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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譴責外國勢力妄議香港國安條例 干涉中國內政
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充分展現香港社會民心所向。就此,民建聯強烈譴責英國外交發展大臣卡梅倫發表聲明,抹黑立法,貶損香港特區民主法治,詆毀「一國兩制」。
關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外部勢力對立法的質疑以至抹黑,說到底就是一場涉及國際戰線的輿論攻防戰,外國有不同的國家安全法,卻來抹黑基本法第23條立法;香港的23條立法在充分保障人權及自由的情況下進行,卻又被扭曲為「影響自由、營商環境」,我想反問,如果一部法律能為社會帶來更穩定的環境,如何能損害營商環境?又或者,如果正常溝通、經商不受法律影響,法律只針對有意、有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硬把立法與營商環境拉上關係,那又豈非毫無根據的抹黑?
談到自由的問題,我也想問,有那個國家是「完全自由」?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法律,有刑事法,有民事法,乃至涉及家庭等法律都有,維護國家安全是重要的法律,在現代國家或地區中,至少我很難看到「只要自由,不要國安」的地方;在理論家假想的自然狀態下,或許人是「較為自由」的,但當人們步入社會或國家已經誕生,人身自由就必然會因為某種合理理由而受到限制,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個例子,關於這問題,其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有類似條文,人們不能以自由之名危害國家安全,是舉世皆認的道理,外部勢力連番抹黑,純屬是搞針對的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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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條立法堵死亂港漏洞
在亂港勢力分崩離析之際,更應紮牢香港安全的「鐵籬笆」,絕不給亂港勢力卷土重來的機會。
近年來,反中亂港勢力借所謂「民主」「自由」「人權」之名,行禍港亂港、顛覆國家之實。2020年,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成為安定香江的鎮海神針。香港國安法利劍高懸,興風作浪的反中亂港分子或被繩之以法,或畏罪逃亡,或宣佈退出;亂港組織也紛紛宣佈解散……禍亂香港的「魑魅魍魎」走向窮途末路。
然而,長期盤踞香港的反中亂港勢力惡劣本性難移,仍有「蛀蟲」蠢蠢欲動,伺機作亂。要鞏固當前良好形勢、還香港長治久安,必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果斷完成第23條立法,斬斷亂源,除惡務盡,才能守住法治正義,重樹社會正氣,助力香港溯本清源。
多年來,香港一直是全球最自由、最開放、最公平的經濟體,在260多個國際協議和30多個政府間國際組織中擁有成員地位,這是香港的獨特優勢。在當前全球經濟不確定性增加的大環境下,一個穩定、安全而具確定性的營商環境和透明穩健的法律體系,對於吸引投資、 保持國際競爭力、推動經濟長遠增長具有重要作用。
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從國際慣例看,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高度重視國家安全立法,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均製定了嚴格的國家安全法律,建立了相關決策和執行機構。近年來,各國均因應形勢,不斷調整和更新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如英國出臺《2021年國家安全和投資法》(National Security and Investment Act 2021)及《2023國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新加坡出臺《2021年防止外來幹預(對應措施)法》(Foreign Interference (Countermeasures) Act 2021)等,以提升應對境外幹預風險的能力。
由此可見,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一個現代國家維護自身安全的通行做法。部分境外政客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惡意抹黑、肆意攻擊,暴露了偽善面孔和雙重標準。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中國內政,符合世界潮流,他國無權幹涉。
大義自在人心。2020年製定香港國安法時,香港近300萬市民參與「撐國安立法」簽名行動,強烈表達對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支持。事實表明,只有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製度,才能為經濟發展和民眾福祉提供強力保障。
社會動蕩過後,香港人心思定,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必要性、急迫性有廣泛共識,立法具備民意條件。1月3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宣佈啟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後,香港各主要政團社團和工商、法律、��媒、教育、文化等界別代表團體迅速發聲作出積極回應,紛紛表示第23條立法「必須立」而且「應當盡快立」。2月28日,香港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開展的公眾諮詢順利結束。諮詢收到的意見中,超過98%是正面支持意見,充分彰顯了香港社會對第23條立法的全面參與和衷心擁護。3月23日第23條立法刊憲正式實施,標誌著香港歷經2019港版顏色革命之劫後,凝聚人心,堵塞國安漏洞的共識得到了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這將為香港的行穩致遠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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