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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芳自赏,PO个我写的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我受原告花花公司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本案的各项诉讼活动,现就本案的审理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两被告应当共同退还超付的工程款369,996.1元及支付资���占用利息。
��合庭审和双方的举证质证等情况可知,涉案管道工程项目长度为7.7km,合同总价款为1,309,000元。但截止至2023年11月3日本案开庭,原告已经共计支付了1,678,996.1元工程款,累计超付369,996.1元,原告超付金额两被告应当共同予以全部退还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原告的所有付款记录中,被告有异议的2022年1月14日支付至徐徐公司账户的326,900元,被告在庭审时承认,此为涉案项目合同内被告张某应当支付给各班组和农民工的工资,在工人工资明细表中注明的所谓“所付费用由签证所得”(原告证据27页),被告在庭审时承认,工人工资明细表的费用无法和被告举证的所谓签证单相吻合、无法一一对应。被告称,工人工资明细表上的这句话是说这笔费用可以在合同外签证所得工程款中予以抵扣。但首先,被告提交的签证单与事实不符原告方不予认可;其次,被告在收取这笔款项时,向原告出具的承诺函(原告证据24页)和收款收据(原告证据25页)均载明这笔款项为璃月天然气次高压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资, 而非签证费用,被告也没有任何相应的工程签证资料予以佐证;最后,涉案项目在2022年12月22日处于关键的动火连头施工阶段,被告不仅不参与施工,还阻工相要挟,让原告签署工人工资明细表等材料,原告方对此并不认可,综上326,900元本身即为支付的合同内工程款,应当计入原告支付给被告的合同内工程款总金额之中。
对于2023年1月17日支付给贺某的38,000元,贺某在涉案项目的施工内容为东输站动火连头施工,此项目为被告认可的其未施工的合同内工程量部分。被告违反《分包协议》未施工完合同内工程量导致案外人贺某施工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被告承担。况且,根据《分包协议》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2项之约定,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原告现已经实际支付贺某工程款38,000元,被告等于给原告造成了相应金额的经济损失,被告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2023年7月15日支付给赵某的68,292元,根据赵某书写的《情况说明》(原告证据38页),赵某是被告张某聘请的焊口返修检测工程的负责人,并且是由被告张某与赵某进行结算,故应当由被告张某支付这笔费用。退一步说,即使赵某是业主方聘请,涉案工程为全部分包给被告施工,根据《分包协议》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约定,乙方包工包辅料、设备、人员等工程所需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故工程产生管道检测费用也由被告自行负担;并且根据《分包协议》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之约定,涉案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地方政府和甲方及业主方要求,支付给赵某的费用为焊口返修检测费用,该笔焊口返修检测费用是被告张某施工不合格导致,此费用应当由被告负担。赵某的这笔费用并非涉案工程合同外工程量,被告张某也并非是依据签证单和赵某进行结算。被告在结算单据上(原告证据39页)签署的“此费用由璃月天然气次高压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签证所得支付”含义即是此笔被告张某合同内应当支付的费用由所谓的合同外签证所得工程款支付,因为被告张某在结算时无力支付这笔款项,而并非是这笔费用为签证产生的费用。综上这笔原告代张某支付给赵某的费用为原告支付的合同内工程款,应当计入原告支付给被告的合同内工程款总金额之中。
对于2023年1月17日支付给晏某的28,800元和2023年7月18日支付给至冬公司(晏某)的72,071.6元,共计100,871.6元,此实际为被告撤场后未施工完合同内工程量,导致原告不得不聘请晏某进行后续施工的全部工程款。自2022年12月22日动火连头项目开始,涉案工程就已经不是被告的工人负责施工,之后被告亦未参与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并且在陆续退场,退一步说即使如被告所述被告2022年12月25日退场,那么也能说明之后合同内工程量均非被告施工完成,而是由晏某的班组施工完成。根据原告补充证据31-33页等照片可知,动火连头在地下施工,动火连头等地下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并且管道焊接成可通天然气的闭环之后,管道工程项目才能进行管沟开挖后回填、挡土墙恢复、农垦恢复等因为安装管道而破除了各类地面和设施的恢复项目。在被告撤场后涉案工程很多安装了管道的地方都还是裸露状态(原告补充证据35-36页),2023年1月4日和5日工人施工阴极保护接线、测试项目(原告补充证据37页),2023年1月6日套管安装施工(原告补充证据38页),2023年1月8日至11日进行的人行道辅助施工、农垦地貌恢复、农田路面破碎块石转运、挡土墙施工、管道稳管位置地貌恢复、临时水沟恢复等施工内容(原告的补充证据40-45页),以及原告证据64页《农田恢复工程量施工统计确认单》上列明的由晏某班组施工的分项工程内容,根据《分包协议》第二条工程内容为“……阴极保护、连头、管沟开挖回填、下管、路面破除开挖基本及基本恢复、水沟水渠破除设施及基本恢复、过路套管安装、门站工艺焊接等人工、机械、车辆、焊材及辅助材料等图纸设计的管道工程安装的所有内容”之约定,上述晏某负责施工的内容均为被告未施工的合同内工程量。对于晏某的施工内容,原告分两次和晏某进行了结算,在2023年1月14日第一次进行结算的《农垦恢复、稳管、挡土墙水沟恢复施工结算确认书》(原告证据48页)中即载明28,800元为部分工程款,晏某施工完毕后,原告于2023年4月20日和晏某进行了第二次结算,并支付了剩余的72,071.6元工程款,故原告支付的这100,871.6元工程款应当从被告的合同内工程款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从晏某的施工情况也可以看出,涉案工程并非《中间交工证书》出具即全部完工,《中间交工证书》中明确载明工程线路部分:1、含单出图部分,施工作业带清理,管线及热煨弯管安装,管线焊口补口补伤,管沟开挖、回填、警示带铺设,地貌恢复。2、单出图部分,定向钻穿越河流、田地 2处,定向钻穿越长张高速公路1处,定向钻穿越市政道路6处。3、转角桩、标志桩、里程桩、警示牌,三桩一牌安装埋设。4、牺牲阳极、测试桩等阴保施工。5、浆砌石护坡水工保护施工。6、管线单出图穿越段清管测径、试压及管线整体清管测径、试压、干燥施工等。上述内容对涉案项目工程施工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概况描述,“管沟开挖、回填、警示带铺设,地貌恢复”等均为涉案工程内容的一部分,而且涉案工程穿越了河流、田地2处、穿越了市政道路6处,这些地方施工必然都需要开挖、回填和基本恢复,故农垦恢复、地貌恢复等内容必然是合同内工程量,本应当由被告施工完成。线路部分内容第6项也说明管道检测及产生的费用为涉案工程内容的一部分,支付给赵某的68,292元焊接口返修检测费用应当由被告负担。
二、被告张某作为合同相对方,应当承担本案的付款责任
本案的《分包协议》原本就是和被告张某签订,原告在《分包协议》签订之后曾拍照备存,详见我方补充证据三,被告徐徐公司的印章为协议签订之后加盖,根据常理,如果《分包协议》的乙方仅为徐徐公司,那么在《分包协议》第一页乙方(承包方)处不会直接写张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且张某按了手印予以确认,故张某的签名并非是履行职务行为。并且本案实际就是张某施工,工人班组此前均为张某聘请,也是张某直接和工人进行结算和支付工资。亦是张某向原告请款,本案工程款绝大多数也直接支付至张某本人银行账户,仅一笔支付至徐徐公司,张某每次请款时向原告出具的承诺书均载明“本人张某,于2022年7月承包花花公司璃月天然气次高压管道建设工程项目部分施工……”,而并无徐徐公司承包涉案工程的内容,被告张某每次收取工程款,包括支付至徐徐公司的326900元,出具的《收款收据》收款人处均有张某签字捺印。综上,被告张某作为分包协议相对方,必须和徐徐公司共同承担本案的付款责任。
三、本案的工程签证单问题
完整的签证单必须要有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工作内容应该具体明确详实、便于计量。本案中,被告张某提交的签证单,瑕疵过大,不应当予以采信,具体为: 1.签证单内容本身不属实,例如挖机数据中的单价和设备型号都与事实不符,关于这一点,原告方申请的证人周某在法庭有详细的陈述。2.签证的形成有重大瑕疵,签证上没有具体的施工日期,没有监理方、业主方签字确认,没有任何视听资料对签证上载明的施工内容予以佐证。3.签字内容既没有对单价和费用予以认可,也没写明同意以此为依据进行结算。4.所有签证单都是同一日签字,严重违反常理,也能证明,签证是在阻工要挟的情况下签字。5.原被告双方《分包协议》第七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中写明了“施工过程中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根据现场签证,以业主方审计金额为准据实结算”,故涉案工程即使有以签证单确认的合同外工程量,签证金额也应该以业主方审计为准。6.《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被告提交的工程签证单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法定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第9.10.2条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等内容。被告提交的签证单形成时间也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故对于被告提交的工程签证单,原告对此全部不予认可,并且请求法院不予采信。
以上代理意见望审判员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代理人:yipe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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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应该怎么对待其她女性?
