TVB請了不少離巢花旦回來當外援。宣萱領銜主演了兩部戲,《不懂撒嬌的女人》和《使徒行者2》,戲路都是她輕車熟駕的大女人。目前看來今年的視後她也會是大熱門。蔡少芬主演的《老表,畢業啦》和佘詩曼的《都城群英會》則是口碑收視雙雙撲街。
看到一張張熟悉的臉,還是蠻感慨的:曾經那些熟口熟面在電視機面前給大家帶來愛情故事的TVB花旦們竟然也老了。
一年又一年,我們守在電視機前,看著一代又一代的花旦(香港人喜歡用梨園的角色來形容演員,花旦泛指年輕漂亮的女演員)在銀幕上為我們演盡世間的喜樂悲歡,從翁美玲、汪明荃到後來的黎姿、宣萱們。
從前我們都以為她們會和忠心不二的男主角們永遠生活在一起,但誰知道她們每一個人的情路都不容易,所謂戲不如人生,她們的愛情遠比戲里的要曲折要離奇。
今天天氣有點涼了,廣州也入秋了……這是一個適合懷念的季節。
今晚我們就往回翻一翻,TVB黃金時代那批當紅女星,最後都花落誰家了?
最老派最穩陣的選擇:我愛富豪
傳統上,女明星是要嫁富豪的。
女明星漂亮,富豪擁有最多資源,正是俗世生活里的最佳搭配,能吸引到富豪的,必然是有絕世美色的;能入絕色美人法眼的,自然也是頂級豪門。
豪門深似海,富豪的城府深沉,美女們來來去去,是流水里的花朵,真正能留在豪門的,總歸是那些最強悍最厲害最豁得出去最不肯跟生活認輸的美人們。
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李嘉欣和黎姿。
縱橫對比她們的感情史,會發現一些蠻有意思的類同。
比如說她們都不是一開始就喜歡富豪的,她們也喜歡過才子。
▲李嘉欣出道前曾和倪震有過一段情,那時候她給黃霑的廣告公司拍廣告,而倪震是廣告公司的編劇。選上港姐後,李嘉欣越來越忙也越來越強大,這和倪匡的”大男人主義”相沖突,兩人就此別過。黎姿剛出道,16歲就被漫畫才子黃玉��私人關照了。小女生嘛,喜歡無微不至的關心和浪漫,黃玉郎用她的名字命名漫畫女主角,又隆重地給她慶祝生日,貌似還為了她和老婆離婚。但有一天,黃玉郎突然打電話跟黎姿說:我們分手吧,我要和老婆複婚了。
天真的美人們也曾講心不講金,但最終她們還是發現,和才子們講心太不靠譜了,最後不但講不了心,更��不了金,反而讓生活落在困窘里,實際一點說就是太過脆弱的男人承擔不了大美女們想要的生活。
所以她們的愛情觀發生了變化——目標轉向了世俗里擁有最強力量的男人,那些男人中的勝利者,資源角鬥場上的大贏家:富商。
他們才是最有力量最能承擔他們命運的人。
當然,她們還有另一種情感上的需求,她們之所以需要強有力的男人,因為她們從小就缺乏父愛,這和她們的出身也有莫大的關系。
▲李嘉欣(左圖)的爸爸是二戰的葡萄牙籍的戰俘,性情極不穩定,從小李嘉欣就看著爸爸媽媽爭吵,最後爸爸拋棄李嘉欣母女離開了。黎姿(右圖)雖是電影世家子弟,但出生時遇到家道中落,爸爸失聰家里全靠媽媽辛苦掙錢養家。
李嘉欣和黎姿很小就出來混社會,早熟的她們過早地承擔了家庭的擔子,也過早地看慣人世的喧囂和冷清,窮過的人,更知道錢的重要。
有趣的是她們的戀情有不少重合。
她們都被”船王”後代的許晉亨追求過,都和香港金融界的龐氏兄弟戀愛過,李嘉欣和弟弟龐維仁有過一段情,黎姿和哥哥龐維新有過一段情。在富豪叢中流連了一轉,最後她們都求仁得仁,嫁入豪門。
▲李嘉欣與許晉亨 VS 黎姿與許晉亨
▲李嘉欣與龐維仁 VS 黎姿與龐維新
▲李嘉欣2009年嫁給船王許愛周的後代許晉亨,2011年生下兒子;黎姿2008年嫁給東方報業集團馬惜如的兒子馬延強,2010年生下雙胞胎。
但李嘉欣和黎姿並不是豪門里的金絲雀,她們似乎保持著極強的主動性。
李嘉欣自不必說,之前與大劉的緋聞也是驚天動地,就算以介入者的身份與有婦之夫開始戀情,她也強調”專一”,哪怕被罵成地表最強小三,她也不願做富豪身後的一條蔓籐,她強調個人意志的獨立,也會強勢地要求對方的”專一”。
看起來柔弱的黎姿,婚後並沒有成為吃飯睡覺打麻將的���太,她把弟弟黎嬰的美容機構接過來打理,並把它經營得有聲有色成為上市公司。
如今的黎姿和李嘉欣,不時會在闊太聚會中同框。
