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t wanna be here? Send us removal request.
Text
助聽器補助流程-社會福利 頌聆助聽器-台中 助聽器 公司
助聽器補助 ※ 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學校就學者(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申請進階型或雙對側傳聲型時,補助金額無經濟別區分,以最高補助金額補助。 各縣市助聽器補助申請規範雖大致相同,但仍須以各縣市政府公布之輔具補助為準,建議您在購買助聽器前,應先與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是輔具中心、聽力中心洽詢。 2.申請助聽器補助所需聽力師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九、十)之評估費用,不予補助。 評估規定:經耳鼻喉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師、語言治療師、社工師組成之評估團隊(如有必要時加上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及術後聽能語言復健計畫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 26)。 初次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時已年滿65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申請助聽器-進階型,於最低使用年限內(4年,第二次申請不在此限),不論單雙耳,以以下金額補助。 第一次購買助聽器的朋友們可能不清楚,政府目前有全方位的助聽器補助專案。 時已年滿 65 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申請助聽器- 進階型(項次 84),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 20,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15,000 元、一般戶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 10,000 元。 18 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或 25 歲以下仍在國內學校就學者(申請時須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申請助聽器-進階型、雙對側傳聲型 (項次 84、85)時,補助金額無經濟別區分,以最高補助金額補助。 最近3個月內由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聽力師開立3個月內助聽器驗證合格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 部分縣市申請需附助聽器照片 〓 外燴金額 ►► 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學校就學者(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申請助聽器-進階型、雙對側傳聲型時,補助金額無經濟別區分,以最高補助金額補助。 但以網路搜尋或超連結方式,進入本醫療機構之網址(域)直接點閱者,不在此限。 三、111年度榮民免費配製助聽器合約廠商為科林國際助聽器股份有限公司。 學生可以補助更多:18歲以下或25歲以下,國內日間部在學學生:單耳最高補助 20,000元,雙耳最高補助 40,000元。 或者,障礙類別欄位註記為視覺障礙〈意即ICF 碼為【b210】、【s220】或【01】〉中度以上(中度以上視覺障礙),且聽力損失優耳大於40dB HL者。 18歲以下或25歲以下,國內日間部在學學生:單耳最高補助 20,000元,雙耳最高補助40,000元。 如屬先天性聽覺機能障礙者,經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攝影確定至少具有 1 圈完整耳蝸存在且無其他手術禁忌者。 二、申請程序:於辦理輔具費用補助核銷請款時一併檢附應備文件向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辦理請款。 服務對象補助對象係指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審定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其附表所定助聽器-中階型、助聽器-進階型或助聽器-雙對側傳聲型補助且已於時效內購置並完成驗證合格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 ►► 初次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時已年滿65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申請助聽器-進階型,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金額20,0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金額15,000元、一般戶最高總補助金額10,000元。 〓 其他聽覺障礙福利政策 目前地方政府依據家庭經濟狀況、身心障礙嚴重程度、需求評估結果等有提供經費補助及多項福利服務。 現金給付者:至助聽器廠商門市選購助聽器,再到醫院或聽力所進行助聽器使用效益驗證,並取回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25(僅申辦中階/進階/對側助聽器補助者需要)、購買憑證、產品保固書之影本、身分證等,向各地區公所或輔具中心申請撥付補助款。 依衛生福利部頒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以下簡稱基準表)規定申請第70項次助聽器-C款(數位式),並經區公所審定合格,且已購置數位式助聽器並完成驗證合格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 二、服務原則: 驗配助聽器-C款(數位式)後3個月內,經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聽力師開立驗證合格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者,補助驗配後之實際檢測費用,不計入輔具費用補助每人每二年補助四項之項次計算。 類別二��溝通及資訊輔具-聽覺相關輔具〈包含:傳真機、行動手機、助聽器、電話擴音器〉,項次:82至85。 1 只符合助聽器-進階型 (項次 84)規格或功能之助聽器配戴於優耳,及另 1 只為無線收音麥克風設備,配戴於劣耳耳部( 含耳掛型、耳內型或耳罩型)。 助聽器-簡易型、中階型、進階型(項次82 至84)補助單位為1 只設備,若為 1 機體供雙耳使用之類型,以補助 1 只設備為限。 最適合學校、機構、團體針對學校、醫院、安養中心等機構,只要同時有二名以上個案具有輔具評估需求時,即可利用傳真轉介個案基本資料,先由中心進行資料查核後,治療師會主動與您聯繫。 (註1)障礙類別編碼[b230聽覺功能]、[02聽覺機能]或領有視覺障礙、、中度以上,且聽力損失優耳大於40 dBHL。 職務再設計-助聽器補助:總鋪師林先生因罹癌造成聽力中重度聽損,日前家人幫他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勞工局提供他助聽器補助及藍芽麥克風,協助他克服聽損順利返回職場... 1只符合助聽器-進階型(項次84)規格或功能之助聽器配戴於優耳,及另1只為無線收音麥克風設備,配戴於劣耳耳部(含耳掛型、耳內型或耳罩型)。 (二) 由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聽力師開立助聽器-中階型、助聽器-進階型或助聽器-雙對側傳聲型,配戴屆滿一個月後至三個月內之效益驗證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二十五)。 申請助聽器- 中階型、進階型、雙對側傳聲型(項次 eighty three 至85) 補助者應於助聽器配戴屆滿 1 個月後至 3 個月內, 由符合評估規定之專業人員出具效益驗證報告( 見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 25)始予補助。 三、申請程序:於辦理助聽器C款(數位式)的輔具費用補助核銷時,一併檢附應備文件向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辦理請款。 ※初次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時已年滿65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申請進階型,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20,0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15,000元、一般戶最高總補助金額新臺幣10,000元。 聽力損失認定基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 500Hz、1,000Hz、2,000Hz 及 4,000Hz 之平均閾值。 聽力損失認定基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1,000Hz、2,000Hz及4,000Hz之平均閾值。
1 note
·
View n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