忍不住谈下我小时候就注意到并且喜欢的女性柴静。我从小看央视,非常喜欢宏大叙事,也同样悲天悯人,喜欢柴静完全不奇怪。 《看见》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我还是中学生,彼时我还没有当法律人的梦想,但始终对她采访女子监狱部分的内容念念不忘。女性明明先是受害者,受了忍无可忍的家暴杀夫怎么就面临了那么那么重的刑罚,那家暴中的施暴者呢,为什么不应该被处罚? 她作为女性记者是少有的,在我一直男权视角看世界的时候,带给了我一些女性观察角度的视野。这一点我觉得很宝贵。
后来,她录制了《穹顶之下》,当时我好像在读大学,大学四年,长沙的天每天都是黄的,全国很多地方都是雾霾,别人难道没有一丝感觉吗? 是柴静站出来,真切的讨论这个问题,她就是一个记者,不是气候学家,提问是不是有不专业的地方不关键,她让人们直面和关注真问题,难道不是了不起吗?
在她的描述里,从央视离职后,她战袍都送人了,但又推出了《陌生人》系列,这个系列我也不喜欢,但是她能克服所有的困难,去采访这么些人,近距离接触到了“圣战人员”,她仍然在以非常高的执行力在做她觉得正确的事情,而且她的英语口语,真的让我羡慕。
更惊喜的是,她没有停更,她现在一直在产出内容,为方方正名,关注朱令案,关注法治和时事热点,她离开北京多年,但是她的采访嘉宾仍然愿意接受她的采访,并且微博都不敢开了的某些怂人,能够接受视频在油管播出… 而且柴静一直会提及各种事件中的女性,不让女性的光辉被埋没,这也是在传播女性力量。
她利用她的影响力关注高耀洁医生,关注朱令,让这些女性的遭遇被中西方更多的人知道,这何尝不是女性“帮助”女性,比如朱令案通过传播,以后就永远写在中国法制��上。 也许我们仍然做不了更多,但我们总会做些什么,才能安放自己的灵魂,让自己不会因为这个糟糕的国家而只能无解的抑郁。
我说这么多柴静,最后想说的是,希望我们能够不仅仅标签化看女性,谁沾屌啦、婚驴啦、圣母啦,一味地去批评个体。 比如柴静,被男的骂得还不多吗?女性有必要去踩吗?如果时光倒流,柴静现在才十几岁,她也许也会不婚不孕了,现在她爱她的女儿,她让世界多了个女宝,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还有,我现在终于有老的感觉了,推上的新女性6B4T一代,我觉得很多都比我年轻,也不少还在求学,大家一起讨论女权,讨论某些行为或者观念是不是被男权影响的错误,我觉得都挺好的,我也学到不少,时时自省。 很多女性想抛弃善良、温顺等等行事风格我也都能理解。
但是动不动挂人攻讦,而且干预女性的个人生活方式,我真的不太理解。 我们能认可贾玲这样发光的女性,对于目前还只是活跃在推上的普通女性,却出于各种原因会展开细致的批评…… 我们本应该是站一起的女性,而不是非要等某个女性做出了什么比男的优秀的成绩,我们再说,虽然她怎么,但是我们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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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辣滚烫》观后感
事实上,《热辣滚烫》这部电影前半段的内容时不时让我坐立难安,如果是免费的视频,我早就刷掉、快进、二倍速等等,只是因为我是买了电影票来看,本着不看就亏钱了的心态,将电影看完了全程。
作为一个不太懂得如何有技术地欣赏电影的人,我看电影时常常做得就是代入电影的角色,看看是否能感同身受,是否能共鸣。在我用这种方法看电影时,《热辣滚烫》这部电影前半部分我不怎么喜欢也不难理解了。
因为当我代入贾玲主演的乐莹时,我对乐莹的生活状态是无法理解的,本来我该理解,因为近年,我除了上班,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躺着,躺在沙发上、躺着床上。我觉得这是一种成本最低的让自己舒服的行为,附��没有什么人文景色值得我去看(我家乡景点是廉政文化墙、红色纪念馆),没有什么山水值得我去踏(山头都推平了开设工厂),更没有几个人值得我去见面、闲聊(男的直男癌、女性也少有女权主义者,我也许是我村唯一的女律师、女权主义者,对此我自豪),甚至我能接触到的食物也没有能让我产生应该去尝尝的心态,又或者食材太贵,也不是我能吃得起的,只能春吃椿、冬吃笋,吃点儿山里的新鲜时令特产了。跑题了。我想表达的是,虽然我也花了大量的时间躺着,并且让自己一直在发胖,但乐莹这种或多或少的丧气和被人欺负到躺得平平地状态,决计不是我想看到的。
假如我是乐莹,我也许会把姥姥留下来的房子卖掉,这样得到的钱估计能自由地再躺10年,也许会把房子租出去,这样也许就不用上班了。维持基本温饱没社交也无人打扰的生活,该多么的快乐呀,我也不会让人如此的欺负,表妹、妹妹等人,对表妹,我会永远的不搭理她,也不会帮忙做什么,因为我如果有基本的生活费,那么我永远不会觉得自己会需要被拯救,会需要表妹帮忙找工作。对于妹妹,我也许会和她同归于尽,也许会再也不见面,不可能房子给她的。因为在我心里,我自己比谁都重要。
至于李雪琴演的生活中的闺蜜,我不会有这种东西,我几乎近十年没怎么和我附近的女同学见面了,男同学更是除了个别gay例外,和其他人没有了任何的联系。精神共鸣是被我看得极其重要的东西,我偶尔可以像社会调研一样去了解下周围的女同学怎么样了,结婚啦、生子啦、二胎啦,那又如何,这些结婚的人和我就不是同路人,我也从来不孤独、不寂寞,不需要这些同学在我身边。所以我永远不会发生什么闺蜜抢了男朋友这种套路,呵,男的,爱谁谁。
还有乐莹的妈妈,能看出妈妈爱乐莹,但是这种爱是不够的,是无力的,我无法接受妈妈拍打乐莹的屁股,故意拉开窗帘,让乐莹牺牲自己去帮助妹妹、表妹,因为我从来不被这么对待,我就是妈妈最爱的人,所以我绝对不会是牺牲品,因为日常生活中母亲对我时时刻刻都展示了绝对的爱,所以就也没有人来欺负我,因为我妈妈眼里,我也仍然是最重要的。
以上提到的这些女性与女主相处的片段,我看的时候还能��离出来,我能说服自己导演贾玲是在展示和我相似但又很不同的女性的生活状态,我不会觉得这些女性演员们饰演的角色真切的让我讨厌,我能接受这些剧情展开。并且某些程度,贾玲展现了这些不内耗的女性配角,我也很开心。
但是当我看到女主乐莹的性缘关系的时候,我真的生气了,这是我对这部电影最大不满的来源,在影院时我就浑身难受,随地小便的男的,在我眼里就已经到了应该被灭亡的程度,更不可能喜欢。一个外型丑陋、脑袋空空的男的,我这辈子估计都不会愿意和他说话,更不可能有什么好感。无法想象,逃离出家的乐莹居然会对这么一个男的心动甚至发生关系,这是当我代入角色时感受到的最深切地不可理喻。以及为了男的承受风险,透支收入,去承受自己无力支出的健身项目……这些都在我的雷点上狂飙。在我最最年少不知事的年纪,我也会拒绝把自己置身于风险之中,欠健身房的课时费还不上了怎么办,预支的工资还不上了怎么办,人非孤岛,也许妈妈可以兜底,可是这种让自己的自由受损的行为,我看似很开明了,却仍然胆小到想都不敢想。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个健身教练完全不值得呀,如果没有这个男的,给自己花五千,至少能吃几顿好的了吧。也许10年前的我会更理解乐莹一些,可是当下,我在看这部电影中男女互动的情节时,我只剩拒绝、完全无法接受和排斥的心态,甚至选角雷佳音我都想踩几句。
因为上述种种,电影在我看到三分之二的内容时我都是丧气的,我只会把我来看电影的行为当成支持贾玲、支持女导演和女性,但我并不喜欢这部电影,更不会觉得这部电影值得我在影院坐两小时,也不觉得这部电影比《你好,李焕英》好。
但是当贾玲第一次穿着拳击手的服装(这是李焕英的女儿)走出来时,真的哭了,被贾玲的真诚、努力,练拳和健身的不易,还有抛开所有的负面情绪时不可否认的贾玲对我的巨大的鼓舞,贾玲瘦了这么多,并且锻炼出肌肉是为了自己,但甚至也是为了所有还没找到自己、或者还在放逐自己、还在躺平的女性。她的行动给大家打了个样,提供了指引,让类似乐莹的人,或者为了贾玲而感动、被贾玲传递到力量的女性,也能够行动起来,去做自己一直想做却没有勇气的事情,去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去拥抱更好的自己。
贾玲说她和我们是一伙的,我信,贾玲和女性绝对是一伙的,女性很骄傲,有贾玲。