▲貴婦們的下午茶,香港上流社會的名媛們各自也是一堆故事,這張圖我們容後細聊,在香江憶舊錄里說一說貴婦們的前生後世……
她們的人生軌跡和社會階層確實都是被身邊的富豪老公改寫的,走的是幾千年以來女人們的老路,依靠男人,當然與從前不一樣的是,這些男人是她們在競爭中搶來的,不得不佩服她們收藏在骨子里那份強大的戰鬥力。
家財萬千,抵不過心疼自己的小鮮肉
和普通人相比,長得漂亮又事業順遂的女明星,已經是命運的寵兒了。但就算是她們,也難免有時會情路坎坷,所遇非人。
那些在愛情當中受過重傷的女明星,在找男朋友的時候,考慮”小男友”的概率相對更大。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是,在香港尤其在TVB,長時間在一起工作,大家對”姐弟戀”的接受度要高很多很多,關詠荷和張家輝、蔡少芬和張晉、郭羨妮和朱少傑、楊怡和羅仲謙……這些不同時期TVB的當紅女星都是姐弟戀。
不過要說最典型的,當然是洪欣和她的小男友張丹峰。
▲1981年的張丹峰與1971年的洪欣
一代美人洪欣雖然在眾女星中不算格外出名,但也美成一道風景線,曾經也曾與劉鑾雄有過一些拉扯不清的關系。
1996年,因為拍攝《亡命天涯》,洪欣和同劇組的男演員莫少聰談起戀愛來。1999年兩人戀情破裂,但這時候洪欣發現自己已經懷孕了,考慮再三後,洪欣還是決定把孩子生下來。
▲曾經的兩人也是一對金童玉女。莫少聰比洪欣大8歲,正常來說是比她大那麼多的男人,應該思想上會成熟很多,能保護女友,也能在思想上和見識上給到女友養分;但是,偏偏洪欣運氣不好,攤上的是一個自私、愛逃避責任的男人。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莫少聰居然拒絕承認這是自己的孩子。這無異於在洪欣的名節上又插上一刀,最後鬧到要做親子鑒定。做到這一步,不管是與否,兩人的臉都已經撕得個粉碎,洪欣的事業滑落到穀底,只好去了內地發展。
本來是無奈之舉,但洪欣竟然在這里遇到了真愛。在拍攝《刁蠻公主》的時候,同劇組的男演員張丹峰,比自己足足小十歲的八零後,向自己發起了猛烈的追求。洪欣既害怕又猶豫,畢竟當時洪欣的名氣還是在的,而張丹峰剛出道,甚至連穩定的工作都沒有。
但張丹峰對洪欣是真的好,把自己擁有的一切都拿出來給洪欣,把洪欣捧在手心。這不正是洪欣在以往的戀情中缺失的麼?而且,孩子確實需要一個爸爸。
兩人認識一年就結婚了。洪欣的這一步有很大的押寶成分在的,還好她押中了寶。
▲張丹峰對她她和莫少聰的兒子視如己出,一家和睦。2011年,40歲的洪欣生了女兒,張丹峰的事業也算熬出了頭,如今的洪欣雖然不複當年,只能在電影電視劇里演演配角,但總算也是柳暗花明,逆襲了一把。兩人的故事成為勵志愛情的範本,時常出現在各種綜藝節目。
從關詠荷到洪欣,偏愛找小鮮肉的女明星都有一個共同點:對方的名氣和成就比她們要小很多(當年的張家輝,也還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咖),願意在這段關系中把她們當成中心也願意付出,與名利相比她們更在乎的是一份踏實的安全感。
總的來說,不管曾經掀起過風浪偏愛富豪的女星,還是曾經跌入過穀底又峰回路轉在小鮮肉身上找到溫暖的女星,她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到點了就要嫁人,就像鳥要歸巢,魚要菏澤一樣。
越是高學历的女星,越任性
但也有的女明星偏不信這個邪,跨過年齡的禁區,越過閑言和風語,永遠站在緋聞的浪潮上任性做自己。
比如宣萱和佘詩曼,她們倆身上也有許多有趣的共同點。
▲一個回頭殺,帶你回到從前。
她們都出國留過學,萬一不當演員,她們都可以在自己的專長里混得開。
▲宣萱在英國皇家理工大學念的是工程學,佘詩曼在瑞士國際酒店管理大學(好吧我沒聽過)念的是酒店管理。
她們都是TVB不同時期最受寵的當家花旦,她們都拍過《使徒行者》。
她們都有”孫悟空”男友,她們都有牙醫男友,她們的戀情和緋聞都像一匹布那麼長。
▲考你眼力的時間到了,圖中哪個是張衛健,哪個是陳浩民?
