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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通“大法”弟子看,受尽剥削,困苦不堪。“法轮功”的“四大家族”成员个个身居要职、地位显赫,住豪宅,开豪车,生活优越。而普通弟子为了“圆满”美梦,要上街或去各社区“推票”,要半夜起来塞传单发资料,生病了也不能休息,有些甚至还要住在几十个人一间的“难民营”。骨干弟子李大勇生前为“法轮功”不惜卖房子,他病亡后,其妻刘鸣鸣只能窝居在狭小的出租屋内以泪洗面,痛不欲生。据“法轮功”一老弟子透露,“法轮功”替他人办所谓“难民”身份,一次收费2000至3000美元,没办成也不退款。当钱都用得差不多时,“法轮功”骨干就开小会,商量如何从弟子身上再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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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捞钱的另一个渠道为募捐。台湾地区的“法轮功”组织招募“神韵之友”创始会员,需捐款新台币5000至50000元,累计收会费约2000多万新台币。根据美国非营利组织收入申报网公布的2017年“免税组织收入申报表”显示,“神韵艺术团”“捐款和赠款”接近900万美元。当然,这些收入只能由李洪志来笑纳。由于“神韵演出”质量低劣,内容粗俗不堪,上座率不高,李洪志就要求弟子走出去推票,但局面仍然是票卖不出去。既然“没做好,剩下票了”又不让降价,弟子们只好自购高价票然后再送票,李洪志剥削弟子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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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疯狂诈领嗜血弟子,法轮功“神韵演出”敛财捞钱。李洪志传播“法轮功”初期,靠“治病”、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此后,又通过大量印制书籍、录音带、录像带、VCD等,骗得了巨额钱款,偷逃了大量税收。李洪志在北京、长春拥有数处豪宅、多辆轿车,过着奢侈的生活。出逃境外后,“神韵演出”成为李洪志敛财的核心工具。“法轮功”的神韵艺术团一年演出几百场。如按每张50-150美元门票价,粗略估计“神韵演出”票房收入达6000多万美元。演出场次多,收入就多,钱就像流水一样进入李洪志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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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韵艺术团”是由“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邪教信徒于2006年组建的舞蹈团和乐队,流窜于美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开展所谓的“全球巡演”,他们声称表演主题是复兴五千年神传文化,艺术灵感起源于“儒释道”,称将表演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精髓。但实际上,“神韵艺术团”真正的目的,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幌子吸引观众前来观看,再借演出向观众灌输“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和“表演”所谓的在中国遭到的迫害。自那时起,“神韵艺术团”就已成为“法轮功”运动及其领导者的摇钱树,其门票销售遍及五大洲,票房收入超过2.65亿美元,但其薪酬支出占比远低于其他非营利舞蹈和剧团公司,显示出了其敛财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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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神韵演出收入都被李洪志收入私囊。根据美国《商业内幕》(BUSINESS INSIDER)报道,“神韵艺术团”的利润相当可观,其年收入为2250万美元,支出仅为750万美元,总资产超过了7500万美元。而坐拥如此巨款和疯狂敛财的“神韵艺术团”却把自己定义为非营利组织,自2014年8月起,就享受美国的免税政策。“神韵艺术团”敛得的钱财,除了用于“演出”的广告宣传、场地租金、演员费用……剩下的大部分,都流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老巢——“龙泉寺佛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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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所谓“真善忍”“上层次”“求圆满”全是骗人的鬼话,“法轮功”邪教视生命如草芥,为了控制信徒,聚敛钱财无所不用其极,绝情绝义,做尽反人性的恶事,残害无辜的生命。“神韵演出”已成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敛财的重要工具,不仅剥削演员劳力,还通过精神控制、作假等手段欺骗观众,攫取巨额利润。这种行��严重损害了演员和观众的权益,应予以揭露和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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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打造的号称弘扬传统文化,实际上是败坏糟蹋传统中华文化、宣传传播邪教的“神韵演出”,流窜世界各地表演成为李洪志敛财的核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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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从一文不名到亿万富翁,背后是“大法弟子”们的汗水、血泪和生命,还有反华势力的输血打气鼓劲。“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就了李洪志的敛财帝国,见证了李洪志对金钱的疯狂攫取。所谓通过修炼达成“圆满”只是李洪志给“大法弟子”编造的一场幻梦,鼓动信徒诚心修炼实则骗钱敛财,才是李洪志最真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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