姐姐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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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状态——为工作焦虑
我亲爱的老师们,这几天发生了一个比较触动我的事情,就是我连续三次跑不同的法院无功而返,要办的事情不是这样卡了就是那样卡了,那个情绪就不稳定,然后我就连续两天长了白头发。就真的是一夜之间长的。虽然就几根,但是我居然明显感觉到情绪对我头发的影响,想想都落泪。 我很悲��,约束律师约束实习律师的法律每一条都生效了。约束法官约束法院的法律却有商有量的。让法官做事(比如执行被告的财产),人家会直接说,你去投诉啊。立案难这种小事都不提了,长沙地区基本两三个月起步,北京半年起步,虽然也不是第一天参加工作,但是真的等自己碰到的每一个人都不执行法律,民事诉讼法等等法规都是废纸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受。我觉得我的工作再严重一点儿都要影响我心理健康了。 我的武器就是法律,这是我和别人辩论的依据,但是法律压根不起作用的时候,我就太嘴笨了,没有任何办法。 法律不起作用的时候,权力寻租就非常活跃了,有关系的人才能早立案,早开庭。普通人的案子,就只能慢慢等,打电话问情况永远一问三不知。而且和别的律师交流,各种离谱的事情特别多。这两天有点儿陷入这种情绪走不出。 而且还有个小红书软件,里面全是洋洋得意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动不动就说“法院的事情那么多,时间能用来接电话?”“判决书我们从来不送达,律师爱领不领”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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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猝死法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一位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男子去公司的路上猝死。
分析结论:认定工伤难度较大。
一、上下班途中,仅因交通事故发生损害算工伤。本案不算交通事故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突发疾病死亡或猝死,��定工伤,需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上下班途中猝死,认定为工伤的例外情况:
一、如果猝死的员工在下班之前已有相关发病前兆,并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把突发疾病的时间提前到“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这样认定视同工伤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二、若证明下班途中的突发疾病死亡和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有关联关系,由司法鉴定中心或者医疗机构出具有公信力的证明,劳动仲裁机构才会仲裁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猝死的救济途径:
一、职业病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员工是职业病死亡,则是工伤,不限于工作岗位。
二、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从侵权责任的角度进行法律救济。
例如用人单位是否长期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导致员工过劳死。
只要能证明员工猝死之前存在严重的加班行为,且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时限,用人单位即存在侵犯员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主观过错。若员工死亡原因由司法鉴定中心或医院出具相应死亡证明可证明员工死因与加班由关联性,即可认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无法排除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倾向于用人单位根据其过错责任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即使不认定工伤,家属可得到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公司没有给死者购买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公司承担。
参考案例(2018)苏06民终1018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a49d04ddb5ec4cfb8886a92d00fe9be9
南通联泷建���材料有限公司与黄某2、陈国英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必须依法执行工时制度。公司安排职工长时间加班加点,忽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基本义务,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导致了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潜在风险。员工加班后返还宿舍后猝死,损害的后果已在风险范围内发生。因此,虽然本案中无确切的医学证据,但是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侵权责任法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的法律价值取向出发,基于公平的原则,损害后果应由风险的制造者承担,除非公司提供相反证据。因此,本案加班行为与猝死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予以认定。原审法院认定其间的因果关系,并综合考虑其他原因,认定联泷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妥之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019)苏10民终1796号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d1281a622dce4c40960faa7e00fc1987
关于公司的侵权行为与员工猝死之间的因果关系问题。本院认为,员工的尸体已火化,不再具备鉴定条件,即使进行尸体解剖,也至多查明员工猝死的医学原因。现有证据无法得出员工加班行为与其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直接因果关系的结论。但根据加班、猝死这个过程的紧密度,同样无法排除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猝死的起因与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作息工作情况等多重因素有关,具有多因一果性和一定的偶然性。综上,在本案因果关系参与度无法查明确定的情况下,一审法院酌定由诚创公司对邬金飞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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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是否应该写明案由?