先說宣萱。
出生在香港標準的中產高知家庭。據聞爸爸是做紡織生意,媽媽是航空公司高層,媽媽和香港政界名人陳方安生是老友。13歲時候,宣萱就去了英國���書,畢業於英國帝國理工學院工程系。
回港後就被廣告商看中拍了金莎巧克力的廣告,然後順風順水地進了TVB,沒有挨過苦就被捧成了花旦。適逢當時TVB主打職場專業人士題材的劇,宣萱高知、硬朗的氣質相當符合,她拍的劇集《壹號皇庭4、5》、《刑事偵緝檔案4》、《天地豪情》至今仍被奉為經典。
1993年,剛出道的宣萱拍攝《龍兄鼠弟》時候,和張衛健撻著,兩人迅速在一起。
兩人當時都在上升階段,但沒過多久後,宣萱一直扶搖直上,張衛健卻開始停滯不前,事業發展的分岔,讓兩人的矛盾增多。
▲張衛健是個苦命的孩子,生長在一個窮困的船員家庭,爸爸疑心重,經常懷疑老婆趁自己不在家跟別的男人廝混,一回到家就吵鬧打老婆。後來爸爸在外面有了女人,被張衛健發現。張衛健因此被一頓打罵。最後不成器的爸爸走了,媽媽一手拉扯大張衛健三兄弟。家里開托兒所,張衛健很早開始就幫媽媽帶孩子。十幾歲張衛健到歌廳唱歌,被人百般侮辱。所以一路被打壓的張衛健在面對事業失意時,更焦灼難安,很難像一路順暢的宣萱那樣思考問題。
最後張衛健覺得自己配不上宣萱,主動提出分手。
但兩人還保持著不錯的聯系。張衛健去台灣發展,宣萱去機場送他,張衛健回到香港後,宣萱還和他拍了一部小電影。
▲這部只有八分鐘長的小電影連名字都找不到。一開頭就是宣萱和張衛健的重逢,兩人客套的寒暄……好寫實的說。
從小在國外長大的宣萱,個性相當突出處理問題的方法也相當強硬。
她圈內女人緣相當不怎麼樣,但她卻相當有男人緣。她和羅嘉良、古天樂的緋聞當年傳得沸沸揚揚。
▲她是羅嘉良女兒的幹媽,當年都說羅嘉良為她離婚。
▲她要向古天樂借精生子。
▲戰狼吳京也曾是她的緋聞大餐里的菜。
不過,不管是和羅嘉良、古天樂還是吳京的緋聞,宣萱都否認了。她和羅嘉良、古天樂之間的友情倒是真的,後來和吳京好像就真的沒什麼往來了。
這些年來宣萱找男朋友的標準是讓人捉摸不透的,既有榮文翰這樣的超級富二代,也有家境殷實的牙醫陳建瑋,還有無名的南非獸醫。
▲榮文翰是香港榮氏家族的後人:曾爺爺榮德生是民國時期有名的民族資本家,有”棉紗大王”、”面粉大王”之稱;爸爸榮智鑫是前方正數碼集團的榮譽主席,榮文科技和浩榮集團的創辦人;叔叔榮智健是中信泰富的主席。宣萱和榮文翰1996年在朋友聚會上認識,然後一見鐘情開始拍拖。宣萱的談吐和相貌都在上流社會吃得開,所以榮家人也比較認可,兩人的感情維持了差不多六年。但據聞後來是榮文翰變心,逐漸對宣萱疏遠。2002年兩人分手。隨後宣萱就陷入了羅嘉良離婚的緋聞中。
▲2003年,宣萱和家境殷實的牙醫陳建瑋在一起。嗯,牙醫不管在西方還是東方,都是醫生行業里相當賺錢也相當有社會地位的一類人。陳建瑋不單自己有社會地位,他家底也相當雄厚,父親是六十年代的大律師陳維梁,祖父是”鉅發源米行”創辦人陳漢華。兩人在一起時候應該是宣萱最想結婚的時候,曾說過可以為了愛情放棄事業,但兩人在一起兩年後最後也還是因為事業而離散了愛情。
▲2009年,宣萱和比她小四歲的南非籍獸醫Ruan Bester在一起。談及緣由,宣萱說因為自己是個動物狂熱愛好者,所以和Ruan慢慢走到了一起,不過到兩人還是沒能走到最後。
現在年近50的宣萱,似乎到了某種自由的境界,有點隨心所欲的意思。
早就過了想談婚論嫁的時候,戀愛是可以談的,孩子是可以生的,婚卻不一定需要結。她更享受自己的自在生活。
她和方中信、王喜、呂頌賢等人結成”窮鬼旅行團”,世界各地去玩潛水,有空時就拍拍劇,這大概是年輕時紅過的明星們共同的選擇,可以享受人生,同時也可以拼命工作,總之一切以開心為最重要的前提。
再說佘詩曼。
佘詩曼同樣出生在中產家庭,不過五歲的時候隨著爸爸的意外去世,成了破落的中產。
但,爛船都有三斤釘,雖然佘詩曼沒有公開過家庭的背景,但佘詩曼在志雲飯局上曾承認過媽媽和曾志偉、陳百祥、吳啓華都是老友,換言之,他們是看著佘詩曼長大的。
佘詩曼從瑞士留學回來後就選了港姐,一路青雲直上。
佘詩曼回香港前,曾經在台灣獃了三個月。她在大學時候的男友是台灣人,大學畢業後佘詩曼跟他回台灣,但發現自己不甘心過著一眼看到底的生活,於是乎就回了香港,參選港姐。
剛出道時候,就有一個足以當她爸爸的人出現在面前,香港”仁濟”醫院的前副主席李念緯。
▲李念瑋比佘詩曼足足大了19歲。李念瑋在香港有”港姐殺手”之稱,除了佘詩曼,他的女友名錄里還有鄺美雲、李麗珍。但佘詩曼清楚��只是想找人結婚,所以兩人並沒有長久。
佘詩曼在圈內有”嗲精”、”姣佘”的稱號,一來是她的聲音細而柔,聽起來就嗲嗲的;二來是,但凡和她合作過的男明星,幾乎都傳出過緋聞,而且高度逼真。
這些年和佘詩曼傳出過緋聞的男星可以組成一個排:羅嘉良、郭晉安、馬德鐘、張智霖、丁子高、吳卓羲、陳浩民、林峯、鄭嘉穎,居然連黃小姐的三哥苗僑偉都有份……
佘詩曼在志雲飯局上曾說過,自己很容易混淆戲里戲外的感情,為此她還曾經向前輩陳錦鴻討教過經驗,也坦然曾經在拍戲時候對搭檔產生過感情……到底是誰?
但這些年緋聞傳得最厲害的,莫過於此二人——張智霖和鄭嘉穎。
張智霖和佘詩曼至今仍是大批港劇迷心中最佳CP之一。
2000年,兩人合作了《十月初五的月光》,成了一對青梅竹馬但有緣無分的CP。
▲在拍《十月初五的月光》時,張智霖和袁詠儀還沒結婚,”坐大腿”一事讓向來是醋壇子的袁詠儀炸了。
▲拍攝《西關大少》時候,又傳出張智霖被蚊子咬到了,佘詩曼用自己的口水抹在張智霖手上。這……啊哈哈哈哈,不太衛生吧。
▲但在民間張智霖和佘詩曼的CP還是很有市場的,所以2015年兩人又合作了《十月初五的月光》電影版。這次又傳出袁詠儀要求張智霖不能在澳門過夜的規定……防佘如此,袁詠儀也是蠻累的。
如果說張智霖的緋聞還只停留在說書講故事的層面,那鄭嘉穎就真的是有圖有證據了。
據聞兩人2006年合拍《法證先鋒2》時候撻著,鄭嘉穎因此和正���女友周麗淇分手。哎,說實在的,我到現在都沒get到鄭嘉穎的帥與獨特在哪里(M4表示不服:明明就Man帥到爆炸!)……Anyway,你們喜歡就好。
▲《法證先鋒2》劇照
▲據報道有一次大半夜的,鄭嘉穎開車送佘詩曼回家,誰知狂風大作暴雨傾盆,車輛突然死火了,不得不向邨民求助,然後細心的邨民發現車里居然還有一個人低調地存在著,留心一看,是佘詩曼。事後佘詩曼也向傳媒承認了在車上的的確是自己,但對戀情兩人就依然守口如瓶。2009年傳出兩人分手,但還一起以CP人設拍攝了《宮心計》。
2012年,佘詩曼在訪談中又若隱若現地透露一些信息,疑似有希望。再到2015年,鄭嘉穎傳出與新晉港姐,富二代的陳凱琳戀愛。至此,佘詩曼和鄭嘉穎複合徹底無望。
而這麼多年來,佘詩曼唯一承認的就是和陳浩民的戀情。
兩人還是因為拍劇而在一起。
▲2003年佘詩曼和陳浩民合拍的電視劇《江南京華夢》
傳聞傳出佘詩曼生日,陳浩民求婚成功。
更有被狗仔拍到兩人同居。
但不管你拍到什麼,佘詩曼就是不認。直到分手多年後,佘詩曼上志雲飯局才局部承認,嘗試過開始,最後因為聚少離多而分開,不過陳浩民後來爆出來的那些新聞,也是讓人替佘詩曼暗擦一把冷汗,幸虧沒嫁此人啊,簡直是渣到底了……
勤奮如佘詩曼,嬌嗲的外表下其實頭腦特別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她不要飄忽不定的甜蜜,也不要一潭死水的安定,也是,她有錢有事業有外貌,她當然有資格任性。
這些年,隨著中國娛樂市場的興旺,女明星的收入水漲船高,如果一集的收入有三十萬,演下來,一年賺個幾千萬,有什麼理由要委屈自己呢?婚姻本來就是一個女性付出更多的結構,為什麼要千方百計鑽進一個降低你生活水準的結構里呢,如果你又不是那麼想要生孩子,如果你更在意的是自己的自由與快樂 。
不得不感概,現代女性有幸生活在一個多元化的時代。
在傳統意義,嫁入豪門的女星似乎被人們視為最佳途徑,但嫁入豪門有嫁入豪門的辛酸,戴著珠寶還要去借、生幾個孩子要聽從家婆家公的安排,一定要生兒子的壓力還有老公無盡無盡的誘惑在外面,足夠讓一個女人迅速地變老。
從前的女人只有一條路,就是一定要嫁人,沒嫁人就意味著衣食無著,窮困落魄。旁邊的男人證明了女人的價值。
但這個時代,社會已經完全變了,女人的價值由自己認定,女人有資格工作,有力量賺錢,所以當然有權力主宰自己的生活。
佘詩曼與宣萱的存在,告訴我們新一代花旦的選擇,她們看似任性,其實是一種更為理性的選擇,如果沒有完全符合自己的地象,或者因緣際會必須走上單身這條路,她們也走得坦然與快樂,受不了婚姻里委屈與妥協,就忍受一個人的孤單,這完全是一種個人的選擇。
只能說,每一種選擇都有它的好處,也有它的壞處。
只能說,情路太難,要找到一個真正合適自己的男人確實太難。
好處是,現代女性,擁有了想嫁誰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也擁有了不想嫁的自由,僅此一點,就可喜可賀。
不管是用盡力氣要嫁入豪門的,想過安穩日子的,還是想要自由飛翔的,都沒有錯,每個人都去爭取自己想要的生活,找到適合自己生活方式。
永遠記得一句話:不必���慕,不必勉強,你所擁有的就是最適合此刻的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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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還是空屋稅?政府打炒房措施,哪個才有效?