一、《民事诉讼法》至今并未规定民事起诉状必须书写明案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公布的民事起诉状文书样式中也未要求写明案由(详见https://www.court.gov.cn/susongyangshi/xiangqing/181.html)。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文书样式,和民事诉讼法的要求相一致,并且文书样式���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部分,应当被遵守。
三、最高院多次发布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相关通知,该通知是印发给各层级法院的。根据通知内容可知,案由的作用是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等,确认案由是人民法院的职能范围。
“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案由。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法发(2000)26号 “民事案件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法发〔2008〕11号(此后最高院又两次下发相关通知,均保留了这句话)
在实务中,一审过程中,初级法院的法官发现立案案由不正确,则会在判决书中对案由予以纠正;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法官发现一审法院立案案由不正确,则同样会在二审的法律文书中予以纠正。
审判过程中法院可以随时修正案由,而不是案由不正确就直接裁定撤诉或者驳回诉讼请求。这说明,绝大多数时候,案由为立案人员确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对案由作出最终确定。所以如果案由错误,法院会自行纠正,而不是直接让当事人承担后果。而且一个民事案件究竟为何种法律关系,也应当允许当事人之间就此展开辩论,因为案由和案件事实息息相关。
而遇到有多种请求权的案件,法院才会要求原告确认,按照哪一种请求权主张权利。但不会问原告,你要按照什么案由起诉立案。
在工作中,我遇到的南方城市的法院多数不要求在起诉状写明案由,而且部分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确定纠纷的案由是审判工作的一部分,是法官的职能和权力,所以无论是立案人员抑或是法官,也不喜欢写明了案由的起诉状。
最近打车时,和一个滴滴司机闲聊了几句,他提到,他有一个案件在法院审理,前女友借钱,写了借条。他自己写了起诉状去法院起诉,起诉状仅写了借款的事实,他在立案时,立案工作人员问了句,原被告是什么关系,他就如实说,是前女友。于是被立案成赠与合同纠纷,他对此非常不解,而且担心因为案由问题败诉。这个事情说明,立案人员根据案件事实判断案件案由是一部分法院的工作常态了,这是法院工作的一部分。
但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范意见》则有如下规定:
第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 原告为自然人的,起诉状应由其本人签名或捺印。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笔录应由原告本人签名或捺印。 第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修改后提起诉讼。经告知后原告仍拒不修改的,人民法院不予登记立案。 起诉人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的,应依据法律关系列明案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起诉状原告是法人的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原告委托律师的,律师必须写明案件案由。
这个规范意见的上述两条内容和民事诉讼法相违背,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书样式要求相违背。
首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给原告的起诉立案增加更多的强制性义务,这不利于保护诉权,不利于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利。
其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自己也管这个规范叫“意见”,意见本身就不是法律,超越法律的意见应当被审查,超过法律限制的意见条款不应当生效。
最后,“意见”类文件,应当是发布意见的单位用来规范其内部人员的文件,而不是用来规范当事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公布了全国通用的文书样式时,法院采用即可,下一级法院没有权力,也不应该再给立案设立层层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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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菱纱家悲剧之中的法律问题
28 Apr, 2015
(写在前面:标题是用来吸引眼球的,目前我的水平能分析一个球。) 本文主要取材自仙剑四中韩菱纱的家族悲剧
韩北旷:我们一族惊扰死者,不仅生死薄上阳寿短暂,很多都只活到二三十岁,即便死后,也一样要做苦役来赎罪,待到罪孽偿清,才可再入轮回了……
这是仙四中仅出现一次的角色——菱纱的大伯韩北旷的台词,一句话道破韩家悲剧的内容,韩家因为盗墓,惊扰死者,损阴德、短阳寿,族人皆是早早逝去。女主角菱纱为了冲破这个宿命才有了仙四寻仙故事的开头。
关于盗墓损阴德一说,我们可以从慕容紫英的台词中窥见,话说主角一行从鬼都得知韩家短寿真相后,菱纱有一个心愿就是最后再干一票,然后再金盆洗手,于是强拉着紫英和云天河去了封神陵,盗来了后羿射日弓,这也算是菱纱给云天河的礼物。但在进入封神陵之前紫英有提到“如果此行有任何损阴德之事,我会立刻阻止你!”虽然紫英的内心意思是菱纱他们要去有危险的地方,他也好跟着去保护他们。顺便一提慕容紫英,紫英是琼华派根正苗红思想正派的弟子,在游戏的开始甚至表现的有点儿迂腐,他的价值观本来是非常正确的,所以从他口中说出菱纱做什么损阴德的事情,那么某些行为按以他为代表的正确价值观属于“损阴德”的范畴——比如盗墓,当然后来紫英自己也卷进去了。
而在现实生活中的损阴德”,我其实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
不过在进行法律关系分析之前需要说明的是,仙剑故事的脚本也能算作文学创作的一种,作为文学文本的仙剑四故事剧情,里面的文学悲剧色彩和《百年孤独》一样,是不能和现实等同的。所以韩氏一族短寿实在要我分析现实原因,我大概也只能解释为他家缺德了。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仙四还是涉及到现实中的法律的,菱纱和云天河刚入寿阳县时云天河就发现了菱纱的通缉令,这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也就是说盗墓这个行为其实是有法律制裁的。下面就说说缺阴德与实在法之间的关系。
(寿阳县的通缉令 PS: 这也算魔幻画风吧==||)
在最初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思维掉沟里去了,我一直在想寿阳县有通缉令,完了盗墓还损阴德,从先后来说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后来我觉得这个东西没准是相辅相成的,例如盗墓,有损阴德这样的道德方面的谴责,通过立法,使得盗墓这件受道德谴责的事情成为犯罪。如果民众对盗墓没有反应,官府的惩戒就没有合法性来源,正因为有道德谴责,才使得官府有机会从道德谴责中获得制裁的权威性。同时古代礼教这一套东西,类似敬天法祖的价值观,然后通过“纳礼入法”成为正式的法律,对这些不敬亡灵的行为肯定是立法禁止的。道德谴责(损阴德���与实在法的共同存在恰恰说明二者同为制裁性质。所以二者肯定是同时存在的,
本文未完,填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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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和监事要求审计公司的法律问题
一、股东无权要求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审计。在诉讼中以股东身份申请对公司进行司法审计会被法院驳回。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这中间不包括审计公司财务。以下判例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1.江苏高院(2020)苏民终121号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高庆荣该项诉请的前提是其是淮涟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现高庆荣并非是淮涟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且对公司的财务账簿进行司法审计并非股东知情权的法定范畴,在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未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股东无权要求对公司账目进行司法审计。
本院认为……关于高庆荣主张的对淮涟公司财务账册进行审计的问题,此并非股东知情权的法定范畴,原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当……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上海第一中院(2013)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007号
本院认为……一方面司法审计并不属于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况且黄某通过行使知情权、查阅、复制甲公司的会议资料、财务报告以及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也可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和核实,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本院对其提出的要求对甲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司法审计的主张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定了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其中并未规定股东可以直接对公司进行审计。
二、股东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1.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明确约定,股东有权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2.股东在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账簿等进行查阅并有证据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确属不正常之时,股东才可依照法定程序请求司法审计公司财务。
三、监事申请审计公司财务的法律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由此可知,监事审计公司财务是基于调查权,但展开审计的前提是公司经营情况异常。监事履行监事职责首先应当依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在公司拒绝时,监事权是不可诉的,以监事身份向法院起诉要求司法强制行使监事职权,法院会裁定驳回诉讼请求。理由是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六)款之规定,监事仅可“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不得自行起诉公司。但是如果监事自行履行监事职责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即自行审计财务产生的审计费等),诉请公司承担时应当予以肯定和支持。
但关于费用的负担这中间又有例外,如果股东以监事身份实现其个人股东利益而审计公司,其审计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公司和职工的利益,与法律规定的监事职责的本意相悖,该次审计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案例如下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渝02民终2707号
本案中,因陈X具有股东与监事的双重身份,陈X以监事名义委托的此次审计到底是为公司利益还是其自身利益从表面上无法判断,但从陈X先后提起的股东知情权诉讼、股东出资比例确认诉讼以及......行为判断,陈X以监事名义委托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系为其自身利益的事实更具有高度可能性,即陈X提起此次审计,系以监事身份实现其个人股东利益而为之,其审计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公司和职工的利益,与法律规定的监事职责的本意相悖,该次审计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PS:为个人利益审计,费用自负。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鄂民申1489号
尽管公司监事可以行使公司法规定的上述职权,但该法仅在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了诉权,即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法律并未赋予监事以诉讼方式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利。此外......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实际是维护公司利益的公司行为,即使赋予监事(会)相关诉权,也应由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行使,而不应以监事(会)个体名义行使。
PS:监事权不可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6)川民申3243号
陈XX作为股东及公司监事是否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账簿的问题。......而作为监事查阅公司财务账簿,公司法虽有明文规定,但监事权一般认为属于公司内部自治范畴,是否具有可诉性现在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故陈XX主张作为股东和监事的双重身份而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账簿的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PS:监事权不可诉
结论:一般情况下,股东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财务进行司法审计。监事的调查权范围中,监事可以不通过法院自行聘请会计事务所审计公司,但是审计公司的目的实际并非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审计费用其自行承担。并且监事主张审计公司不得起诉到法院,因为监事无此项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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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线城市“体制内”生活
1.体制内的所谓好处的重中之重是能有或多或少的特权,例如疫情三年,我做核酸的次数少到可以忽略,疫情几乎没影响过我的生活。我在乡下的父母,都必须每天去村委会做核酸检测,但是我不需要。所以疫情对很多普通人都是一道坎,一个难关,但是对于某些体制上的人,没有任何的不便,那么自然也不会对经济破产甚至遭遇其他悲痛的个人有任何的体恤。
2.衣食住行方面,上下班有畅通无阻的公务车(并不会送到家门口,但也非常便利),有同事公然公务车接送小孩上学。这种车子一路威风拽气,还有警笛。以及使用起来不计成本,有高速绝对走高速,加油卡日常有几千元的余额。
有四季衣物发,女性不穿内衣的话基本不用买衣服。
吃饭包三餐,圆桌吃饭,伙食好。吃饭省钱省心,领导更是有私人小灶,我的领导也经常给老婆带饭回去吃。去某临近公家单位走访,养的厨子据说是毛腊肉在湘时期私人厨师的后裔,如今在公家单位后厨专门给小领导做饭。