房價過高、居住不正義、年輕人買不起房,一直是台灣社會的重大熱門問題之一。每當房價議題端上檯面,總是討論地沸沸揚揚,許多政治人物、專家學者紛紛獻策,其中「囤房稅」與「空屋稅」,是近年來最常被提到的兩種打房措施,究竟囤房稅是否可行、空屋稅是否更有效?本文在此略為整理討論,以供讀者參考。
1. 政府為什麼要打炒房?台灣房地產市場現況如何?
(1)房價所得比與房貸負擔率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統計,2021年全國房價所得比(又稱購屋痛苦指數)為9.07倍,房貸負擔率為36.27%。其中,房價最貴的台北市,上述兩項數據分別為15.79倍、63.11%。這樣的數字到底是高還是低?
房價所得比 = 中位數住宅價格 ÷ 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代表平均需要不吃不喝多久時間,才買得起一間房子。
房貸負擔率 = 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 ÷ 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數字愈大、代表負擔能力愈低。
對於房價所得比,美國公共政策顧問機構Demographia認為5.1倍以上為嚴重不可負擔,世界銀行則認為3-6倍為合理負擔範圍,而台灣在6倍以下的只有嘉義縣市、基隆、屏東四縣市而已。至於房貸負擔率,內政部的標準是30%以下是合理負擔,50%以上是負擔能力過低,全國也僅有雲林、嘉義縣市、屏東、基隆、新竹市在30%以下。
若與國際相比,又是如何呢?根據全球資料庫網站Numbeo.com的最新統計,台北市在全球482個城市中,房價所得比是第12名,房貸負擔率則是第53名,都算名列前茅。由此觀之,台灣確實有房價過高的問題。
(2)租金指數
房子買不起,那用租的呢?台灣租金也是節節攀升的。同樣是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國內租金指數在2011到2021年間,指數上漲了8.41,即便出現了新冠肺炎的疫情,也阻止不了租金水準漲破歷史新高。
台灣租金指數變化圖/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房價飆漲,有人認為是投資客囤房炒作的關係,因此有了課徵囤房稅的呼聲。房租攀升,也有人認為是空屋率太高、租屋市場供給不足的結果,是以也有了課徵空屋稅的主張。那麼國內囤房、空屋的情況,又是如何呢?是否嚴重到影響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發展?
2. 什麼是囤房稅?台灣囤房的情況嚴重嗎?
「囤房稅」源自於財政部2015年推出的《房屋稅條例》修法,財政部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與「非自住」,並針對後者課徵較高稅額的房屋稅,俗稱為囤房稅,目的是希望可以藉此減少房地產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的情況。
另根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認定為自住用住宅:
房屋無出租使用。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之房屋。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非自住者、或在全台持有三戶以上之房屋,那麼第四戶起,即被歸類為非自住使用房屋,也就是所謂的「囤房」。
※《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1)國內囤房情形
根據財政部最新(2021)的「全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歸戶統計」資料,非自住房屋者較去年同期增加逾2萬人,自2015年囤房稅上路時的33萬6,264人,至今已來到50萬2,265人。其中,持有一至二戶的人數為成長最多,持有三戶以上的人數則逐年下降。
(2)國內「囤房稅」實施情形
由於我國房屋稅是屬於地方稅,因此稅率的高低,端看各地方政府所施行的《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臺北市:採累進稅制,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2.4%、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稅率3.6%。
桃園市:採差別稅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
新竹縣:採差別稅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
宜蘭縣:採累進稅制,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三戶至七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八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稅率3.6%。
連江縣:採累進稅制,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6%、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稅率2%。
除上列縣市政府外,其餘地方政府則依照原《房屋稅條例》訂定之稅率1.5%課稅。目前,台南市政府已規劃將非自用房屋稅稅率提高為五戶以下2.4%、六戶以上3.6%,但還有待議會通過。
※台北市議會於今年5月三讀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將實施新的「建商囤房稅」。未來建商取得使照後的次日算起,前18個月課徵2%房屋稅,之後則將恢復一般3.6%的房屋稅,目的是鼓勵建商釋出房屋。
(3)國外「囤房稅」實施案例
南韓囤房稅
於2018年針對「坐擁三棟房產以上」的屋主,將其房屋稅從0.6%~3.2%,調高到1.2%~6%。但實施3年下來,房價仍飆漲5成、租金也上漲2成,顯示政府打房無效,讓南韓總統文在寅的民調跌入谷底。
中國囤房稅
2011年以上海、重慶做為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的試點,上海市針對本地居民新購入第二間以上之房屋、以及非本地居民新購入之房屋,徵收0.6%或0.4%房產稅;而重慶市則針對獨棟高檔住宅、及非本地居民購入第二間以上之房屋,徵收0.5%~1.2%房產稅。但儘管中國政府推出打房措施,近五年來上海與重慶的新成屋價格依然大漲達56%和49%。
新加坡囤房稅
於2013年推出房地產調控措施,新加坡公民購買第二間以上住宅,須繳交12%~15%額外買房印花稅,永久居民購買第二間以上須繳15%額外買房印花稅,若為外籍購屋者,則一律繳20%。除此之外,第二間房以上的貸款限制,也變得更加嚴格。
(4)各黨團/立法委員《房屋稅條例》修法版本
時代力量修法版本:
主張將「單一自住」降稅率至1%,第二、三戶維持現行1.2%,非自住住家採全國歸戶,最高為第十戶以上適用6%至10%稅率。
民眾黨修法版本:
針對單一自住採區間稅率0.6%至1.2%,同樣採全國歸戶,最高是持有第六戶以上非自住稅率為3.6%至4.8%。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與費鴻泰修法版本:
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自現行3.6%提高至5%,並新增條文,明訂各地方政府應以全國歸戶資料來訂定差別或累進稅率,持有四戶以上稅率不得低於5%;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則不變。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修法版本:
不再區分住家用、非住家用房屋,並直接全國歸戶,最高稅率是第十戶以上課徵8%。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修法版本:
針對非自住住家課徵1.8%至3.6%不等的稅率,持有十戶以上才以最高稅率3.6%來課徵。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修法版本:
自住住家稅率調降至1.0%,非自住住家稅率天花板則調高至4.8%。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與林楚茵修法版本:
調高非自住住家稅率天花板至4.8%,另也將非自住住家最低稅率自現行的1.5%提高到2%,促使地方政府調高非自住稅率。
3. 囤房稅在吵什麼?推與不推的原因是什麼?
(1)囤房稅能抑制房價嗎? 政府課徵囤房稅的用意,就是想透過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逼多屋族釋出手上的空屋,讓房市冷卻下來,但真的可行嗎?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認為,囤房稅「只是旁支,不是主菜」,更不會是特效藥。處理高房價牽涉很廣,要討論的面向很多,政府也無法「一下子打趴」高房價,必須靠長期的供需結構調整來實現。
此外,按照增稅會抑制房價,減稅會提高房價的基本道理,如果一屋者減稅,表示75%房屋可能漲價,或最多只有25%房屋會跌價;反則多屋者加稅,就只有4.5%房屋的價格會被抑制。
而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則認為,台北市政府自施行囤房稅起,房價漲幅從14.29%下降至7.84%,減少了47.6%,長期來看確實可以抑制房價。
另一方面,學界及業界則認為,如果要利用囤房稅來抑制房價,需提高稅率且拉大「自住」與「非自住」房屋的差距,以下整理專家學者的建議: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張金鶚
應採累進稅率並擴大差距,降低非自住者的投資誘因。
擴大課稅範圍:持有第三戶即徵收囤房稅,影響力應可增至一成。
成大法律助理教授 封昌宏
房屋稅低且稅率差距小(僅1-2個百分點),加上調高與否的權責在地方政府,恐無法有效抑制房價。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 徐佳馨
囤房稅的稅率不高,只會對小投資客造成影響,抑制房價的效果恐有限。
即使小投資客釋出空屋,一般民眾仍買不起房,最後恐落入大投資客手中,造成財富愈來愈集中。
(2)囤房稅會造成房租漲價? 3年來積極打房的南韓政府,在去年祭出「囤房稅」加碼後,房價不減反增,反而導致租金飆漲,創下9年來新高,有鑑於此,台灣政府傾向暫緩推行「囤房稅」。
行政院政務委員 龔明鑫
政府最擔心囤房稅一年增加的幾千元稅金,會被屋主轉嫁給租屋者,殃及無辜。
行政院發言人 羅秉成
政府曾試算過,若針對持有逾4戶者徵收囤房稅,受影響的承租戶可能多達78萬戶。
以央行連三波的打房措施為例,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9月租金指數顯示,原本5月份因疫情而微幅下跌的租金指數,自8月份又開始回升,且連續創下歷史新高,造成諸多民怨。
難道沒有雙贏的辦法嗎?對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韓國打房效果不彰,是因為住宅供不應求,但台灣則是空屋太多,兩國的情況並不相同。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彭揚凱
囤房稅搭配出租減稅,以避稅為誘因讓空屋轉作出租,才能有效釋出市場空餘屋做有效利用,若租屋市場供給增加、租客需求量不變,房東就難以將房租轉嫁到房客身上。
(3)
統一立法還是因地制宜?