住宿提供单人间宿舍,此刻窗外就是蛙鸣,早上就有鸟叫,唯独没有城市噪声。单人宿舍带独立卫浴,一年四季热水。电器配了洗衣机、干衣机、台灯。小件有床品、毛巾、洗衣粉、驱蚊液、洁厕灵、清洁刷、衣架、排插、檀香等等。除了没有卫生巾和美容护肤用品(美容护肤用品我也不用)什么都有,洗发水、沐浴露、香皂、湿巾也配过。无限量供应的卫生纸(同事家里的卫生纸也都是单位的),抽纸、卷纸等等都有。对了还有无限供应的茶叶,一年还会发两次特别的养生茶套装。工资是多少钱基本自己就可以支配多少钱。
3,工作体验,就是人上人,进体制是普通人当人上人的最便捷的途径,各种奇葩到匪夷所思的规定,用来刁难来办事的人员。每个人都敢理直气壮的和当事人拍桌子,说“这是规定”,规定都不需要经过合法性审查。让别人跑断腿还办不成事情没有任何的代价。这就是我国的优越性。无限供应的办公工具,只要可能会使用到的东西,都供应。当然,比如文具也包了大家的小孩的文��。体制内的工作也充分说明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如果觉得这就是好的人生,当然可以在里面混一辈子。
但子曰过:“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一个人是做不到“看不惯就去改变它”的,作为个体,如果想在体制内往上爬,只能灵魂和行为都先被体制吞噬,变成和这个巨兽一模一样的人,然后才有可能崭露头角,所以正常人应该离开。
当然顺便一提,细节上的待遇差异,不同的单位之间是有的。越是城市中心,外表的待遇反而可能差一些,但是里面的人能勾兑的权力也更大,有权力这么迷人的东西,物质上的零零碎碎,他们反而看不上了。
不管如何,我从这个地方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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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
平时我会瞎想,农村女性到底该如何走出地狱,她们在农村被男的视为资产(常有男的说,如果让我离婚,我就一无所有,我就要杀人了),被官方当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生育机器…太多的女性在哭泣。
张桂梅给出了一个最可行的解决方案,用教育让女性走出大山。张桂梅创办的华坪女高,这个学校的教师收入如此微薄(年收入2-3万元),使用的教育资源如此稀少,但是老师和学生拧成了一股绳子,一起努力的改变自己的命运,培养出这么多优秀的女孩子。
事实上学校生源非常的差,刚入学的女孩甚至有的达不到学习普通高中教材需要的基础识字水平,需要从小学初中知识开始学起。我认为华坪女高培养学生模式,类似衡水中学,学生天不亮开始学习,每天12点才睡觉,因为走出大山的需求��为迫切,所以学生们格外的刻苦。
在当下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的情况下,贫困地区偏远农村地区的孩子几乎绝大多数在高考前就已经被高等教育抛弃,他们无法考取高中,除了分流去读职高的部分,他们几乎全部在本科上线率极低的高中求学,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无法考取大学(本科),全都主动或者被动的成为了未来的农民工、打工人。
而华坪女子高级中学,一所主要招收边远乡镇山区贫困学生的学校,2020年159人参加高考,150人达到本科分数线,这是奇迹。更多的偏远地区高中,本科上线率可能20%不到(这一点是我的亲身体会,没有专业数据做支撑,但是普通偏远高中高考成绩数据肯定不如华坪女高),华坪女高培养高考成绩优秀学生的效率,是普通偏远高中的几十倍甚至更高。
这些女孩们因为接受了更为完整的高等教育,所以她们可以在各行各业工作,避免了过早结婚生子或者进城当农民工,她们不仅自己走出了大山,而且再也不会抛弃自己的女儿(学生中有的就是福利院弃婴)。早几届毕业生很多成为了教师,在帮助更多的山区孩子。张桂梅做了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建立华坪女高的壮举是由一位看起来如此弱小的女性完成的。
而且不得不提张桂梅校长还严重反对女孩子们去当家庭主妇,防止女孩子们因此不再进步,被困在原地。家庭主妇也是农村贫困女性掌握自己命运的过程中必须要反抗的身份,只要经济上对男性有一丝的依赖,婚姻生活就会给女性带去损伤,男性不需要具体的作恶,就会自然而然的因为社会制度而受益,而吃亏的就是女性。有的女性已经麻木到不公平都感受不到,有的女性以为自己过的苦仅仅是自己命不好……一个已经成为农村家庭主妇的女性再想反抗千难万难,而且因为她们太弱小,她们救不了自己的孩子。一直恶性循环活在绝望之中。
而且我必须插一句,农村家庭主妇也从来都不是男的赚钱养活的,她们都在从事繁重的劳动。
偏远地区女性更易丧失受教育的机会,而且一定会陷入婚姻的泥潭里,被家暴、被限制人身自由(轻则不被允许外出打工,重则可能被非法拘禁)都是很常见的情况,她们应该得到帮助,但是有这个意识的人往往无能为力,有能力的人(机构)必然无所作为。也许教育真的是最好的切入点了,让女孩们知道,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并且这句话不是知乎上的人解读的狗屁精英价值观,而是女性应该知道,自己绝对不是低人一等,不是只能低质量的活着,更不应该被男的欺负。
纵观男的当下所作所为,女性生来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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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普通女性一一马金瑜应该给我们教训
无数的女性在婚姻中有非常悲惨的境遇,我完全帮助不了女性走出深渊,但我一直对女性的遭遇抱有深深的体谅,不是女性自作自受,女性的现状是各方面欺压的结果。所以我每一个离婚案都永远坚定的站在女性这边。无数的女性在婚姻中有非常悲惨的境遇,我完全帮助不了女性走出深渊,但我一直对女性的遭遇抱有深深的体谅,不是女性自作自受,女性的现状是各方面欺压的结果。所以我每一个离婚案都永远坚定的站在女性这边。
现实大环境,个体的力量太微弱,我们无法修改婚姻法,无法改变法院审理离婚案的裁判规则,无法影响公安机关对家暴的处理方式。道德和法律及制度都在维护渣男,所以我们只能苛刻的去要求女性,自己防止自己掉入深渊。因为我们能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希望马金瑜的遭遇能给普通女性以深刻的教训。
一定要慎重结婚
先给大家一个思考问题的方向,就是概率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只能控制自己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而“我”以外的人,我们能保证TA绝对是好人吗?此刻看起来是好人的人,TA是不是至死去都不会做坏事?都不会伤害你,对你使用暴力?不会在生育大出血等生死瞬间和其他考验人性的时刻背叛你?
我们能保证自己一生只爱一个人吗?你真的一生只会对一个人动心?同理你老公一生只爱你?假如你们不是开放性关系的夫妻,你能绝对的保证对方不会出轨?不会因为其他的鸡毛蒜皮感情不和?不会发生其他可能导致离婚的情形?
大家千万要意识到,每一场婚姻都有可能结局是离婚。这并不可怕。只是基于此,更希望女性能够审慎结婚。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普通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在离婚时都是弱势方,都是利益受损的一方,我们为什么要主动给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而且这种伤害是全方位的。
身体上,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家暴只要没把你打死,男的几乎不会受到任何有效的处罚。现在路边一个陌生人,突然狠狠的打你一顿,你还能维权。你所谓的丈夫如果打你,你基本就是被白打了。
精神上更不用说,为什么一直在鼓励对家暴零容忍,因为有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而且没有一个家暴男会同意签字和平离婚,在当下的离婚诉讼规则中,你如果不离家出走,他起码能没有法律风险的打你一年以上。还大概率伴随冷暴力、性暴力。有孩子的家庭还包括对孩子的伤害,绝大多数女性都撑不住,只能眼泪和血流干。
一定要慎重生育
生孩子不是儿戏,生孩子是不可逆的行为,如果你是一个普通女性,希望你真的想好了,你能接受自己绝大多数的时间、金钱都用来抚养孩子。如前文的思路,我们没有任何办法能保证孩子的父亲100%会抚养小孩,会提供足���的金钱和时间支持。所以生育之初就要明白,生养小孩必须要在自己的个人收入能够负担的自己加小孩的基本生活开支的前提下。生多个孩子更需要自己有与之相匹配的经济实力。否则作为母亲就会慢慢步入深渊,有的选择抛弃自己孩子离家出走,而最后自己背上恶名。有的开始借款维持生活,而且这些借款迟早成为不良借款,绝大多数人的人生垮掉就是从背负自己偿还不了的债务开始。
以及还有更黑暗的世界,就是女孩们,法律实践中,任何情况下你都无法完全无法保证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归你。如果你的孩子被抢夺,被孩子父亲藏起来,你大概率永远的失去你的孩子。这些不展开了。
一定要会避孕!!!