另一個爭論點就是,中央認為「囤房稅」若要全國一體適用,須考量城鄉差距問題,且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地方政府可自行調整稅率,亦可動用「地方稅法通則」調高稅率上限(30%以內),不需再另外修法。
財政部長 蘇建榮
囤房稅要考量地方的情況,政府有政策考量台北市、新北市囤房問題較為嚴重,但不能將問題丟到全國若將單一自住房屋稅從現行百分之1.2%降至1%,但中南部縣市房屋多為單一自住,若調降稅率會導致稅收大減,影響地方政府財源。
但畢竟囤房稅算是一種「懲罰性稅捐」,若期待地方政府不怕得罪選民,「主動」提出增加稅負,且地方民意代表都舉雙手贊成,恐怕只是空想。而在實務上,目前確實只有少數縣市提高房屋稅率,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則是從低訂定徵收率。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張金鶚
囤房稅稅率應由中央統一立法實施,只拉高囤房稅最高稅率也可以,但預料在立法院、議會難闖關。
北大財稅系教授 黃耀輝
囤房稅稅率應由中央統一立法實施,把門檻拉高至2%以上、甚至是2.4%也可以。
台北市政府
應依「持有戶數」課徵房屋稅,取代原依「實際使用情形」課稅,並取消自住3戶優惠,不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並改以家戶持有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保障其中1戶稅率1.2%。
已建議中央修法,待法案通過後,市府將配合修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以適度提高持有多戶房屋者之持有成本,抑制房產炒作,落實居住正義。
而當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於「囤房稅」是要推、還是不推,爭論不休的同時,開徵「空屋稅」的聲音也再度浮出。如果不推囤房稅,那空屋稅會可行嗎?
4. 什麼是空屋稅?台灣的空屋很多嗎?
「空屋稅」就是針對低度利用的房子進行額外課稅,目的是希望持有多屋者能將閒置的房屋進行出租,提高租屋市場的供給,以量制價,讓更多人能以合理價格租到房子。
(1)國內空屋現況
根據內政部低度使用住宅(即空屋)統計,2020年下半年約88萬戶空屋,空屋率9.96%,乃自2009年統計以來,首次低於10%以下。內政部所謂低度使用住宅是利用房屋稅籍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平均用電度數低於60度的住宅,界定為低度使用住宅,也就是所謂的空屋。由下圖可知,台灣空屋率長年在10%以上,每十戶就有一戶是空屋,高居全球第一。
內政部低度使用住宅(空屋)統計/資料來源:內政部
由前述可知,台灣的房地產市場,不僅存在囤房嚴重,也存在空屋率過高的問題,市場供需不均衡,無怪乎輿論不時呼籲,政府應盡快課徵囤房稅、空屋稅,以健全房地產市場,穩定房價。
(2)國內實施情形
依照我國目前的《房屋稅條例》,是沒有「空屋稅」法源依據的,也就是不修法就無法課徵。目前僅台北市政府有針對空置房屋,明定其課徵稅率:
起造人(建商)持有待銷售之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者,稅率為2%。
持有本市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在2戶以下者每戶稅率均按2.4%課徵,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稅率均按3.6%。
(3)國外實施案例
加拿大(溫哥華)空屋稅
2017年開始課徵1%的「空置稅」,開徵後該市的空屋量在1年內減少了15%。加拿大聯邦住房機構指出,2019年,溫哥華的房東釋出5,000多戶公寓長期出租,部分原因就是新稅。
自2017年到2019年,空置稅稅收逾8,400萬加幣(6,700萬美元),超出原本預估的每年200萬加幣;這些資金則投入開發平價房屋和補貼租金。但即便如此,溫哥華租屋市場仍舊是供不應求,餘屋接近零,即便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溫哥華地區的公寓平均租金仍上漲了1.1%。
澳洲(墨爾本)空屋稅
為增加待售和出租房屋的庫存量,自2018年開始針對一年內空置6個月以上的房屋,按照房屋估值徵收1%的空屋稅。但成效卻不如預期,自開徵空屋稅後,有些屋主會僱人到屋內開燈,製造有人居住的假象。根據統計,截至2019年為止,原預測4年內可課徵8,000萬澳幣,實際卻不到2,000萬澳幣。
日本空屋稅
根據調查,2013年日本共有820萬戶空屋,占全國住宅總數的13.5%,等同每7間有1間是空屋。隨著少子化、高齡化加劇,高空屋率的情況持續惡化,因此日本政府於2016年2月底實施「空家等対策の推進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空屋對策特別措置法),針對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許多屋主因為負擔不起,紛紛廉價拋售老宅,甚至出現1日圓拋售的奇特現象。
5. 空屋稅可行性高嗎?推與不推的原因是什麼?
(1)「空屋」難認定,恐致稽徵困難?
台灣目前是以「平均用電度數<60度」的低度使用住宅,來推估空屋數量,而財政部擔心,若單純以水電使用量作為判定標準,恐怕不夠精準;但若要釐清實際狀況,需由第一線的稽徵人員來作認定,又會增加稽徵成本、也可能產生爭議。
財政部
若要課徵空屋稅,必須先釐清空置的原因:例如就學、就業、就醫、依親、出國等原因而無人居住之房屋,或位於偏鄉、生活機能差、老舊不堪使用等因素而無法出售或出租之房屋,如果對其加重課徵空屋稅,恐殃及無辜。
第一線的稽徵人員可否進入屋內確認實際使用情形,若由地方政府來作認定,將會耗費相當大的稽徵成本,且對地方財政收入增加有限,可能還會增加徵納雙方爭議及爭訟,不符稽徵成本。
若以水電使用量來判定是否為「空置房屋」,恐發生屋主為了規避課稅,刻意浪費水電等資源的現象。
房屋空置期間如何界定方屬合理,也有待商榷。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
顧及各地房屋供需的差異,可針對特定地區開徵,並詳列具體的定義和排除條款,既減去第一線稽徵人員認定上的困難,也能避免傷及無辜。
若全面實施空屋稅,或許是有技術層面的困難,但並非完全無法推行,政府可以參考他國的作法,像是加拿大、澳洲開放特定城市實施,讓地方政府自行認定,哪些空屋該被額外課稅;日本又是如何從846萬戶的空屋中,區分出哪些是屬於長期無人使用及預定拆除的住宅、哪些是打算用來出租、準備拿來出售的空屋、或為平時沒人住,但週末用來度假、加班回不了家時用來過夜的「次要住宅」。
6. 囤房稅與空屋稅,誰能有效打房?