这一点和慎重生育相辅相成。像马金瑜,生三个孩子,没钱抚养。这样的悲剧希望可以尽量避免。小孩是人类共有的,是我们所有人生命的延续,抚养小孩不是某个妈妈的责任。但大环境下抚养小孩就是妈妈的责任。女性要知道,生育是我们的权利,不是义务。我们可以选择终其一生不生育,也可以选择生几个孩子。保护自己这一选择权的前提就是避孕。且不说堕胎和生育的风险。只说,生了孩子养不起,作为母亲该多么的煎熬啊。
除非想清楚了生育可能会承受的一切代价,以及准备好了承担它,否则真的要会避孕。
还有,不要给家暴男生孩子,你连自己被家暴都反抗不了,你还生孩子给家暴男打……这到底是为什么。
一定要有一定的经济头脑
首先绝对不能做家庭主妇,工作和家庭如果矛盾了一定要选工作。选了工作就算没了家庭也仍然有收入可以养活自己,可以活的自由自在。但是选择了家庭,万一离婚了就是一无所有。无论何时女性一定要有收入,有收入才会有更多的选择。
要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具体就是,在有收入的前提下,假如你是低收入群体,就保证自己的收入能够自给自足。再进一步可以让自己有一定的积蓄。有积蓄的情况下,就可以适当学习理财知识,让自己的钱有一定增��。
永远不要去借自己偿还不起的钱做生意,绝大多数普通人做生意最终都是亏损的。像马金瑜贷款八十万,就属于远远超出自己偿还范围,当然银行正规贷款都会要求提供同等的抵押财产,不清楚马金瑜用什么做的抵押,希望优先变卖抵押财产还债,结婚生子的问题,绝大多数普通女性没有接受相关的教育,犯错可以理解,但是贷高额借款无力偿还,我残忍的认为是成年人自己的问题,贷款的部分,更多的需要她自己解决。除非自己是不世的商业奇才,或者做好心理准备,八十万扔水里也不会压垮自己,否则真的不要开始。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普通人。
在每个人都是孤岛的此处,作为女性,大部分人难以自保,这也包括我自己。这更加需要我们永不妥协、永远不放弃自己。同为女性,我们一起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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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灯、秀和秀控
将灯今晚上线时发现游戏BUG没修好几个,将灯的排序却改了。@长衫 真的改的很丑,希望能改回去,或者再调整下。随便拿个大佬的将灯情况来举例子。限定武将灯从深紫色变成了浅紫色,这是个进步。��前那个紫色太扎眼了。只是祈灯、限灯、界灯、神灯是什么排序?界灯那么突兀的放在中间私以为神灯应该放第一个,因为它个头最大,而且在玩家心中最有代表性,曾经是很多人超级想要的一个灯。所以希望将灯调整成神灯、祈灯、限灯、界、阴、雷我只是希望将灯看起来更统一,细节可以再议。 很怀念将灯长这样的时候。一排渐变色的将灯,最后一个出的将7灯,虽然更偏向了淡淡的红色,但是也被绝大多数的玩家认可了。在将灯里一点儿都不突兀。那时候120元的曹节,绝大多数人买的起。很多东西价格都很朴实。玩家也没少到要合区��我觉得将灯长这样的时候,也是秀控最后的最好的一段时间。新区也没出来,也没有很多人退杀。皮肤秀还偶尔有好的。 后来将灯改了,改成了将、标、山、林、火这样的排序。这种风格相较之前的,玩家也普遍接受了,虽然偶尔会说起,以前的灯更好看。但是也没有谁有强烈的要回到之前的意思。因为阴灯提前了。一盏比较贵的灯,放在了前面,可能也是一部分玩家的心愿。只是这时候出了一盏我至今都不接受的灯——风灯。我不接受的原因很简单。真的太丑了。拿乱世的号来展示下风灯好了。风灯真的太突出了。因为之前的火、山、林灯,和风灯都长的不一样。风灯就是很简单的单字夸张的凸起,毫无美感。看看山灯、林灯、火灯怎么处理的吧。这三盏老灯都有自己的底色,文字本身虽然都用到了白色,但是都有被灯火的光芒覆盖。起码不是敷衍的做法。而且社区之前有个秀控起码一年前专门说过,她特意不亮一排将灯就是因为太喜欢紫色的山灯,不想被遮住。在老灯面前,风灯显得尤为逊色。乱世的这个图是本次更新后风灯的样子,风灯应该也微调了。但是仍然是最丑的灯。 之前因为受不了风灯,特意让乱世的号亮了个将灯。这样就看不到风灯了。但是这次调整居然直接把将灯放在了后面,等于告诉普通玩家,你有风灯就好了,反正会在前面。而将灯不用亮了,亮了也看不到。这绝对是个错误。 我觉得这是我的号,合区后短暂的最好看的时候。神灯终于在最右边。和左上的杀字相呼应,比较对称。虽然界灯的界字处理成了和风灯一个风格。但是好歹颜色和将灯接近。然而一个星期都没有。我的将灯就不长这样了。说实话我是有点儿不开心的。希望枸杞早点而将灯改成好看一点儿的样子。很多朋友神灯都蜜汁放在了中间。不左不右真的太难受了。 秀和秀控曾经三国杀里有一个玩家群里,是秀控。他们喜欢将秀换来换去。秀册子删删减减,调整再调整。欣赏秀的时间可能比打牌的时间多多了。每出一套新秀,都会想办法搭配看看,是不是有哪里值得欣赏的闪光点。这样就会给自己一个理由,买了这套秀。但是我无聊挂机盘点三国杀还有哪些暖暖玩家的时候却悲哀的发现大家都在慢慢的消失有的是人消失了,之前的秀控突然的就不玩了。号也就再也没有精心搭配过秀了。有的是热情消失了,虽然还在玩。但是对秀已经很随便了,穿的秀远没有几年前的高质量。无聊挂机的时候,我喜欢做的就是试图去发现一直穿的很用心的玩家。我觉得这是秀控的态度。然而这样的朋友已经太少了。少到我都快看不到这样的玩家。 现在更新了那么多的传说秀。巨佬们的爱好是传说秀换来换去。可是三国杀这款游戏已经再也不属于秀控了。我那个还没盘点完的三国秀帖子。展示了那么多的丑秀。就比如说最近的花红柳绿收藏册的最后两套秀真的太劣质了一开始我也许会觉得,那个船可能有点儿特色,不然还是氪了吧可是回过头看,这两套秀质量真的很差。差到已经没有任何能夸的地方。买了我几乎没有完整的穿过。新秀几乎都是这个命运。 只是啊我喜欢的三国杀不是这个样子我喜欢的三国杀是每天到了深夜12点,很多大佬都还在线肝活动场。很多秀控会适时的将秀换来换去。可以参考下大家是怎么穿的。公会商店的秀也值得期待。指不定就更新了什么优质的稀有秀。大家也都很乐意交流三国秀。会一起玩暖暖。 而现在,可能更多的会说。对三国杀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已经不想说这些了。游戏密码都不记得了。…… 还是那句话,个别玩家这样,是个人问题整体这样的话,是游戏的问题。 最后说了这么多我想问下这个游戏还有秀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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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论】三国杀和三国杀社区作了哪些恶?
【罪论】三国杀和三国杀社区作了哪些恶? 众所周知,三国杀这个游戏玩家一直在流失。连三国杀公告号里都写些什么我们出新活动了,大家回来玩玩吧。看了就想笑。 但是我们甚至不需要等到三国杀结束运营那一天���能知道谁该给三国杀之死背锅。
第一个必须背锅的就是出三国杀新区的人。 提出这个决策建议的人、审批通过这个决策的人、执行的人,通通是三国杀这款经典卡牌游戏的罪人。 2018年下半年这个决策出来之后,很多玩家出号,很多氪金玩家停氪,道具价格从那以后也就飘了。 无论三国杀现在多努力,当时离开的玩家,三国杀也无法挽回了。当然三国杀可能压根没想过这个。 任何其他真的蒸蒸日上的游戏,都是在想方设法吸引新玩家,和留住老玩家。但是三国杀不需要。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出新区都是这个夕阳游戏最大的败笔。如果��服出来之后新服赚的金盆满钵那从官方角度也能也是正确的决策,但是新服也没有运营好,BUG多的吓人。
第二个必须批评的就是游戏内瞎改皮肤和秀。 这一点没有契约精神,玩家购买了商品,第二天商品就会是别的样子。首先作为女玩家,我很反感游戏内出大量没怎么穿衣服的妹子皮肤。但是只要你画的好,是美的。那么我也是欣赏的。并且很多玩家愿意为此付费。 玩家一买完你就改了,而且不是美术人员改的,就是随意剪裁,胡乱加布,这是乱动玩家的私人财产。 尤其是秀,甚至很多时候比皮肤还贵,也瞎改。 真正对的起消费者的做法只有要么一开始就不出这些卖肉的皮肤。要么就对这些裸露的皮肤进行重绘和替换。甚至重绘和替换才是对的起玩家的做法。 这本质是个卡牌游戏,玩家如果有特殊需求难道不会上别的网站?或者玩别的游戏? 胡乱消费女性角色本身就不对。但是既然皮肤已经出了,就应该要么就替换皮肤。要么就让画师修改皮肤。 现在的做法犹如盐女王之前的帖子里的祝福语,送给决策和执行的人。 中国对游戏市场对出版市场的监管不是一天两天了,游戏公司自己要打擦边球,却损害玩家的利益可耻。
第三个是游戏内价格波动极其大。 10块武将卖上千,曹婴涨价,鲍三娘降价,孙权降价,这个我不多说了,反正我穷,但是骚操作劝退大佬,我是服气的。
如果说以上是游卡作的恶。那么社区作恶也不遑多让了。
首先是逼退优质玩家。这是社区擅长做的,能盘活社区,吸引大量玩家回帖的玩家,之前有魏文长,最近有板盐松。以前还有很多秀控大佬。 能用爱发电为游戏产出内容的玩家是了不起的。这些包括但不限于发同人作品,向别人推广游戏。也包括盘活一个社区。 一款游戏,首先它有优质的内容,能吸引这些玩家关注,再然后玩家能产出自己有意思的东西,反哺游戏,最后使游戏长青,玩家活跃。这是一个共赢。 而且玩家对游戏的好评是极好的正向反馈,所有的游戏都需要这些。 但是三国杀社区不需要这些玩家。他们甚至会将这些玩家一一赶走。这也是我虽然玩三国杀,但是从来不安利给别人的原因,这个游戏不配有新玩家。 需要指出,三国杀社区现在谁多发点帖子就可能有人牢骚,谁太水了,社区都是XX的帖子。 这真正的原因难道不是社区没人了么?以前大水怪一群,完全不会显得谁突出。手机刷社区,能刷一天,不会重复到昨天的内容。那是社区更好的时候。 现在社区没人了。谁人气高点儿,迟早被打击走。因为这个游戏从来不打算改进自己的游戏,所以也就不需要水贴但也提意见的玩家。 顺便,版主们的回复是非常的有主人翁精神了,虽然可以XX,但是不可以XX。非常的理性,只能说版主和玩家真的很不一样,很会思考问题。 但是爱之深恨之切。所有对游戏的不满,并不是应该发去贴吧,而恰恰应该发在社区。让官方看到。官方要做的不是下沉帖子,而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游戏内容和运营真的做好了,社区肯定是一片颂威,公道自在人心。 今天你们删掉一个玩家,明天你们删掉一个玩家。游戏就凉了。我无聊用天眼查看了下游卡背后的老板们,他们都玩资本,玩投资去了。游戏黄了对他们而言可能没影响。 但是也许还有仅剩的热爱这个游戏的普通工作人员,如果你们真的希望游戏变好。那么游戏社区就不是现在这样管理的。 现在的管理方式看不到人性,看不到对玩家的爱护和尊重。 这里尤其就忍不住提一下小酥糖。 大概是2018年吧,当时社区有个见鬼的签到活动。签到30天一个稀有将印箱子。但是社区自己的失误,给没签到满30天的玩家也游戏内发道具了。随后小酥糖对这批玩家封号处理。这次封号直接导致了三区当时一个全五阶大佬退氪退杀。如果游戏黄了,我认为小酥糖和在社区那些封禁帖子和玩家的权限账号都不无辜。总之很多事情发生了,都不会轻易的让人忘记。做错了事情,就是会有后果。 单个玩家退杀好像是玩家个人的选择。但是大量的玩家退杀,或者停氪,这是玩家们在用脚投票,最后不是游戏放弃了玩家,是玩家选择了放弃这款游戏。 小酥糖前阵子还怼玩家了,认为游戏出BUG了,你们就在解决,玩家不能逮到一个管理员就回复你怎么不做正事。 但是谁叫你是管理员,游戏出BUG了,玩家能找的人就那么几个。你到底有没有做事谁知道。但是玩家怎么就不能找你了。 三国杀要是能没有BUG,我也天天把你夸上天。你们能做到么?游戏内BUG,你们能及时的靠谱的给玩家解决问题么?
不多说了,赶走玩家��是三国杀和三国杀社区作的最大的恶。 蒸蒸日上。 咖啡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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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心得
法律文书写作于我是一次重新学习法律知识和写作的过程。目前有两位多年的老法官对我进行文书写作指导,机会难得,虽然目前写的文书数量不是很多。但是也从中学习到了不少知识,对自己有所提升。
首先说下我法律文书写作时犯的错误——模板套用。每个案件的详细案情都是独特的,使用某个看起来类似的案件的文书,作为文书模板去套用,形成一篇新的文书,实际不可取。这个办法只能用于自身法律理论功底还十分差的初级阶段,而且会为了找相同的案例花费大量的时间。更好的方法是,当成一个全新的案件来进行写作。
当我需要写一篇法律文书的时候,第一步要做的是进行法律关系审查,一个民事案件,从普通人角度看,可能案情十分简单,判决结果一目了然,但是要将情理上的理所当然,变成法律上的合理合法,就是对法律人职业素养的考验,这方面于民法上做到极致的我认为就是王泽鉴。一个民事案件法律关系审查就是从上位法到下位法一步步进行的,宪法可以不予考虑(这句话是从现实角度考虑),所以就是从《民法总则》开始,其次需要考虑的是《民事诉讼法》,一个案件先从实体法再到程序法,都有法可依,就能避免文书写作时漏写法律,或者法律引用不当,虽然我们用具体的部门法来判决一个案件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负担,但是其最根本的依据就是上位法律。所以法律关系审查是极为必要的。
第二步就是内容论述时的详略得当。详略得到主要是指事实认定部分,法律文书必须反映客观事实,但太过详实的案情法官是无法查清的,在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的问题上,法官无法断定其事实,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略写,还需要略写的包括,会增加案件复杂程度的事实,这是法官办案过程中的技巧,需要学习了才懂。多说多错,这个道理于法律文书写作上是通用的,但是一篇优秀的文书,它并不会给人太简略的感觉,这里的详实又体现在了说理部分。
这就涉及到了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第三项——说理。说理部分是最体现专业性的地方。首先说理和驳回当事人的辩论意见要逻辑清晰、耐心细致。在查清案件事实之后,依据法律规定就能给出一个案件结论。但另一方的辩论意见往往能根据另一套逻辑提出完全不一样的辩论意见,而这个意见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它可采信的力度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当事人的辩论意见是非常可笑且不值得特意驳回的,一句话就把对方反驳掉了。但是法官给出的修改意见稿我看到时,就自愧不如了,法官对持不同意见的观点,都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层层说理,非常专业,这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
其次说理的顺序和逻辑也是极其重要的,首先法律审查这一步做细致,法律审查做细致了,说理就能做到行云流水,法律适用上也不会有疏漏,我认为一篇完美的文书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疏忽漏洞的,在说理部分是详实和无可辩驳的,同时在说理部分要时刻要注意以认定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去确认或者驳回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否则会导致逻辑漏洞。
最后过硬的专业知识,是写好法律文书的基础,提升专业知识才是我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201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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