(1)囤房稅能有效打房嗎?
從上述整理可知,「囤房稅」在國際上的案例較多,國內支持者也較多,現行法源也有,但最大的爭議就是地方政府基於種種考量,不願實施差別稅率。不少黨團、委員皆提案要在《房屋稅條例》中明訂差別稅率標準,或拉大稅率上下限。
在囤房稅方面,即便我國對囤房定義較國外寬鬆許多(四房以上vs.兩房以上),政府仍然反對修法加稅,主要原因是擔心屋主會將稅金轉嫁給租屋房客,但其實這方面可以靠配套措施加以避免。
10月7日,台南市政府擬定「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中,除將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的房屋稅,改採差別稅率(5戶以下每戶2.4%、6戶以上每戶按3.6%),並加入非自住房屋予包租代管即可排除的條款,意味囤房稅的修法在技術層面是可行的。但若出租即免額外課稅,便會降低囤房族拋售房屋的壓力,對房屋買賣市場,影響恐怕有限。也就是說,想靠囤屋稅打房、抑制房價,只怕不易。
(2)空屋稅能有效打房嗎?
至於「空屋稅」,目前在國外則較少案例,支持者也相對較少,更無現行法源依據。此外,日本是以治安、景觀為考量而課稅,而危老房屋應該不是台灣想抑制房價的主要標的。墨爾本的例子是失敗的,溫哥華是相對成功的,但溫哥華推動空屋稅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打房,而是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由此觀之,想靠空屋稅打房,只怕也是不易?
(3)囤房稅與空屋稅兩者併行?
前台南縣縣長蘇煥智認為,目前全國空屋率超過10%以上。如何降低空屋率、增加持有成本?更有效的方法應該是課徵空屋稅、空地稅(但因人口外移導致的空屋、空地,應不能課空屋稅或空地稅);並提高囤房稅(增加持有累進稅率)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認為,財政部應就房屋稅務進行本質上釐清。例如:到底是財產稅、奢侈稅或者使用稅。他說,汽車使用牌照稅,是這種繳了不使用沒關係的類型,還是針對房屋數量多寡進行課稅,類似一種富人稅的類型,要能釐清才能針對「囤房」(數量多寡),還是就「空房」(空著不用)對症下藥,才有政策效果,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鍾佳濱強調,如果財政部目前若無法區分房屋有沒有使用,也代表不能就「空置」來討論。
7. 政府打炒房,有更好的做法嗎?
囤房稅與空屋稅基本上都是調整房屋稅的稅率,而包含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以及不少學者專家,都指出真正該改革的,是房屋稅的稅基,而非稅率: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
房市的稅制改革,重點在於稅基,而不是在稅率。
財政部長蘇建榮
台灣的「囤房稅」稅率最高達3.6%,比起國外房屋稅稅率大多1%、2%已高出不少,大多國家相對都更重視稅基的評定;但國內甚至有地方政府至今還在用10幾、20幾年前的稅基在課房屋稅,未因地制宜反映真實房價情形。
台北市議員邱威傑
囤房稅不是萬靈丹,只是解決高房價、實現居住正義多管齊下的「其中一管」,比起去提高稅率,囤房稅稅基才是問題的根本。
由於囤房稅的計算方式是「房屋評定現值×課稅稅率」,而許多地方政府已多年未調整稅基(即房屋現值),與市場上實際的成交價存在著巨大落差。如果只仰賴中央調高稅率、但地方稅基不動,也無法增加房地產持有成本。
房屋評定現值,其計算係依照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綜合評定而來。房屋評定現值是由各縣市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進行評定,不少縣市的房屋評定現值都遠低於市場交易價格,甚至幾十年都未調漲。
根據立法院預算報告,「房屋課稅現值不及實際工程費單價的1/5,而後者更低於實際交易價格。」房屋持有成本過低,使得囤房負擔不高,也使得空屋代價也還好,只要房價漲幅始終高過房屋評定現值調漲幅度,投資者仍舊有賺無賠。
只是稅基改革,仍卡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基於政治考量不願調整,其他人也無可奈何。財政部為加強稅基合理化,未來擬要求地方政府評定房屋現值後,成果報財政部核備,定期公開、訂定努力程度指標,但該措施若強制力不足,最終實施成果如何,只怕還有待時間觀察。
本文引用來自:囤房稅還是空屋稅?政府打炒房措施,哪個才有效? 房價過高、居住不正義、年輕人買不起房,一直是台灣社會的重大熱門問題之一。每當房價議題端上檯面,總是討論地沸沸揚揚,許多政治人物、專家學者紛紛獻策,其中「囤房稅」與「空屋稅」,是近年來最常被提到的兩種打房措施,究竟囤房稅是否可行、空屋稅是否更有效?本文在此略為整理討論,以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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